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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二次)竞争性磋商gg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应急处置 危险废物 生态环境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 2022/1/3 关键词应急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   近期更新6260项目点击关注“应急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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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C[2022]000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 物应急处置(二次) 采购人: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盖公章) 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期: 2022 年 01 月 03 日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 采购人确认函件 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 处置(二次)(项目编号:HC[2022]0001;计划编号:FS[2021]0662;计划 捆绑编号:【自分采】[2021]0056)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经我单 位相关部门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可以对外发售。 特此确认! 采购人: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2022年 01 月 03 日 23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正文............................................................................................................ 16 第三章 报价、磋商、成交........................................................................................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六章 采购内容和要求............................................................................................ 5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二次)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2022年0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2]0001;计划编号:FS[2021]0662;计划捆绑编号:【自分采】 [2021]0056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二 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原哈尔滨工业废物交换中心约16.8吨(实验室废液6.5吨、危化品 10.3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规范要求,在一周内做 好安全应急处置。包括:处置费、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机械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黑 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已入库;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单; 54.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5.采购人拟对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信用状况查询,对如下网站查询如有 不良记录的,投标无效。 ①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③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 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中心。 方式: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1月4日08时30 分至2022年1月10日16时30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进行网上报 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 择投报采购标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 67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将网报成功截图、获取竞争性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完 整后发送至到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邮箱(rongxin********查看详情@163.com), 邮件命名为“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供应商公司名称”,发完邮件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 下载中心-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 参与本项目(网上报名和邮箱报名登记需同时具备)。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 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联系方式:吴静 16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8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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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80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二次) 2 项目编号 HC[2022]0001 3 采购人 名 称: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联系人:吴静 电话:166*****070 4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联系人:关女士 电话:****-********查看详情-802 5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6 最高限价 67.2万元(人民币); 超出(不含等于)上述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7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 8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10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已入库;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单; 4.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列入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5.采购人拟对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信用状况查询,对如下网站查询如 有不良记录的,投标无效。 ①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1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③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 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13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 境内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电汇的形式提交,招标 结束后,磋商保证金退回到供应商的原拨付账户。 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3000元整; 3、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至本项目采 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且磋商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 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信息必须一致。 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14时00分前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5、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3)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7 6、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汇款后须随时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内是否存在磋商保证金退 汇的情况、及时向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磋商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 实时进账单为准;12 (3)开标当时,以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及核对情况明细 表”为查验依据; (4)供应商须无条件承担供应商由于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供应 商基本账户转出等磋商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 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5 签字和盖章要 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要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 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要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 不得使 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应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叁份,另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U盘壹份。 17 装订要求 1、 每册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并胶装,且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可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 包封要求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包封; 2、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U盘一份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封套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公章,在封套表面上标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电子 版”字样,并将此密封袋放入响应文件包封中一起密封; 3、密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标包、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包封 上注明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3 20 供应商要求 澄清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 截止时间 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小时内 采购人澄清发出时间:自收到磋商疑问后 24 小时内 供应商收到确认时间:收到澄清后8小时内 21 递交响应文件 开始及截止时 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2年01月14日13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14时00分 地 点: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开标 大厅 22 响应文件开启 (磋商)时间及 地点 时 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 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3 报价方式 1、总价报价; 2、报价分两次,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的首次报价和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 价;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4、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参与本次磋商采购可能发 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 25 磋商小组组成 1、磋商小组构成: 3 人;磋商成员名单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前将予以保密。 2、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 技术、经济专家:2 人。于开标前半日自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采购人代表: 1 人。 26 是否授权磋商 小组确定成交 供应商 ■是,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公告成交供应商及磋商 文件,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 个14 27 供应商代表出 席开标会 1、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任一阶段的开 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 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磋商文件按将被 否决处理,其磋商文件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 2、企业磋商后,凡到场的磋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磋商负责人证件不符、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所有磋商活动、或者至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结 束,供应商的合法代表仍未按时到会或提前退场的,均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其磋商文件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 28 解释权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项目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照磋商邀 请书、磋商人须知前附表、磋商人须知(含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 办法(含附件)、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首先以本条前述款进行 解释,不能解释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9 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30 特别注意 1、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 的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信息,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 由此引起的 任何损失或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等,如认为有关内容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非书面形式、逾期以及匿名的异议采购人将不 予受理,并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异议。 31 招标代理服务 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计取。 3、代理费不足伍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伍仟元人民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伍仟元。 1516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 供应商。 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监督管理机构”系指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踏勘现场 1.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 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2.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件的有 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 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 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 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报价、磋商、成交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的 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并电话通知竞争性磋商公告所列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 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 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 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文件,并在该文件中按要求附以上能充分体现审查信息的供应商 相关证件等资料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这些影印件或复印件须真实、清晰、便于辨认审查。