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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22日   新疆
发布时间 2024-05-22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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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d995b8-0997-48ff-b689-d077bedf929a ** 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 17:03:18

中 (略) 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谈判公告

中 (略) 新疆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 (略) 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新疆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的需要, (略) 采购需求,对环境空气SO2、NOx、O3、CO、PM2.5、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备机设备实施框架协议采购。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环境空气SO2、NOx、O3、CO、PM2.5、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析仪采购计划量30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因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采购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计划采购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采用《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中推荐的分析仪器分析方法,相关技术指标满足(HJ 818-2018)中8.2.1.2性能指标;PM2.5、PM10采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中方法原理,性能指标满足以上文件中的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按照实施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2所供设备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1.3代理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授权。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 自**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相关业绩 (提供合同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供货范围、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 到 **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远程视频会议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 (略) 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四路889号爱地新锐中心1号办公楼902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91-*
邮箱:*@*ecep.cn
杨亚玲 签于 2024/05/22 17:00:52
附件:采购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30:00
公告内容
附件:采购公告.pdf

中 (略) 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谈判公告

中 (略) 新疆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 (略) 新疆分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新疆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的需要, (略) 采购需求,对环境空气SO2、NOx、O3、CO、PM2.5、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备机设备实施框架协议采购。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环境空气SO2、NOx、O3、CO、PM2.5、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析仪采购计划量30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因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采购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计划采购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采用《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中推荐的分析仪器分析方法,相关技术指标满足(HJ 818-2018)中8.2.1.2性能指标;PM2.5、PM10采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中方法原理,性能指标满足以上文件中的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按照实施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2所供设备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1.3代理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授权。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 自**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相关业绩 (提供合同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供货范围、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 到 **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远程视频会议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 (略) 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四路889号爱地新锐中心1号办公楼902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91-*
邮箱:*@*ecep.cn
杨亚玲 签于 2024/05/22 17:00:52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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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析仪框架协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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