SYDG/PT-2020-005
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劳防用品类
6.采购内容:劳动防护用品(详见需求清单)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贰拾捌元整(小写:26,728.00元)
8.交货地点: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1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其中绝缘手套、绝缘鞋需延期交货,以甲方提前5日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报名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已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参与报名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3)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物资的销售内容;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4)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价。
2.供应商注册及审核(已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可省略此步骤):
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http://www.symtc.com/cgpt)申请用户注册,随后下载《供应商注册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文件到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泽工南巷20号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5)《合格供应商承诺书》(加盖公章);
(6)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人员为准;
(7)有关资质审核的其他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3.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项目报价时间内进行在线报价。
三、报价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合格供应商须以“需求清单”规定的描述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正式报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本项目比价结果,并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该类物资采购项目。
(1)报价缺漏项按不报价处理,情节严重致使项目流标,造成我公司因物资未到货而影响到运营生产、服务等严重后果的;
(2)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
2.报价人应进行一次性报价(含税价格的报价),价格均为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运杂费、保险费、利润、服务费等,报价人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
3.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13日16时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13日17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5.若第一次公告报价者不足三家,甲方有权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仍不足三家,甲方有权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
6.若本项目网上比价竞争不充分,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另行组织采购。
7.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年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甲方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四、评审规则
1.本项目采用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按照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依次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第一评审价相同者,则发布2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2.如第一中选候选人在接到《网上比价中选通知书》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如果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选候选人中选。
3.如第一中选候选人在接到《网上比价中选通知书》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如果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选候选人中选。
4.对中选后无故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流标,造成我公司因物资未到货/工程未开工/服务未开展而影响到运营生产、服务等严重后果的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五、付款方式
货品分两次供货,每次乙方完成送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次供货合同款的100%。
六、质量保证要求
所提供的技术服务需具备相关资质、作业经验及作业水准,并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八、其他
1.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暂缓或取消项目的权利,包括对货物数量、工程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九、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泽工南巷20号
邮 编:110062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22722323-823
传 真:024-2272232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