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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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做好2024年琼中县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工作,加快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示范推广,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补助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4〕6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琼中县辖区内从事山兰稻、瓜菜等产业种植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或个人的生产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
2.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到实地考察审核,经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技术示范基地。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必须是从事山兰稻、瓜菜等产业种植。
2.基地参与示范地块需具有一定的规模且集中连片。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要配合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做好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示范工作。
2.示范基地对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提供的物资只能用于示范基地内做技术示范使用,不能用于基地外的种植使用。
3.示范基地根据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提供的物资共同开展技术示范推广。
4.示范基地要及时按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要求收集相关数据、相片等材料。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认定的示范基地发放用于技术示范的农资。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示范基地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主体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
3.示范基地土地使用经营权相关证明。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月23日-29日)内向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至琼中县政务中心大楼七楼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植保植检室。
联系人:温女士。联系电话:089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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