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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苏省河湖长制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第三方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2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2.6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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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4-20 (略) 河湖长制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第三方评估的潜在供应 (略) 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0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L-ZFCG-*

项目名称:2024-20 (略) 河湖长制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第三方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6万元/年(磋商报价按照一年预算报)

采购需求: (略) 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苏河长办〔2021〕13号)精神,为调查公 (略) 河湖长制工作、设省级河湖长河湖的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公众满意作为一项评价指标,成为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组成。通过数据分析,掌握公众对江苏河湖长制工作的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情况;评价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探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途径。根据《 (略)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18号)有关要求, (略) 河湖长制工作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开展社会第三方调查评估。综上,亟待开展《2024-20 (略) 河湖长制工作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第三方评估》项目。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具体计划安排按*方要求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8:30—11:30,14:00—17: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03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政采登记表”,并将填好的“政采登记表”*@*q.com,采购实施单位审核无误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发至上述发件人邮箱。授权委托人也可持“政采登记表”纸质原件和身份证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对采购服务或产品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察看。

3. 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单独密封U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略) 水利厅网站等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请供应商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水利厅

地 址: (略) 上海路5号

联系人:唐敦伟

联系电话:025-*

采购实施单位: (略) 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

联系人:石汉兵、黄梅娣

联系电话:025-*、*

政采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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