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10-14 08:14:28 | |||||
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照相机等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开始日期: | 2014-10-14 08:14:28 | |||
联系人: | 钟声 | 截止日期: | 2014-10-17 08:14:28 |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送货地点: |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8号 | |||
联系邮件: | hrbzjw@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 ||||
资质要求: |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要求在哈尔滨本地设有经销网点及售后服务网点,投标价格应含交通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要求送货、售后服务均上门,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接到售后电话后8小时内予以相应,上门服务,先付货后付款,在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相机 | sony | NEX-6套机 | 台 | 1 | 无要求 | |
镜头 | 尼康 | 24-70/2.8或28-70/2.8 | 台 | 1 | 无要求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照相机等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发布时间 | 2014/10/14 | ||
招标业主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