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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地面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 发布时间 2024/2/28 关键词地面工程施工   近期更新4项目点击关注“地面工程施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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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ZY24-SH10-GC129/ZB-CQSYB-2024-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暂定新建丛式井场9座、集气脱水站1座、集气站1座,分输室扩建1座,回注站1座,集气支线34.7km,集输管道14.7km,总长约49.4km。

主要负责站场及平台井站地面建设工艺安装、试压、土建、总图建筑、标准化场站、平台及道路维修维护等施工,管道建设的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回填、试压、氮气置换、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施工工作;配合电气、仪表、通讯光缆、监控等甲供物资校验、安装、调试及投产配合等,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1 建设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大安区域辖区内(主体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负责管道建设的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回填、试压、氮气置换、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施工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作业带宽度占用临时用地进行放线,若协调难度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占用地面积等情况,必须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超占用地、堆管场地的青苗赔付及土地费赔付由招标人委托承包人代赔代付,结算时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的证明材料:发票、合同或协议等,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报经公司审定后结算。非不可抗拒力及非经招标人同意的超占土地引发的补偿、以及由此增加的恢复工程量,由承包人负责);地貌恢复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完成,若超出工期要求引发的土地及青苗赔付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招标人不予认可。

2.负责站场及平台井站地面建设工艺安装、试压、土建、总图建筑、标准化场站、平台及道路维修维护等施工;负责甲方委托部分物料及应急管配件的采购,配合电气、仪表、通讯光缆、监控等甲供物资安装、调试及投产配合等,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3.物资采购界面:

1)线路施工的热煨弯管母材、防腐管、通讯光缆甲供,剩余的热收缩套、标示桩等乙供。

2)平台及场站的撬装设备、阀门、电气、仪表、动力电缆、通讯光缆、监控等物资材料由甲供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乙方进行采购。

3)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必须为中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图纸要求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4)具体施工图设计、甲供材料清单及采购界面,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4.数字化建设要求:项目开工后,配合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服务商进行《数字化交付系统》的信息与数据填报工作。

2.3 计划工期

实际开工、完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开工后3个月内完成地貌恢复,若延期将增加监理服务费,增加服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达到施工图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6 招标范围

暂定新建丛式井场9座、集气脱水站1座、集气站1座,分输室扩建1座,回注站1座,集气支线34.7km,集输管道14.7km,总长约49.4km。

负责站场及平台井站地面建设工艺安装、试压、土建、总图建筑、标准化场站、平台及道路维修维护等施工,管道建设的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回填、试压、氮气置换、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施工工作;配合电气、仪表、通讯光缆、监控等甲供物资校验、安装、调试及投产配合等,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7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1.标段名称: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标段一)

1)标段建设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大安区域辖区内(主体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

2)标段具体内容:暂定新建丛式井场5座、集气脱水站1座、分输室扩建1座,集气支线12.2km,集输管道14.7km,总长约26.9km,具体工作以甲方下达的施工委托为准。

2.标段名称:大安区块2024年地面工程施工(标段二)

1)标段建设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大安区域辖区内(主体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

2)标段具体内容:暂定新建丛式井场4座、集气站1座、回注站1座,集气支线22.5km,具体工作以甲方下达的施工委托为准。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每家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两个标段评标及授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若投标人在前序评审标段中,已有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可以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GA1级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项从事油气田地面建设(站场或管道施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②验收意见书等可以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相对人出具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4 人员要求

应配置满足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成本核算员)、资料员等岗位,岗位人员需分别设置,不能重复,配置满足施工需求的人员。

3.4.1 项目经理: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下同)内具有不少于2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油气田地面建设站场或管道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④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业绩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项目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中项目经理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是否属实、有效。

3.4.2 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 安全人员:设置安全总监1名,安全总监需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可兼职(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6 其它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3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6.4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查看详情,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查看详情)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3 月 21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一 30 万元人民币;标段二 2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 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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