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2024年04月30日   辽宁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0.2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正在报名中】
距离截止剩余: 小时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 (略)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5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关于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阜蒙交规发〔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 主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建 (略) 级及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 (略) 级及以上资金66.70%、地方自筹33.30%,招标人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工程规模:1.张家洼子桥:位于阜新县大五家子镇张家洼子村境内,中心桩号为大七线K6+942.2处;新建桥梁全长36.4m,桥梁全宽7.5m+2x0.5m,跨径组合为2孔*16 米。

2.西苍土桥:位于阜新县苍土乡西苍土村境内,中心桩号为朱苍线K32+040处;新建桥梁全长36.4m,桥梁全宽7.5m+2x0.5m,跨径组合为2孔*16 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张家洼子桥、西苍土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张家洼子桥:位于阜新县大五家子镇张家洼子村境内,中心桩号为大七线K6+942.2处;新建桥梁全长36.4m,桥梁全宽7.5m+2x0.5m,跨径组合为2孔*16 米;西苍土桥:位于阜新县苍土乡西苍土村境内,中心桩号为朱苍线K32+040处;新建桥梁全长36.4m,桥梁全宽7.5m+2x0.5m,跨径组合为2孔*16 米。。

2.4计划工期:**日开工,**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指**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 2022 (略)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 D 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 上公布 2023 年度评价结果则以 2023 年度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进 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 4月 30日至 **日,每日 8时 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 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5月 24日14: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除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备份文件,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评标活动,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作为评标补救措施启 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备份文件,视为自动放弃采取评标补救时 的评标资格。

5.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18-*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 (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418-*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鼎晟建设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北新路73-7号413

邮 编:*

联 系人:韩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2024 年 04 月 30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