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伦贝尔市物资储备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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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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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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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发展和改革委拟邀请第三方研究机构组织开展《 (略) 物资储备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谈判邀请函,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物资储备库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标的形式招募社会上有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在拟定运行管理期限和范围内,有偿授权于具有从事物资储备库的日常安全值班,应急救灾物资配送、应急调运、回收、清洗消毒、维护保养等服务工作的整体运行管理。
预算金额:1万元。
服务内容:编 (略) 物资储备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资格条件要求
1.参与组织需具备以下基础研究能力:
参与过行政部门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或行政部门负责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并形成独立的工作成果。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规划研究、规划评估、行政部门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日下午17点前,填报“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按照“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将证明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招标人,或全套电子版扫描件(彩色)*@*26.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结果通知方式
中标结果待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评审确认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它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联系人:张嘉楠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