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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THGZNC2020-012)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社会资本 棚户区改造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发布时间 2020/6/3 关键词社会资本棚户区改造   近期更新3003项目点击关注“社会资本,棚户区改造”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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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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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THGZNC2020-012)资格预审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社会资本方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奉新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编号:THGZNC2020-012

四、PPP项目名称: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1)国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要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国家高度重视,把改造棚户区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央提出改造完成棚户区,此举不仅能改善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而且还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实质上是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2)江西省进一步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3年,江西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指出: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

加大财政支持。省财政厅要继续安排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资金。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土地出让收益、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资本金注入等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进入棚户区改造领域。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加大信贷支持。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按照“统一融资、委责代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整合资源、统一还款”的原则,建立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大幅增加信贷资金安排。全省棚户区改造具体融资、建设、偿还实施方案附后。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

结合城市规划,精心布局设计各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原地和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要坚持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旧城区改造提升相结合,注重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

(3)宜春市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任务

近年来,宜春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拆迁工作重在稳定,为了确保棚改项目平稳推进,宜春始终做到调查摸底先行,认真评估风险,坚持做到阳光动迁。

在每个棚改项目正式启动前,该市都组织大量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每户家庭的人口、房屋面积、产权性质、住户诉求等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棚改政策宣传,让每户被征收家庭了解棚改的政策和好处。

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关键在群众的支持。宜春市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中之重来抓,每个棚改项目坚持做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前,项目实施在后。通过风险评估,倾听群众心声,取得群众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认可和支持,从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实施棚改的项目,该市还坚持做到从项目实施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和改造后的效果都进行公示,确保阳光运行,获得群众对棚改项目的支持。

棚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惠民生。在和谐征迁中,宜春始终坚持“依法公正、 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制定惠民、利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与民争利。在充分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多元化,全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对选择异地安置的,在选择就地就近安置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补偿费用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城市棚户区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自2010年启动棚改工作以来,宜春中心城区累计完成各类棚改房4.26万套,13万余棚户区居民改善了生活环境。

2017年岁末宜春对外发布的消息,从2018至2020年,宜春市将继续加大棚改推进力度,计划三年全市改造14.1万套,其中,宜春市中心城区改造7万套。2018年宜春市中心城区棚改任务11381套,面积118万平方米,共17个项目,计划投资约68亿元,目前已完成征收补偿工作。

2018年中心城区棚改任务3.5万套,共18个项目,计划投资约210亿元,目前老城核心区、杨家山片区、市本级零星危旧房、袁州新城震山片区、奉新县火山下、奉新县大塘片区、明月山洪江片区等8个项目已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019年宜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4.8万套,上报计划数全省第一。

(4)奉新县棚改新模式

近年来,奉新县委、县政府抢抓国家棚改三年行动的机遇,科学制定城市改造提升规划,明确城市定位、功能分区,尤其是对中心城区,铁心硬手控违拆违,同时按照只拆不建、缺什么补什么、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力争100%货币补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真正让老百姓感觉到居住更舒适、生活更便利,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

2017-2018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2276套,主要分5个集中连片区,面积约23万多平方米,投资约12亿元,其中2017年1201套、2018年1075套,主要分布如下:1、仲尧路片区:征收面积约5万平方米,征收房屋498套;2、金沙湾片区:征收面积约2.8万平方米,征收房屋265套;3、建设路片区:征收面积约6.2万平方米,征收房屋587套;4、奉新大道北段片区:征收面积约3.5万平方米,征收房屋329套;5、应星大道片区:征收面积约5.2万平方米,征收房屋497套。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县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由各相关部门做好思想动员和房屋征收工作。项目的实施使2276户1.2万名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11个社区环境面貌和城市功能获得极大改观。

1.2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3项目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1.3.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56208.04万元,主要分为以下部分: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投资约123508.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374.96万元,其他费用37252.26万元(含土地取得费32971.65万元),预备费5881.36万元;拆迁补偿费23879.46万元;建设期利息8820.00万元。

1.3.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涉及集体土地面积462.53亩,共改造2406户,拆迁总建筑面积268700.2㎡(其中列入2019年棚改计划1418户,拆迁建筑面积159475.9㎡;列入2020年棚改计划988户,拆迁建筑面积109224.3㎡)。项目采用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其中新建学府佳园安置房对黄泥巷组拆迁户实行就地安置,新建状元府邸以北安置点、盛世港府安置房、幸福新苑安置房、狮山大道安置房对洗沙组、许家组、严家地组、港下组、张家组拆迁户实行异地安置。

