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及《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虎府办〔2020〕30号),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0年虎门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虎门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其综合补贴申领详情见《2020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0〕32号)。
二、办理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
(二)人事关系条件
(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虎门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每人补贴1万元。其中人才所在的单位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补贴2万元。
(二)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四、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表: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套) | 复印件 (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申请表 | 表格在系统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 | 2 | 0 | 纸质 | |
身份证 | 提交资料时须校验原件 | 1 | 0 | 电子版 | |
资格条件证明 | (一)本科学历: 1.学历证书 2.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 1 | 0 | 电子版 |
(二)初级职称: 1.职称证书 2.网上查验截图或承诺 | 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 | ||||
劳动合同 | 提交资料时须校验原件 | 1 | 0 | 电子版 | |
户口本 | 提交资料时须校验原件(非必要材料) | 1 | 0 | 电子版 |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必须为东莞的一类银行账户 | 1 | 0 | 电子版 |
五、办理程序
东莞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办理程序详见《2020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0〕32号)。其他人才综合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dghrss.dg.gov.cn/)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无法审核。
(三)镇街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虎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
(四)市级核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由党政机关、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申请人的档案情况。
(五)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核实通过后,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的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虎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虎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
(六)市级核实
经审核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街(园区)分局核实由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申请人的档案情况。
(七)资金拨付
拟通过的申请,按规定公示后,由虎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镇财政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六、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7月28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8月2日前)完成审核,逾期的不予受理。
七、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虎门大道305号新富民服装商务中心15楼虎门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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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