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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东莞分行饮用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 2024/4/16 关键词东莞分行饮用   近期更新1项目点击关注“东莞分行饮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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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东中银集采[2024]6
[2024][4][17]日起至[2024][4][23]上午[9][0]分至
20244309: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东中银集采[2024]6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桶装水及支装水(天然水),提供主选品牌与备
选品牌各一个,规格:桶装水规格为不小于16.8L/桶,支装水规格为不小于330
ML/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为所投品牌饮用水的生产厂商或者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如
为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则须取得本项目的授权销售证明,且品牌厂家不
得与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公告电子邮件报名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
联 系 人:袁庆良
电 话:0769-23213287
电子邮件:dgfhbgsbo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人”或“我行”
),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东中银集采[2024]6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桶装水及支装水(天然水),提供主选品
牌与备选品牌各一个,规格:桶装水规格为不小于16.8L/桶,支装水规格为不小于330
ML/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二)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
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
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交货期:详见采购合同
(五)服务期:2年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为所投品牌饮用水的生产厂商或者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如为
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则须取得本项目的授权销售证明,且品牌厂家不得与所授
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
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
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
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
股的子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
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
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
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
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
任。
12.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
,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办
公室、个人数字金融部、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
,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dg
fhbgsboc@126.com 。以上两份扫描件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
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
邮箱发出的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行仅委托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30日9:30。报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应答文件一
经递交不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
应答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的需要再
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0
楼办公室
八、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采购方将根据受邀方
递交应答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具体磋商时间,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受邀方应委派
在应答文件中《授权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
若受邀方临时更改磋商代表,该磋商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出席
磋商会议。
九、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采购方有权变更应答文件提交截止的时间及磋商的时
间,变更通知的告知地址以受邀方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邮箱为准。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
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
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我行采购部门
电话:0769-23213503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10楼办公室、韩女士、523
072
(二)我行监察部门
电话:0769-23213351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5楼驻行纪检组、陈女士、
523072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
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0楼办公室
邮编:523072
电话:0769-23213287
电子信箱:dgfhbgsboc@126.com
联系人:袁先生
附件:
授权委托证明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________(公司名称)的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的磋商/磋
商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单位(公司)对被授权人、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签署
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正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反

2、被授权人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被授权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被授权人通信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被授权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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