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天空的院子景观灯及灯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6.28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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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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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四川广安 (略)
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景观灯及灯具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四川广安 (略) 对爱众· (略) 子项目景观灯及灯具采购(第二次)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 (略) 要求的施工队*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广安 (略)
(二)项目名称:爱众· (略) 子项目景观灯及灯具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需求:详见报价表。
(四)供应商的选择:按 (略) 本项目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62803.3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渠道:广安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四川建设网和四川 (略) 官网。
(八)其它说明: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二、报名条件
(一)本次询价采购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报名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 600.00元。
(二)缴纳方式:通过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广安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安城南支行
账 户:2316 5523 0912 2115 476
(三)退还: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成交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时三年 (略) 内任何采购活动,并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法人关联相关企业一并纳入);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货款结算方式以*、*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每月25日,*方与*方核对当月供货数量及金额(*方向*方提供对账清单),完善公司相关流程后,*方支付*方当月货款总金额的70%,供货完成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7%(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最后一次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满*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提供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按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七、递交资料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转账回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到指定地点。未密封、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名方式、地址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地址:四川广安 (略) (友爱楼205室),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九、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二)询价资料送达地点:四川广安 (略) 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十、其他要求:
供应商报名后,如有需要自行项目踏勘现场。现场联系人:吕凤巢,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四川广安 (略)
地 址: (略) 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邮 编:*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