新建安置小区5个,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93.95亩,新建安置小区计容建筑面积307029.06㎡(其中新建住宅面积277477.52㎡、配套公共服务用房8470.41 ㎡、其他配套建筑21081.13㎡),不计容面积73059.7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8868.61㎡、架空层4191.15㎡),并完成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率30%—35%,容积率1.45-3.17,计划安置户数2406户。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棚户区拆迁

本项目改造涉及集体土地面积共462.53亩,主要包括黄泥巷组、洗沙组、张家组、许家组、严家地组、港下组的棚户区改造,共改造2406户。

①黄泥巷组:黄泥巷组地块东至:应星北大道;南至:东湖大道;西至:九天阁路;北至:冯川中路;涉及面积85.33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6543.8㎡;506户。

图1-2:黄泥巷组棚改红线图

②洗沙组:洗沙组地块位东至:洗沙新村;南至九天丽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洗沙路。涉及面积65.2亩;改造总建筑面积48360.4㎡;428户。

图1-3:洗沙组棚改红线图

③张家组:张家组地块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冯川东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狮山大道。涉及面积103.6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2680.5㎡;482户。

图1-4:张家组棚改红线图

④许家组:许家组地块东至:农田;南至:通化大道;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涉及面积83.7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0186.2㎡;458户。

图1-5:许家组棚改红线图

⑤严家地组:严家地组地块东至:龙山大道;南至;校前大道;西至:大修厂;北至:书院路。涉及面积78.3亩,改造总建筑面积38366.8㎡;321户。

图1-6:严家地组棚改红线图

各片区拆迁情况统计如表1-1所示。

表1-1:各片区拆迁情况统计表

序号

地块名称

腾出土地(亩)

地块四至范围

改造建筑面积(㎡)

户数(户)

实物补偿

土地性质

改造类型

户数(户)

面积(㎡)

1

黄泥巷组

85.33

东至:应星北大道;南至:东湖大道;西至:九天阁路;北至:冯川中路。

56543.8

506

506

56543.8

集体

城中村

2

洗沙组

65.2

东至:洗沙新村;南至九天丽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洗沙路

48360.4

428

428

48360.4

集体

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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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家组

103.6

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冯川东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狮山大道

52680.5

482

482

52680.5

集体

城中村

4

许家组

83.7

东至:农田;南至:通化大道;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50186.2

458

458

50186.2

集体

城中村

5

严家地组

78.3

东至:龙山大道;南至;校前大道;西至:大修厂;北至:书院路

38366.8

321

321

38366.8

集体

城中村

6

港下组

46.4

东至:规划路;南至:学前路;西至:奉新南大道;北至:新吴大道

22562.5

211

211

22562.5

集体

城中村

合计

462.53

2406

2406

268700.2

(2)安置房建设

新建安置小区5个,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93.95亩,新建安置小区计容建筑面积307029.06㎡(其中新建住宅面积277477.52㎡、配套公共服务用房8470.41 ㎡、其他配套建筑21081.13㎡),不计容面积73059.7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8868.61㎡、架空层4191.15㎡),并完成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率30%—35%,容积率1.45-3.17,计划安置户数2406户。

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安工程费(万元)

其他费(万元)

预备费(万元)

建设期利息(万元)

合计(万元)

1

安置小区建设

80374.96

37252.26

5881.36

123508.58

2

拆迁补偿费

23879.46

23879.46

3

建设期利息

贷款总计12亿元,建设期三年每年贷款额4亿

8820.00

8820.00

合计

156208.04

注: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政府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最终建设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

格的设计图纸以及设计变更确定的范围为准。

2、PPP合作模式

2.1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0%,由社会资本方筹集。资本金与总投资的差额由社会资本方通过政府引导基金、银行贷款、保险资金融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企业自筹等方式筹集。

2.2合作期限:27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4年。

2.3 合作内容及回报机制如下:

(1)合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财务状况声明函)。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二)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领取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20年64日至2020年610(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网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春市奉新县

联系人:帅先生联系电话:187*****5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4-12#2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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