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来访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 | 2024-05-0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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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与技术交流,建立规范正常的交流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 (略) 行风建设,根据《行动计划》《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器械供应商,是指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的以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 (略) 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
二、接待管理部门:由医疗设备科负责相关供应商的预约登记与接待。
三、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接待地点:医疗设备科小会议室。
五、参加接待人员:医疗设备科、涉及到的相关科室人员。
六、接待程序
1.预约登记:接待日前供应商 (略) 网站下载填写《供应商公开接待日登记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专用邮箱(*@*q.com)预约登记。医疗设备科对预约登记内容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待,在接待日前通知预约供应商代表。未经预约登记的(特殊情况除外),接待日恕不接待。
????2.接待方式:接待人员负责收集审查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听取供应商代表对其产品信息的介绍及有关事项陈述,与供应商进行交流沟通,签订《医疗器械廉洁购销合同》(见附件2)。
七、接待要求
1.严格依据政 (略) 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自觉维 (略) 工作秩序。对于接待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不得随意泄露。
2.医疗设备科要做好预约安排等有关服务工作,规范接待程序,参与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供应商相关情况的介绍,做好交流和沟通,每次接待要形成纪要。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完整,符合法律要求,符合职业道德标准。供应商代表在非接待时间严禁 (略) 进行产品推介、促销及其它活动, (略) 人工智能系统抓拍确认者,按规定终止业务往来。
4.供应商介绍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5.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提供用械信息予供应商。若有违反,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每次接待的情况需记录在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整理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