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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道路建设 涉农 财政

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发布时间 2020/7/7 关键词道路建设涉农财政   近期更新19885项目点击关注“道路建设,涉农,财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茶陵县交通事务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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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07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双泉村段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茶陵县腰潞镇双泉村

发 包 人:茶陵县交通事务中心

承 包 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二〇二零年七月一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

注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有冲突时,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义务

2.4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协调并处理施工过程中阻碍施工等事宜。

(2)工程项目完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财政局、交通局、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负责办理临时占地、报建等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含在该项目施工场地建设费用中。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禁止私自扩大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如非承包方原因需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的需征得监理方及业主方书面认可,并在履行好相应的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承包方个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竣工验收时一律不予调整。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7交通运输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4.1超大、超宽、超重物件的运输:承包人在材料运输过程中,严禁车货总重超过39吨,在农村公路行驶,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4试验和检验

14.4试验和检验费用:交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单价涨幅结算时一概不予调整.

17.1计量

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发包人工程进度付款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颁布1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算。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按茶陵县相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按茶陵县相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按茶陵县相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茶陵县相关规定执行

20.5其他保险

工伤保险由承包人办理。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 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22.2发包人违约

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茶陵县交通事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双泉村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己接受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里程全长1.7公里,宽5.5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为20cm厚C30路面工程量清单上所有工程项目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贰角(¥*******查看详情.2元),结算金额以茶陵县审计局出具的本项目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4.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彦吉 。承包人项目总工:周小雄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合格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审计评审报告出来后支付至本项目审计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15日之内无息支付。

8.承包人应按照指示开工,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遇不可抗力,经甲方核实可顺延工期。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一式份,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茶陵县交通事务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 本合同作为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茶陵县S204工程腰潞镇双泉村段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特此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履行本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必须切实抓好防火防盗工作。

5、乙方聘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凡是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驾驶中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乙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24小时设立反光蓝底白字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内容分别为限速、禁令指示性标志牌),夜间施工必须设立照明灯。引导车辆辗压路面时。必须用竹架和木架或施工牌,严禁用石块、砾石拦车压路。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施工期间,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合同》。在施工期内,乙方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工作人员发生因工死亡、因工负伤等有关待遇,由乙方负责。

12、承包人须按照本项目边施工边通车及需断道施工的特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需明确摆放安全标志牌及必要的安全指导人员。

13、为避免和减少风险,乙方对涉及本合同的全部劳动用工,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施工保险。

三、违约责任

乙方需交纳 伍仟元整 给甲方作安全风险责任保证金,如有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每违反一次扣罚人民币100-500元,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扣除该项安全风险责任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如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在工程完工后甲方退返该项安全风险责任保证金给乙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承包方执一份,发包方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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