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非现场超限检测设备记录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7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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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日至2024年5月 (略) (略) 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部分车辆,依据《 (略) 行政程序办法》予以公告。
请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车辆所有人委托书、车辆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略) 道平湖超限运输检测站接受处理, (略) 法人或者车主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进行自助办理。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地址: (略) 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3-*
(略) 道平湖超限运输检测站地址:G22 (略) 优胜段388号
联系电话:0573-*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