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地浸水平井施工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招标人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二)钻井液:三开水平段采用储层保护性钻井液。
注:1. 1#水平对接井主要工作内容为:机台平整安装检查、裸眼钻进、定向对接、物探测井、套管固井、绕丝筛管完井、洗井、测井、验证水量并交付使用等全套成井工艺,提交满足钻孔质量验收指标的合格钻孔;
2. 2#水平对接井主要工作内容为:机台平整安装检查、裸眼钻进、定向对接、物探测井、套管固井、射孔完井或垂向侧钻分支完井、洗井、测井、验证水量并交付使用等全套成井工艺,提交满足钻孔质量验收指标的合格钻孔;
3.对接技术指标要求水平井钻穿对接直井,水平井实际井眼轨迹与对接直井空间重叠率不得低于对接井井眼尺寸的50%;
4.钻井液需采用储层保护类型钻井液,具体配方及测试参数由乙方提供,需经甲方同意后于现场施工使用。
5. 1#水平井施工后,由甲方开展相应的试验研究,依据试验结果优化完井工艺(采用原方案或改为射孔、侧钻分支等完井方式),后开展2#水平井施工。故施工周期采用分段模式,即2022年施工1#水平井,2023年施工2#水平井。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孙扎期牛录镇郎喀村。
2.6计划工期2.7 质量要求或标准满足《地浸采铀工程钻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地浸采铀工程钻孔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及《地浸工艺钻孔验收指标》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地浸工艺钻孔及类似钻孔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
3.1.5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地浸水平井施工工程售价:5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4月21日 10时00分—2022年04月26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视频开标,会议 ID:782-725-49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5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11-********查看详情/155*****240
电子邮件:hsyzbb@1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9.2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视频会议。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须为顺丰快递)或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收件人信息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7条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9.3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4.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