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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2024年05月17日   宁夏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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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库的批复》(宁交函[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出资比例100%,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共建设10处非现场执法点,包括动态称重设备,车牌识别设备、监控摄像设备、情报板、龙门架、广电缆材料、供电、线路传输、称重设备调试检定、道路交通标志等。开展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审批工作。

2.2项目地点:银川、石嘴山、中卫、固原、吴忠。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如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提交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建设方案(如有)、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含技术文件)、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

2.5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及审查、设计变更和审查等服务工作,配合完成造价审查、交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2.6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专家审査费、施工图设计修改费、审图费等全部费用。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提交成果文件,专家审查后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成果文件,后续服务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实施服务及期限待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0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 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企业

业绩

在近3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交通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企业

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 (略) 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5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日下午17:00至**日下午18:00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 (略) ,联系电话:* 或 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

5.5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荣先生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1401室

联系人:张家新

电 话:0951-*-820

宁夏 (略)

**日

标签: 非现场执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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