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8〕887号)等相关规定,内江市人民公园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现场进行了验收,并在内江市人民公园会议室召开了内江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内江市人民公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崇元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内江市人民公园,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内江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内江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9月21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内江市人民公园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崇元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内江市人民公园
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