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铝厂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如有疑问可联系网站工作人员:136-4137-0117
所属单位 | 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 ||
加入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截止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报名截止时间00天00时00分00秒
公告正文
田林铝厂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生产性原辅材料类(注:新用户时请选择此类别,否则无法报名)
1.项目名称:田林铝厂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物料规格 | 数量 | 公司 |
1 | W180503000161 | 碳酸钠(纯碱) | 吨 | 详见技术要求 | 384 | 田林铝厂 |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3 具备工业碳酸钠(纯碱)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近2年内不少3个电解铝行业相关业绩;(平台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及业绩合同)。
3.4 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9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参与确认通知以邮件方式反馈给招标人商务人员,并明确是否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4.1.2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营业执照及参与确认通知发送至邮箱即视为报名成功)。
4.2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商务人员邮箱,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b、参与确认通知(盖公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永安大道1号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商务:黄凤 手机号:15177068869
E-mail:Feng.Huang02@geely.com
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0571-28098168(吉利科技工程与招标管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附件1:田林铝厂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邀请书
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
邀请书
采购类别:生产辅料类(注:新用户时请选择此类别,否则无法报名)
1.采购项目条件
各工业碳酸钠(纯碱)供应商:
吉利百矿集团下属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司参与本项目报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现拟对田林铝厂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2.2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物料规格 | 数量 | 公司 |
1 | W180503000161 | 碳酸钠(纯碱) | 吨 | 详见技术要求 | 384 | 田林铝厂 |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
2.3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以采购主管单位通知为准
2.4供货地点:
田林县旧州镇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区内;
2.5供货时间及方式:
批次性到货,以甲方订单通知为准.
2.6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质量技术标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3 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3.4 具备工业碳酸钠(纯碱)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近2年内不少3个电解铝行业相关业绩;(平台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及业绩合同)。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及相关要求
4.1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批次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按合同实际到货过磅总重量(±5%吨,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合同量)乘合同(产品清单)单价结算。
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应按调整后的最新税率计付合同款项,即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税率调整的影响。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甲方财务账之日起35日内以银行现汇方式支付。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对应批次产品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2议价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通过采用电子平台竞价方式进行,请登录系统地址:http://glzb.geely.com;于竞价前自行注册账号,注册时请正确填写公司详细信息、联系人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证书扫描件;请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
4.3 评定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确定预中标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单位。
5.确认
贵公司收到本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5年 4月29日 16时前将确认通知(附件1)以邮件方式反馈给招标人商务人员,以确认是否参加。在本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单位在递交邀请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 3万元电汇到以下账户:
全称: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50016761140507027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山支行
(汇款时备注: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
6.2、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帐。
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并重新缴纳履约金至业务单位后退还,第二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后退还,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6.4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或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
2)中标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文件已载明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因恶意竞争、经营财务发生较大变化等自身原因要求放弃中标的;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4)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弄虚作假行为的;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投标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并重新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回。
7.2乙方因违约或其他情形出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事件、事故,所涉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须在不足之日起7日内予以补足(如果甲方尚有未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则该服务费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按合同履约完成服务业务经甲方确认之日起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等需要扣除的,则退还扣除后的剩余部分。
8.特别约定条款:
鉴于卖方通过参加买方的招投标活动或竞争性谈判而取得签订本合同的资格,在合同签订后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买方发现卖方在投标或者与买方谈判过程中有虚构事实,从而使买方误信卖方符合投标或者谈判条件,进而卖方中标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情形,则买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自买方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卖方合同终止日起本合同终止。
9.联系方式:
公司 | : | 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永安大道1号 |
网址 | : | |
联系人 | : | 黄凤15177068869 |
邮箱 | : | Feng.Huang02@geely.com |
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附件1:参与确认通知
参与确认通知
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竞价。
(1)货物交货期为满足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邀请书规定的交货期要求。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邀请书并响应(2.6技术要求)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投标方将按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邀请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邮箱地址:Feng.Huang02@geely.com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质量技术要求
工业碳酸钠(纯碱)
1 范围
本细则依据GB/T 210—2022《工业碳酸钠》标准,结合电解铝业务部实际生产运行情况编制,规定了工业碳酸钠的外观质量、化学成分、检验频次及取样方法、质量细则等要求。适用于电解铝业务部下属各铝厂采购工业碳酸钠的质量检验及质量验证。
2 外观质量
2.1轻质碳酸钠为白色结晶粉未,不得含有其它杂质。
2.2碳酸钠应有内包装袋。
3化学成分
工业碳酸钠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中Ⅱ类一等品及以上品级。
4 检验频次及取样方法
4.1工业碳酸钠的外观质量每车次随机抽检5~10袋,看其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杂质。
4.2工业碳酸钠的化学成分取样,按不同供方分别以不大于60吨组批抽检一次,该批次到货量不足60吨的,同样组批抽检一次。每批次随机抽取5袋。采样时,将采样器自袋的中心垂直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采得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轻质碳酸钠不小于400g。取完样品立即放入塑料袋中,密封。
4.3供需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抽样(在原取样袋取样点取样)、封样,并共同委托双方认可权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进行结算,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 质量细则
工业碳酸钠质量细则 | |||||
序号 | 子项 | 指标要求 | 处理类别 | 处理措施(x为对应的控制子项) | |
1 | 总碱量(干基)% | ≥98.8 | 扣 款 | 98.0≤x<98.8 | 每低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
退货处理 | <98.0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
2 | 总碱量(湿基)% | ≥97.5 | 扣 款 | 96.7≤x<97.5 | 每低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
退货处理 | <96.7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
3 | 氯化钠(干基的N)/% | ≤0.90 | 扣 款 | 0.90<x≤1.20 | 每高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
退货处理 | >1.20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
4 | 铁(Fe)的质量分数(干基计) | ≤0.006 | 扣 款 | 0.006<x≤0.010 | 每高于要求0.001扣款50元/吨 |
退货处理 | >0.010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
5 |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0 | 扣 款 | 0.10<x≤0.15 | 每低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
退货处理 | >0.15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
6 | 堆积密度 | ≥0.9 | 退货处理 | <0.9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7 | 外观质理 | 不得有杂物 | 退货处理 | 含有杂物 | 退货处理,七日内不及时运走的,将由我公司自行处理。 |
6 封存试样的保存期限
工业碳酸钠封存试样保存期限为6个月。
附件3:询价单
广西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碳酸钠(纯碱)采购项目报价函 | ||||||||||||||
询价单号 | ||||||||||||||
收件单位 | 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 发件单位 | ||||||||||||
采购员 | 15177068869 | 联系人 | ||||||||||||
报价邮箱 | 邮箱 | |||||||||||||
收货联系人 | 田林铝厂:陆国庆13557162771 | 发件人 | ||||||||||||
地址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永安大道1号 | 地址 | ||||||||||||
广西田阳、德保、田林、隆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报价函(单位:元) | ||||||||||||||
序号 | 物料编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税率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厂家或品牌及材料 | 备注 | 需求单位/需求部门 |
0001 | / | 碳酸钠(纯碱) | 见质量技术标准 | 吨 | 384 | 0.00 | 13 | 田林铝厂 | ||||||
合计 | 0.00 | |||||||||||||
注:请贵公司收到函后于2025年4月29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方式上传至我司邮箱Feng.Huang02@geely.com。邮件标题命名为XX公司+2025年冰晶石采购项目报价单。我公司后期会进行电子平台竞价,请各公司报价时注意。 |
详细可咨询 400-810-9688

公司: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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