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彭宇艳
发布时间 | 2024-05-2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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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彭宇艳因保管不善,将 (略) (略) 铅山县河口镇狮江社区永兴幸福公寓A栋2-402室的不动产权证:赣2021铅山县*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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