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2014GZX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2014年东方红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以黑农发办批【2014】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2014年东方红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35万亩。
2.3建设地点:鹤岗市东方红乡。
2.4投资额:296.1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11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
(1)开挖疏浚沟渠9.46公里;建有基涵4座,无基涵10座,排水闸1座;架设输电线路3公里,购置变压器1台
(2)修砂石路3.6公里;建育秧大棚16柜,供水管道500米
(3)建农机棚200平方米。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购置农业机械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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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2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 2014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00分,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第一标段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请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等以上材料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标段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请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等以上材料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 2014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00分,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 真: ****-********-****查看详情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