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项目编号:皖LDC2017-140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2、采 购 人:砀山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最高限额:47万元)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供货地点:砀山县人民医院。
2、采购范围:询价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采购内容:采购心电监护仪25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供货日期:签订供货合同后,接院方通知3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法人(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潜在供应商及委托代理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询价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纳询价文件费,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5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8日14时30分—15时30分
地点: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三室。
2、对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砀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院长
办公地址:砀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查看详情 150*****777(杨经理)
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6房间
七、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财政局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采 购 人:砀山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