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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医院安防系统安全测评服务及信息化建设部分软、硬件建设情况评估院内采购咨询洽谈公告项目

2024年05月09日   山东
发布时间 2024-05-0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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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详见内容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一、项目概况

为进 (略) 信息系统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体制机制,现就 (略) 信息化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后评价结果是评价已建项目应用效能、以评促改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价促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促进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 (略)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发挥信息系统价值成效。

二、最高限价:*.00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评价范围

(略) 信息化建设软、硬件部分评估以及安防系统测评服务。

1、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37号)、《 (略) 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政管发〔2018〕1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 (略) 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评估评价的实际需求。编制多方包含、多方平衡、多方通用的项目后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 (略)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工作。

2、开展项目内容

  评价机构成立评价小组,依据评价指标内容制定调研材料,制定本项目的后评价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

  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通过听取项目建设总体情况介绍、实地核查、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目标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估打分,形成评估意见。

  评价机构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被评价项目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结论,并将初步评价结论和有关说明送达参评项目单位征求意见,形成最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及时将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反馈给参评单位,及时跟进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的落实,协助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3、编制评价报告

  整理分析项目后评价资料和数据,现场后评价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审核和完善工作,交付项目后评价报告。

(二)交付成果

  本项目主要工作交付成果为:《 (略)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工作方案》;《 (略)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 (略) 信息化项目评价报告》。

(三)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要求服务单位建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后评价实施团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四)质保期1年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毕、交付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所属员工未发生过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无须来人(电子邮箱:*@*26.com,联系电话:0539-*)。按照包号报名,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报名项目及邮箱。已报名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者请提前电话告知。

七、洽谈要求

1、 (略) 安排熟悉所投产品的具体负责人员参加现场洽谈。

2、★洽谈现场应提交的资料:报名公司及所投产品的资质、逐级授权证明(授权可追溯)、原厂授权服务承诺函,公司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报价单,产品介绍彩页等。1个公司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资料请分别装订。以上资料1式3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价单请另外单独多附1份(格式见附件)。

3、如提供虚假材料洽谈谋取成交的,将列入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且成交无效。

4、逾期到场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洽谈时间及地点

1、洽谈开始时间:**日上午8:30。

2、地点: (略) 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九、公告方式

1、 (略) 网站(http://**)

2、 (略) 院务公开栏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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