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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1112强清1号镇江奥兰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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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略) 丹 (略) 作出(2024)苏111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镇江奥 (略) (以下简称:奥兰迪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3月14日作出(2024)苏111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学益律师事务所担任镇江奥 (略) 的清算组。

根据强制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对镇江奥 (略) 进行清算评估。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镇江奥 (略) 于**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3,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注册资本为6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金属模具、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汽车车轮的生产;自营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工作内容

1、 评估基准日: **日。

2、评估工作范围

(1) (略) 全部资产(机器设备、存货无形资产等)的各项评估工作,向清算组提供评估报告;

(2) 根据清算 (略) 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清算组不另外支付评估费用);

(3)根据清算 (略) 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 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 清算组需要完成的其他专业服务。

3、评估时间要求:应自进场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按清算组要求提供报告。

三、评估机构资质条件

1、 报名单位应具备相关评估资质(不动产和动产);

2、 (略) 不存在利害关系;

3、 评估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和成员不少于 3 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评估工作经验,并提供团队人员名册和联系方式;

4、 评估机 (略) 列入《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之中的机构;

5、 优 (略) 破产协会会员单位。

四 、报名文件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提供下列参选文件(一式二份),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清算组的联系人,以备清算组遴选评定。

1、 (略) 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本机构办理强制清算或者破产评估案件的业绩、项目现场负责人办理强制清算或者破产评估案件的工作经验、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本项目的完成时间、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关于同意清算组调整评估费用的承诺、关于与本案利益方没有利害关系的承诺等)。

7、承诺事项

(1)、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与本案利益方没有利害关系的承诺;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进场专职人员与报名人员必须一致。并保证能按时出具符合要求的各类报告;

(3)、 (略) 的评估机构,即按管理人的要求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并自进场之日起 20 日内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各类报告;

(4)、如果违反承诺,管理人有权撤销委托、更换机构,或按违反程度不予支付或者降低服务费用。

8、在报名文件中明确服务报价或计费标准,是否同意最 (略) 或者管理人确定为准。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如对申报要求有不明确的,请提前向清算组咨询。

五、 选定方式

清算组将在报名截止后3日内,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强制清算或者破产评估业务业绩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合同, (略) 丹 (略) 备案。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期限截至**日17 时

2、清算组联系方式:

1、戴正灏律师,*。

2、联系地址: (略) 京口区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11楼江苏学益律师事务所。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

特此公告

附:1、(2024)苏111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

2、(2024)苏1112强清1号决定书

镇江奥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镇江
标签: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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