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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招标招标文件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天津西青区行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 发布时间 2022/5/30 关键词天津西青区行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天津西青区行”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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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2022-05-30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标段号:1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弘 (盖章)

  日期:2022年05月31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投标人须知正文.................................................. 21

  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 21

  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21

  2.3招标的组织形式............................................... 21

  2.4招标方式..................................................... 21

  2.5资格审查..................................................... 21

  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2

  2.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22

  2.8投标费用..................................................... 22

  2.9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10踏勘现场及招标预备会........................................ 22

  2.11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 23

  2.13投标文件的编写.............................................. 24

  2.14投标文件的构成.............................................. 24

  2.15投标报价.................................................... 25

  2.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5

  2.1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26

  2.18投标保证金.................................................. 26

  2.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8

  2.20备选投标方案................................................ 28

  2.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9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9

  2.23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30

  2.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0

  2.25开标....................................................... 30

  2.26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31

  2.2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2

  2.28投标文件的评审.............................................. 32

  2.29评标方法.................................................... 34

  2.30关于划分标包................................................ 34

  2.31相关人员的接触.............................................. 35

  2.32中标通知书.................................................. 35

  2.33签订书面合同................................................ 35

  2.34履约保证金.................................................. 36

  2.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6

  2.3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7

  2.37纪律和监督.................................................. 38

  2.38质疑.......................................................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2

  3.1综合评估法................................................... 42

  3.1.1初步评审................................................... 42

  3.1.2详细评审................................................... 43

  3.1.3评审标准................................................... 49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51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7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4

  1.投标文件封面.................................................. 94

  2.评标索引目录.................................................. 95

  3.投标函........................................................ 96

  4.投标一览表.................................................... 98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9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00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101

  8.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2

  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104

  10.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106

  11.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 108

  12.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书.................. 110

  13.投标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111

  1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112

  (1)营业执照.................................................. 112

  (2)食品经营许可证............................................. 112

  (3)投标保证金................................................ 112

  (5)技术规范书加★条款应答及证明资料........................... 112

  (5)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112

  15.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应答表................................. 114

  16.商务评标索引表.............................................. 115

  (1)项目实施经验.............................................. 116

  (2)认证评价.................................................. 117

  (3)保洁耗材评价.............................................. 118

  (4)拟投入项目人员评价......................................... 119

  (5)配餐车辆评价.............................................. 120

  17.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表....................................... 121

  18.技术评标索引表.............................................. 122

  (1)涉及技术评分的相关内容..................................... 123

  19.技术建议书(如有)........................................... 124

  20.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125

  2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126

  第七章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1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委托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为邮政储蓄银行西青区行及下辖网点的物业服务工作,包括办公区、业务大厅、储物间、杂物房、走廊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和区行及下辖网点餐饮配送工作。采购估算金额89.91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网点物业服务费用5300.00元/月·网点(含税)、午餐配送每餐18.00元/人(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在有效期内;

  2.1.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5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2.1现场获取: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原件)、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86*****070、022-********查看详情转8070);

  4.2.2网上获取: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guangzhenggufen@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86*****070、022-********查看详情转8070),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及《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且招标文件费汇款到帐后,则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程序。

  招标文件费的形式:电汇

  招标文件费的金额:人民币500元(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指定帐户,电汇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项目招标文件费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电话:022-********查看详情(转财务)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723*****826********查看详情

  中信和平支行大额联行号:302*****3139

  (2)招标代理负责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1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电话通知投标人。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招标文件费增值税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邮寄的形式送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0日 下午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三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邮编:******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人:房老师、苏老师

  电话:186*****070、022-********查看详情转8070

  邮箱:guangzhenggufen@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3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使用说明(以下内容非常重要,有助于投标人准确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请仔细阅读):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分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即下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两部分,下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如下表中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有不一致的,以下表内容为准。

  2.下表中第三列“编列内容”分为三种情形:加注“本条款替换为”的则不必再对照相应条款号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该条款号的内容以下表为准;加注“本条款增加规定”的则需要同时满足下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号的要求;无加注的下表内容为对相应条款号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解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1

  招标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2.1.2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2.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2.3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房老师、苏老师

  联系人电话:186*****070、022-********查看详情转8070

  联系人邮箱:guangzhenggufen@126.com

  2.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

  资格审查

  本条款替换为:

