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废旧LED调度屏 | |||
二 | 项目编号 | 2020HFGJZD01 | |||
三 | 转让方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
四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要求 | 1、现有一批约297个废旧LED调度屏进行统一报废处理。每个LED调度屏总质量约10 KG(公斤)(具体以单个实际称重数量为准),金属外框外壳约5.5KG(公斤)【尺寸1.3米(长)*0.4米(高)*0.12米(厚度)】。数量是预估报废数量,实际结算以最终回收数量为准,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回收地址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2、受让方在处置现场应注意转让方的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如造成转让方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事件,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并认真阅读转让公告所有内容,以充分了解和获取转让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表具现状、数量、材质等为由要求减少合同价款或不履约,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交易保证金。 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不允许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各项资质、许可证件应在合同期内保持合法有效,如在合同期间失效,转让合同自行终止。如中标方隐瞒不报继续非法回收,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受让方须承担由此给转让方带来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6、受让方须自行自费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受让方负责清运标的物范围内的全部物体,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五 | 处置 底价 | 1元/ KG(公斤) | 交易保证金 | 壹仟元整 | |
六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数额:无。 2、收受方式为:√现金保证 √银行转账 3.收受人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4.提交时限:受让方接转让方成交通知后五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将书面通知受让方,五日内不能办理的,转让方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5.退还: 无 | |||
七 |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 |||
八 | 公告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4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上午9:00。(逾期概不接收文件) 3、递交文件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合肥公交集团六楼开标室。 备注:报价单需按转让方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报价单一经提交,意向受让方不得撤回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
九 | 报名登记 | 1、报名地点:合肥市瑶海区272号合肥公交集团六楼招标办 2、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书或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移动硬盘到公交集团六楼招标办报名和领取邀请文件。 | |||
十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不足部分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 |||
十一 |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密封报价法,指在转让方的组织下,在转让文件中锁定除处置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根据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密封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以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十二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返还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登记后提交报价单前,通过本单位开户行账户采取转账的形式向合肥公交集团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账 户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 2、中标公示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不足部分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转让公告签订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 (6)法律法规或转让文件中规定其他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情形的。 | |||
十三 | 成交公示 | 处置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转让方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日。 | |||
十四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胡海建,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报名联系 | 联系人:胡 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