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人民法院年度社会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年度社会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社会代理服务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 发布时间 2024/4/13 关键词社会代理服务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社会代理服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简阳市人民法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为规范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对2024-2025年度简阳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要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简阳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社会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人:简阳市人民法院

3. 项目代理范围:本项目包含简阳市人民法院分散采购项目以及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第二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确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4.服务内容:本项目为1个合同包,简阳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申请人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5.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排名前3的代理机构为本次入选代理机构。本项目一招一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未受到国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提供采购相关咨询及合理化建议;

2.编制、发布采购公告;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编制采购文件;

5.政府采购项目需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表(含需求调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6.邀请专家完成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完成需求论证文件的编制;

7.组织报名;

8.协助委托方组织审查供应商资格;

9.协助委托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10.协助委托方组织召开答疑会;

11.组织开标、评标;

12.编写采购情况综合报告及资料整理;

13.采购与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的送审、备案及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4.协助委托方对采购过程中收到的质疑进行答复;

15.档案归档:电子版和纸质版;

16.其他与招标代理范围相关的内容。

(二)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方)在成都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稳定;

2.代理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开标、评标工作,积极为采购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选择最优质的供应商。

3.严格按委托方的指令和计划开展工作,在招标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和尊重委托方的权益放在首位。

4.代理方应认真研究委托方提供的招标所需背景情况、资料、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及具体要求,以及比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向委托方提出咨询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代理方应积极配合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要求,协助委托方制定合理的招标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贯彻实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并分阶段或定期向委托方通报招标进展情况。

6.代理方严格按照委托方在招标时间进度、招标服务质量上的要求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7.代理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代理招标的各项规定,严格保守秘密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

8.以优质服务和高效率的工作,高标准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三)商务要求

1.合同期限:2024-2025年度

2.办公场所:

代理机构在成都市内必须拥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中至少有一个开标室、一个评标室、一个监控室。

3.收费要求:

(1) 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按中标结算率据实结算费用。

(2)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3)代理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①公告发布费用;

②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的费用;

③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有相关文件规定除外);

④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费用。

(4)需求论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甲方协助配合,论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服务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人员要求:

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其他要求:

(1)必须为省财政厅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供备案截图)

(2)2019年以来综合信用评价不得为“不合格”

四、评分办法

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标准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

17%

17

参照国家计委原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原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价的得5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2分。(若服务费下浮后不足4000元代理机构可按4000元收取)

注:报价高于基准收费标准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2

履约能力(以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成都地区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四川分公司为准)

26%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的政府采购货物类的项目业绩,每有1个项目计0.5分,最多计8分;(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的政府采购服务类的项目业绩,每有1个项目计0.5分,最多计8分;(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的工程类采购项目业绩,每有1个项目计0.5分,最多计6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他正规采购网站的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施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涵盖在线投标响应、在线评审)的项目,每有一种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截图(若为单一来源采购,则提供相关证明截图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代理服务方案

30%

30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代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

1、釆购文件内部审核制度;

2、标前准备工作管理方案(至少包括:①公告发布、②文件售卖、③文件澄清或修改等);3、项目开标工作管理和评审现场秩序管理和评审现场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方案;

4、项目评审现场突发应急状况处理方案;

5、档案管理制度;

6、电子化招标方案;

7、对质疑、投诉应急措施方案;

8、廉洁采购管理;

9、后期资料整理与管理方案;

10、服务规范性和完整性方案。

以上要求完全满足得30分,每有一项内容漏项或错误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漏项或错误是指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项目不一致等情形;内容不足是指与项目不匹配或描述简单等。针对性强,有利于项目实施是指项目实施方案围绕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

4

综合实力(以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成都地区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四川分公司实力为准)

27%

人员配置

14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采购师或招标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3、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备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4分;

4、2019年1月1日至今,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6分;

注:①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人员近两个月个人及公司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协议)。③以上人员需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人员一致,提供人员查询截图。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工作场地

13

1、投标人每具有1个独立开标室计2分,最多计4分;

2、投标人每具有1个独立评标室(含电子评标室)计1分,最多计5分;

3、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料室计2分(不得与开标室、评标室、会议室等混同使用);

5、投标人具有独立休息室计2分(不得与开标室、评标室、会议室、资料室等混同使用);

(提供投标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和近一年房租资金支付银行往来证明、开、评标室、资料室、休息室房间明细表及图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2月27日10时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加盖单位印章,并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交至简阳市人民法院601办公室。

本次项目无须报名,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直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六、评审结果

直接通知中选供应商并予以公告,本次比选结果在以下媒体发布:简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及针对“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承诺函;

3.针对“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和备案截图;

4.比选报价单;(按附件格式)

5.佐证评分的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项目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查看详情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395号简阳市人民法院


附件:比选报价单(模板)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