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并拟批准江苏云意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 (略)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日-**日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泉山区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腾飞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泉山区腾达路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 (略) |
受理日期 | **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生产项 (略) 泉山区腾达路8号,租赁 (略) 现有闲置厂房(Cl车间其中两跨7、8号门),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年产新能源驱动系统50000套项目,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4536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 (略) 泉山区腾达路8号,租赁 (略) 现有闲置厂房(Cl车间其中两跨7、8号门)。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万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采取声源上控制、声学控制等措施,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经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废包括废外包装材料、金属废料、残次品、生活垃圾等。废外包装材料、金属废料、残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