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
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5
2、项目名称: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
3、预算控制价:9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食品快速检验车购置,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食品快检车一辆,内含食品安全检测车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内部基础配置一套及食品安全检测车内部检验设备配置一套。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食品快检车一辆,内含食品安全检测车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内部基础配置一套及食品安全检测车内部检验设备配置一套。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车为载体,在快速检验的基础上,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科学监管理念于一体,“监、检结合”,把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监管保障。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64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供货及安装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对产品质量性能、培训服务及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6月26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39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