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关于年度洞头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承诺入围公告

关于年度洞头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承诺入围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洞头区公务用

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发布时间 2024/3/13 关键词洞头区公务用   近期更新1项目点击关注“洞头区公务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受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2024-2026年度洞头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进行承诺入围,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TCG202*****031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内容

优惠率(含材料费、工时费)

一、二类维修企业

≥30%

1、承诺优惠率是指响应产品的优惠率,“市场价×(1-优惠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响应方按照维修材料费、工时费优惠率分别报价(见附件3、4、5),若优惠率低于 “最低优惠率”(30%),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按照响应方操作流程(见第二章)操作并按期提交响应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成为入围供应商。

3、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工作实际需要,可以增补定点供应商、调整项目内容、延续或提前终止项目。

四、实施范围:洞头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具体以采购人发文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新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行业主管部门准予车辆维修的备案资料或相关证明;

2)在洞头区本岛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在400平方及以上,停车场150平方及以上,总成维修车间20平方及以上,办公用房20平方及以上,业务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20平方及以上。

六、投标供应商其他要求

维修设备要求:

1、举升设备3台;

2、二氧化碳保护焊、点焊机1台;

3、烤漆房1个;

4、大梁校正架1台;

5、专用施救牵引车一辆;

6、多功能电子解码器1台;

7、换油设备1套;

8、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1套。

七、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即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电话:洞头区芯海商厦B1栋508,0577-********查看详情138*****255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八、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新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行业主管部门准予车辆维修的备案资料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洞头区本岛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在400平方及以上,停车场150平方及以上,总成维修车间20平方及以上,办公用房20平方及以上,业务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20平方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14:30

十、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 14:30

十二、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55,0577-********查看详情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2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查看详情

传真:0577-********查看详情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报名时间


项目联系人


手 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是否提交

备 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册资金: 万元

3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新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行业主管部门准予车辆维修的备案资料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在洞头区本岛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后附报名资料,请装订成册。

招标公告.doc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