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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曙光街办公区楼顶及墙面整修

2024年05月19日   河南
发布时间 2024-05-1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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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曙光街办公区楼顶及墙面整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曙光街办公区楼顶及墙面整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CG2024-00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曙光街办公区楼顶及墙面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 (略) 。

5.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曙光街办公区楼顶及墙面整修,办公楼原琉璃瓦加防护网,楼顶景观绿化拆除,防水卷材拆除更换,屋面水泥砂浆找坡,一楼东侧车子棚新建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采购范围:(包括前述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5.4质量标准:合格。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工期:15日历天。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9供应商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0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2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3.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国家税务 (略) 新华区税务局公示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 (略) 新华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中兴路与曙光街交叉口路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税务局 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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