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建宁中学医务室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JSZC-******查看详情-ZXTD-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查看详情-ZXTD-C2024-0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宁中学医务室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查看详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6.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饰、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2室
方式:纸质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5
五、开启时间:2024-05-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大厦11楼1105会议室11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2.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3.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
4.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