若 磋商小组经核实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成交行为也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 1.响应文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 幅面的纸 张进行胶装。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磋商文件概不接受。 5.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18 (七)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 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 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 90 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成交价以最后报价为准,若最后报价与最初报价不 同,则各分项报价应同比例下调。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 性报价而被拒绝。 3.报价须知: 3.1.1本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 3.1.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所报的总价(总费率)为依据。同时,要求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3.1.3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3.1.4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报 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3.1.5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元表示,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1.6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3.1.7最低报价不能成为唯一的成交保证。 3.2响应文件编制依据: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3)采购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项目现场情况、项目特点及拟定的技术方案; (5)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6)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 3.3报价的编制: 3.3.1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9 3.3.2报价错误的修正 3.3.2.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3.2.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3.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六、磋商有效期 1.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 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服务费: 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文件计取。代理费不足伍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伍仟元人民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 伍仟元。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必须将此项费用全额计入报价中。成交结果公 告结束后五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按照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的 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滞纳金。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 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磋商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磋商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 3.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仪式或磋商的; 5.报价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未装订资格证明文件 及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技术参数条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应如实填写,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应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在整个报价、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 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报价的; 6.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后,无正当原因不参加磋商,导致磋商采购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 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解释权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 准。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十一、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 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第三章 报价、磋商、成交 2122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开始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采购人组织的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资格进行审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 (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佐证材料。 为方便采购人审验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单独准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无需 密封),在审验各供应商资格时再拿出,并将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以上证书、证件等均须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提供,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5.采购人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6.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首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逐一开启响应文件, 文件开启结束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过程。 7.磋商: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8.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全部磋商结束后10分钟内,须重新提交最后的书面报价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的,磋商小组将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23 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 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 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 标。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候 选人或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1、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佐证材料、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 格证明文件、或提交无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等,均视为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 格。(2)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将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同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拒绝澄清的,按照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予以否决。 2、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 (4)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活动 结束后10分钟内,重新提交最后的书面报价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最后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部分,且 此类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如出现有效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出预算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 有报价,采购人将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并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9)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后报 价必须由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认。 (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按规定密封的; 2)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3)最后报价未提供“最后报价明细表”的; 4)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5)最后报价与“最后报价明细表”汇总价不一致的; 6)最后报价改变了初始报价中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的。 (11)企业信用记录现场核查 1、核查内容:由磋商小组现场核查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记录并打印存档。 2、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 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磋商小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网站、核查事项现场开展核查工作,以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如发现供应商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无效。 (12)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告》黑财采〔2021〕8号规定: 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5 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1.3在疫情期间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的货物和服务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统一调整为10%;将小微企业的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统一调整为5%,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5享受优惠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型企业。 1.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1.2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请供应商提供1.2.1、 1.2.2、1.2.3的登录名和密码: 1.2.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 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2.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 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2.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 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1.2.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 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1.2.5各项查询结果需打印并由评标委员会签字。 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26 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其他优惠政策 2.1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财库〔2019〕18号文件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 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采购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 时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 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一个正版序 列号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3)出现以下情况不得分: 1)未能按本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的不得相应分数;响应文件中未装 订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不给相应分数。 2)证(或证明材料)企必须相符,不相符者视为证件无效。 3、综合评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二)最后报价的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三)将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时, 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2728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1) 综合评价分值组成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供应商综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其中: 磋商报价得分:满分10分,权值为10%; 商务标评分:满分12分,权值为12%; 技术标评分:满分78分,权值为78%;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遇两家以上分值相 同则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 磋商报价评分(满分10 分)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 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针对每一报价评审子项目,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该子项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公式 磋商报价评审:满分 10 分(价格权值 1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 10 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3)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 检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响应文件中应附在有效期内 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开户许可证明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响应文件中应附加盖公章复 印件,原件备查29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 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及授权 代表身份证明 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 附于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注:1、资格审查当时供应商必须携带“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备查,对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已审查 并签署资格审查报告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供应商所提供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资格性审查”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则资格审查当时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 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响应文件中须装订上述资格审查全部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响应文 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一致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 投标文件无雷同 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两家或多家的投标文件内容没有雷同、非正常一 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投标文件雷同的情形,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载明的最高限价 (5) 技术标评分(满分 78 分)30 商务评分表(12分) 序号 类 别 评审分值 评 分 细 则 1 资质情况 10 分 (1)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类别 为 HW49 其他废物的处置资质及处置能力,可处置项目需包括但不 限于:900-047-49,900-999-49 的供应商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 物及医疗废物)》的供应商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注:需提供的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查。 