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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配餐升降台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配餐升降台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5 关键词配餐升降台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配餐升降台”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南联长春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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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配餐升降台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现对配餐升降台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南联长春分公司配餐升降台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CZ**********查看详情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采购上限金额*****查看详情.71元/1年,成交供应商1家,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如下: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台)

含税单价限价(元)

配餐升降台

1)额定电压:380V。
2)尺寸:1200*800*100mm
机身、台面采用不锈钢或碳钢材质;配防护栏(基础防护栏及台面防护栏)。

3)最高升降高度1600mm,最低升降高度100mm。

4)升降缸数为2。

5)具有过载、过高保护,具备检修固定保护。

6)带电源开关、急停开关。

7)安全易清洁,符合食品生产卫生要求。

8)具备保护装置。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均为原厂商全新生产,包装完整,质量、性能、数量符合出厂规定的标准。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2)采购人在开箱时,若发现箱内货物短缺、损伤或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负责在当天内替换、补齐,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以及保修范围(简称“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12个月。

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出现的保修范围内的故障实行包修服务、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每周5*8小时(特殊要求的除外),如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报修故障1小时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节假日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1

*****查看详情.71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参与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配餐升降台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采购人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其他要求: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盖公章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查看详情.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裴女士,0431-********查看详情

EMAIL:peiyanru@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431-********查看详情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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