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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联式无人机航空重磁测量系统改装集成”承担单位竞争性谈判优选公告

2024年05月06日   北京
发布时间 2024-05-0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84.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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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详见内容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捷联式无人机航空重磁测量系统改装集成”为地质调查项目“海丝路工程——XXXX搭载测量与保障技术研究及应用试验”任务书规定研究任务。为推进该项目有效实施,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现对无人机租赁服务供应商实施优选,通过评审委员会,利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捷联式无人机航空重磁测量系统改装集成。
  2、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采购方提供重力、磁力等航测设备,投标方提供无人机*架,并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无人机改装和机载测量系统集成。加改装包含但不限于无人机背景场测量;航磁测量系统及探杆加改装(需设计并定制连接件);航重测量系统悬挂及减震平台加改装;改装完成后机载设备电磁兼容及振动测试;集成重磁测量系统后的适航验证飞行等。
二、测量任务与需求
  1.工作地区
  航空重磁测量系统改装、集成及相关测试工作均在投标方测试基地完成。
  2.无人机改装服务需求
  2.1机体结构
  系统功能:
  任务载荷及其辅助设备非固化安装,可更换;
  技术指标:
  1) 无人机尺寸(作业状态下):不小于7.05m(长)×1.15m(宽)×1.74(高);
  2) 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540kg(平原);
  3) 载荷重量:不少于140kg;
  4) 实用升限:不低于6500m;
  5) 最大起降海拔:不低于5000m。
  2.2航磁测量系统加改装设备尺寸及重量
  1) 探杆整体集成了Cs-3磁力仪、磁通门磁力仪、连接线缆。探杆由两段组成,中段长度3800mm,整体长度5400mm,直径从116mm到160mm,整体重量27kg;
  2) AGS-863无人机磁补偿收录仪尺寸为327mm×124mm×194mm,重量为7kg,航插接口预留尺寸大于100mm;
  3) 电源模块主体尺寸为139mm×180mm×40.5mm,带固定孔位尺寸为168mm×180mm×40.5mm,重量小于2kg。
  2.3航磁测量系统加改装要求
  1) 航磁探杆应采用刚性连接方式安装于机腹下;
  2) 探杆前端固定磁力仪探头部位距离机头距离应大于3.1m;
  3) 磁通门磁力仪应采取刚性连接方式固定于探杆安装平台上;
  4) 所有连接电缆应穿管走线。
  2.4航重测量系统加改装要求
  1) 重力仪应安装于飞机平飞状态下的水平面上;
  2) 重力仪加改装时应有恒温保护措施;
  3) 重力仪需加改装机载减震装置;
  4) 所有连接电缆应穿管走线。
  2.5机载辅助测量设备加改装要求
  1) 需提供机载差分GPS数据;
  2) 需提供机载无线电高度数据;
  3) 需提供不小于500w载荷直流供电。
  2.6电磁兼容测试要求
  1) 发动机试车从低功率至高功率,查看探杆安装是否在正常抖动范围内,航磁探头减震是否达标;
  2) 试车过程中查看重力仪减震是否达标;
  3) 试车过程中逐一开启/关闭机载设备,查看是否对航磁、航重测量设备存在电磁干扰。
  3.试验工作量:
  1) 重磁测量系统误差标定
  地磁探测设备精度受飞行器、飞行和地磁场的影响较大,需要进行磁补偿和重力仪的系统误差标定,具体包含磁补偿飞行、重复线飞行、不同速度飞行、缓起伏飞行四项。具体要求以采购方现场负责人要求为准。
  2) 误差标定测区申报飞行要求
  航磁补偿区域:20km×20km(如果空域较难申请可以缩小至10km×10km),飞行高度真高2000~3000m。
  重复线飞行区域:测线长度50km(考虑到转弯半径,条件允许可以申请60km,如遇空域问题,可以适当调整测线长度,但总长度不得小于40km),飞行高度50~500m。
  3) 飞行要求
  飞行过程中尽量保持匀速飞行,避免出现反复修正测线方向引入虚假重力异常信息,测线两端转弯坡度控制在10°以内,具体要求以采购方现场负责人要求为准。
  测网具体坐标由*方在签订合同后告知*方。
  4.作业期限:**日前完成。
三、飞行技术指标及要求
  1) 测量飞行方法:沿地形缓起伏飞行;
  2) 测线偏航距要求:测线偏航小于±50m,垂直方向小于±10m;
  3) 速度保持性:测线作业中保持匀速飞行,巡航速度不大于100km/h。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方受*方之委托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工作过程中,*、*双方采用既有分工又有共同协作的方式进行,详细内容见责任、义务和权利。
五、计费价格
