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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采购第三方对镇街未保站社工站督导评估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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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采购第三方对镇(街)未保站社工站督导评估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我局拟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采购第三方对镇(街)未保站社工站督导评估培训项目,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日14:00按指定地点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对全区10家镇(街)未保站、10家社工站按照服务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要求开展项目督导(以下简称“两站”),全年督导不少于6次,督导项目进度、项目专业性、资料规范性,做好督导记录,每次督导至少2人且有1名专业学历或专业资质社工(中级及以上),指导“两站”提升项目特色亮点,为参与上级公益创投的“两站”承运组织策划创新项目;开展“两站”中期和末期项目评估,提供评估报告;安排专业人员对“两站”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特色项目经验分享在内的多形式业务交流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规范》、《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 (略) 、市、区考核标准对“两站”进行年终考核并提供考核报告;为有特殊需求的“两站”提供专业指导。

二、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含人工及运输费用、含税)。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行业相关资质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核查原件)。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5万元(大写***万元整)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企业必须按照报价清单格式,认真填制报价文件,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实事求是反映本企业成本费用水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有选择性地报价;

2、报价函必须密封递送,在公开拆封前不得向外透露;

3、报价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大小写金额应一致并且不得涂改,如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中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果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报价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4、所有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于封面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可以就该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进行咨询,但不得向我方人员打探与价格相关的问题,不得相互串通报价;

6、报价时一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受法人委托的带委托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7、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报价文件即行作废,并取消今后参与我方采购活动的资格。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没有加盖单位或法人代表的印章;

(2)报价函没有密封的;

(3)报价文件没在规定的日期内送达;

(4)报价文件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真实;

(5)报价文件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6)其他无效行为。

9、服务响应要求:全部响应

五、报价书递交地点:广陵区民政局会议室

六、评审标准、方法、成交条件

依照政府相关规定组建比选小组,比选小组依据采购规定、评审原则,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推荐拟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标准和服务相等,报价在预算范围内且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

此项目服务期限为*年(以合同确定期限为准)。

联系人:夏菲;联系电话:*

(略) 广陵区民政局

**日

标签: 督导评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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