序号 类 别 评审分值 评 分 细 则 1 项目实 施方案 2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策略、工作流程图、重点 环节和实施步骤等,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 实可行的得20分,每有一小项表述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 0.1-2.0分,每缺少一小项扣4.0分。 2 人员配 备方案 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人员配备方案、人员分工职责明细方案等,进 行逐项详细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10分,每有 一小项表述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0.1-2.0分,每缺少一小项 扣5分。 3 管理制 度方案 18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管理制度方案、管理机制与职责等,进行逐项 详细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18分,每有一小项 表述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0.1-2.0分,每缺少一小项扣6.0 分。 4 进度保 障措施 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进度保证承诺等,进行逐项详细 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小项表述 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0.1-2.0分,每缺少一小项扣5分。 5 质量保 障措施 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承诺等,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 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小项表述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0.1-1.0 分,每缺少一小项扣2.0分。 6 保密措施 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措施方案、保密计划、公司保密制度等,进行逐 项详细说明: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小 项表述不完整、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0.1-1.0分,每缺少一小项扣3.0 分。31 2 保障能力 2 分 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原则,在黑龙江省有固定的处置场所的供应 商得 2 分,没有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处置场所的场地租赁许可证 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2 4、确定成交供应商 (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 审报告。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的优劣顺序推荐。 (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 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 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 变评审结果。 (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公布成交结 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 或个人。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采 购人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将取 消其磋商资格。 五、成交通知书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 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将排序在前的三名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供33 应商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2、确定成交结果后,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后书面报价响应文件 、有关澄清、承诺 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重新开展磋商采购活动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公开招标的工程、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磋商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外)。 (2)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35 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编 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捆绑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甲方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 。标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其 他项目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确定乙方为甲方 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要求及中标 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标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 删除。)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一采______年的项目,采购结果______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 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标注: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 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 金: 。); 2.合同金额: 本项目 年服务期总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标注:此处表述可根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据实调整,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予以删除, 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结算方式: (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拟添加,此36 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 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在以下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 删除。)(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 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 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 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 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 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 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 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 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 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合同法,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37 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 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3.(标注:具体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九条 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 (标注:甲乙双方参照招投标文件及甲乙双方具体约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 ‰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 违约服务款额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 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 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 %;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 服务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 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 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 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 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 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提 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 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38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3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0 包封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 应 商: (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41 封面或扉页的格式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 应 商: (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42 一、报 价 函 致:(采购人): 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 经充分研究、 审核上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对磋商文件、磋商补充文件、采购程序等均无异议;完全接受并理解磋商文件 中的各项要求;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任何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 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1、我方兹以: (大写):人民币 元 角 分 (小写): ¥ 元 的首次报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合同履行期 ,并确保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提交的磋商文件,包括正本壹 份,副本叁份,及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U盘壹张。 3、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或 采购人延长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遵守采购人有关磋商会议的各项规定。我方已递交磋 商保证金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如采购人延长投报价有效期期的,我方已递交的磋 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顺延。 5、我方理解最低最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采购人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以上承诺均为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我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如有任何弄虚作假以 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磋商保证金、清出本市或本省 市场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我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导致项目重新采购的,在重新采购时不再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如已 成交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可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43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44 二、项目价格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同履行期 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45 三、项目技术偏离表 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参数 响应文件技术参数 有无偏离 [注意] 此表必须按照本文件中第六章认真填报,逐一对应。如本文件中第六章没有详细列举,请承诺无偏离,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46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47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身份证号)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 单 位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的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48 六、磋商保证金及承诺 致 (采购人) :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向贵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我方承诺,一旦违反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贵 方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保证金。 注:后附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七、技术服务方案 4950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开户银行及账号 资质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箱 说明 附: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九、资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51十、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5253 十一、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 (供应商全称)保证自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处罚阶段;无涉及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若在本次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 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我方将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成交) 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 应 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54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三、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5556 十四、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 (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的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 并对该项目进行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 (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2、合同履行期: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57 最后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 价 合 计 总报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胶装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行密封提交。第六章 采购内容和要求 58采购内容和要求 对原哈尔滨工业废物交换中心约16.8吨(实验室废液6.5吨、危化品10.3吨),按照国家生态 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规范要求,在一周内做好安全应急处置。预算金额67.2万元,包括 :处置费、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机械费。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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