  无人机航空重磁测量系统加改装费用:不超过84万元,以上均包含但不限于无人机背景场测量;航磁测量系统及探杆加改装(需设计并定制连接件);航重测量系统悬挂及减震平台加改装;改装完成后机载设备电磁兼容及振动测试;集成重磁测量系统后的适航验证飞行等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测量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方负责监管使用,*方不得复制测量数据;如发现*方复制测量数据,*方有权拒付租赁费并追究*方法律责任。
  2.依据设计书要求,布置加改装工作安排和计划;
  3.在*方配合下,负责*方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维护;
  4.负责组织本项目的验收;
  5.提供无人机加改装技术要求;
  6.*方有权拒绝合同以外*方人员的任何要求和待遇。
  (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方对*方采集的数据、加改装技术方案和要求具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有关信息,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
  2.负责按照*方技术方案完成无人机改装、*方仪器设备加装及各项测试试飞任务,并达到*方技术要求;
  3.*方更换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无人机,必须报请*方批准;
  4.负责试验空域报批工作;
  5.负责协调驻地公安部门,保障无人机及*方仪器设备在驻地停放的安全;
  6.负责作业无人机的正常维护和安全,要求在飞行前后,按规定严格对作业无人机进行检查,以确保飞行安全;
  7.应按照*方测量任务和相关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提高生产效率,尽量缩短工期执行时间;
  8.负责为* (略) 电,负责其它相关设施的维护和安全保障;
  9.负责作业空域协调及支付全部飞行保障费;
  10.负责按照*方要求完成*方设备在无人机上的安装工作;
  11.全部试验结束后,所有资料经*方验收组认为合格后无人机才能调离工区;
  12.有权拒绝合同以外*方人员的任何要求和待遇;
  13.负责*方仪器设备的保险;
  14.对*方提出严重违反安全条例的要求,*方有权拒绝。
  (三)双方共同协商完成事项
  1.双方都必须以诚信为本加强协调和沟通,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工作尽快启动和在现场期间顺利实施。
  2.*方根据测量任务要求和测区天气情况等条件,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和性能良好的无人机完成本项试验。
  3.*方负责落实作业基地使用和油料、气象、空域使用等事项。
  4.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是*、*双方的共同职责。*方要树立为*方服务的观念,争取早日完成任务。*方要树立安全意识。为此,双方执行任务的每个成员,从思想、言行都要围绕有利于完成任务这一目标出发,搞好协作。
  5.每天飞行的气象由*方现场负责把握。具体结果*方要及时向*方现场负责人通报。
  6.*、*双方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由*、*方自行负责承担。为了工作方便,有利于安排飞行作业,双方工作人员友好协商,可共同联系食宿问题,住宿地安排要考虑便于工作。
  7.如遇意外事件,双方各自负责人员及设备的相关事宜。
七、保密要求
  优选出的任务承担单位应按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交合格的成果,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任务完成后完全删除。
  保密内容:本次工作涉及的图件资料,相关数据,成果等。
  涉密人员:全体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
  保密期限:永久。
八、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参加优选须知
  1.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竞争性谈判优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总体性能、无人机技术参数、实施方案、提供测绘数据、组织管理、经费预算),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对采购方最为有利的任务承担单位;最低优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单位所提供的文件须于**日17: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运维中心(联系人:李健;电话:*;地址: (略) (略) 路29号航遥大厦1902,邮编:*)方为有效。
  4.谈判评审安排:5月15日9:00; 地点:奥运大厦19层小会议室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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