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937.72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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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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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 (略) 受缙 (略) (略) 的委托,就其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鼎峰【2024】86号
二. 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污水设备采购 | 1 | 项 | 937.72万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浙江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十一.开标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浙江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万元。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李彬 联系电话:0578-*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 采购人名称:缙 (略) (略)
联 系 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578-*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缙 (略) (略)
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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