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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绿化示范村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发布时间 2020/6/17
招标业主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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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绿化示范村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绿化示范村工程;

2、工程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

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7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内容:①樱花树:222株;②紫薇:232株;③白玉兰:758株;④高杆红叶石楠:668株;⑤女贞:110株;⑥柿子树:30株。⑦桂花:60株;⑧黄桃树:50株;⑨樱桃:50株;⑩樱花树:50株;?石榴树:50株;?高杆红叶石楠:135株。?白玉兰:60株;?紫薇:55株;?人生果:10株;?朴树:5株。共计2545株。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成活率100%,养护期二年。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80%(工程结算审定价的80%-已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清余款(工程结算审定价-已付工程款)。

四、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且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工程;

5、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账户;

7、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9、投标人没有正被“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gov.cn)列为失信执行人;

10、投标人必须具有养护机械(洒水车一辆)(行驶证、发票原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一份,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交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转入账户:

公司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卫星分理处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334

2、特别提醒: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不接受支票、电汇和现金),报名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此款必须从申请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收款单位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绿化示范村工程)。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工程开标后现场返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凭施工合同到代理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0年6月23日15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东方新村西大门)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于2020年6月23日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出不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樊川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三、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孙俊?联系电话:?139*****5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9*****393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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