  【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9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 招标公告
  • 投标人须知
  • 评标办法
  •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 技术规范书
  •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2.10

  现场勘察及招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2-********查看详情转8070

  2.11.1

  招标文件澄清的提交形式

  本条款增加规定:

  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同时以下述两种形式提交:

  1. 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的PDF扫描件;
  2. 可编辑版本的OFFICE格式的WORD文件。

  将上述两种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2.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2.13.2

  投标文件的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文本格式进行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进行排版编写;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本项目不适用,无需提供”的,投标人无需将该内容编写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对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进行应答,应答仅需以合同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4)投标人应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应答须以技术条款点对点应答的形式体现。点对点应答只能使用“满足并优于”、“满足”、“部分满足”和“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并优于”的须明确说明优于的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做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若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投标人应指明不满足的内容并进行解释说明。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或页码。

  招标文件中标识 “★”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对任何实质性内容应答不满足的、缺失的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2.14

  投标文件的构成

  本条款替换为: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投标文件须按照以下条款的顺序和要求编制、盖章、装订(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此外,纸质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所有正、副本的公章、印鉴或签字不允许是复印件。并在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即骑缝章),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

  2)评标索引目录(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

  3)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

  4)投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

  8)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

  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本项目不适用)

  10)制造商授权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本项目不适用)

  11)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

  12)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

  13)投标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

  1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规范书加★条款应答及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5)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15)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应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5)

  16)商务评标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6)

  (1)项目实施经验

  (2)认证评价

  (3)保洁耗材评价

  (4)拟投入项目人员评价

  (5)配餐车辆评价

  17)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7)

  18)技术评标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8)

  (1)涉及技术评分的相关内容

  19)技术建议书(如有)

  20)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2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有)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OFFICE WORD可编辑格式(除签字盖章外需与纸版一致)及PDF盖章扫描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文件应为多页PDF格式,所有扫描件内容均应正向显示,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电子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如报价采用EXCEL形式编制,须保留原始计算公式。

  2.15

  投标报价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一览表格式进行报价,擅自修改报价格式的投标将被否决。

  (2)含税单价和总价均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3)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价格计算按照工程量分项进行计算。

  价款总价=单价*工程量。

  增值税款总价=单价*工程量*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价款总价+增值税款总价。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5)投标报价内容应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所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卫生保洁费用【人员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清洁用品费用】、餐饮配送费用【食材(含辅料)、加工费用、人员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配送车辆费用(包括车辆油费及维修保养费用等)、专业厨房设施费用(基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水、电费等)】、日常办公及运营管理费用、税金、利润、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明确或暗示的各项应有费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投标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投标报价及所有相关应答均应基于对招标文件完全理解的前提下,投标人应答满足的部分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投标人理解偏差或计算错误导致的报价内容的缺失,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无偿补足缺失部分以使全部交付内容完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2.16.1

  联合体

  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6】条规定。

  2.16.3.1

  代理商

  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7】条规定。

  2.17

  使用周期

  本条款增加规定:

  货物使用周期:【不适用】

  服务期:【不适用】

  2.18.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查看详情元】。

  2.18.3

  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形式:银行电汇。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中转出。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提交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电话:022-********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账号:142*****701*******查看详情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18.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投标保证金

  最迟将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期限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扣除银行手续费,如利息部分不足以抵扣银行手续费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银行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以电汇的形式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退投标保金时携带资料

  (1)投标人财务对开的往来收据(按原始收据内容填写)。

  (2)投标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银行12位联行号码。

  2.19.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20天。

  2.20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1.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1份, 副本3份,电子文件CD-R光盘3份,U盘1份(纸质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必须一致)

  2.21.2

  投标文件的装订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分别装订为一册(如因提供资料较多无法装订成一册的,可提供分册),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逐页加盖公章。所有正、副本的公章、印鉴或签字不允许是复印件。并在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即骑缝章)。

  2.装订好的投标文件要求编辑目录和逐页连续的页码。

  3.所有纸质文件需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采用A4 纸型平装(胶装)成册,若采用A3 纸型,需折叠成A4 纸型装订。

  4.电子文件均应与纸质文件一致,如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如有不符,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注: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的投标文件,则按废标处理。

  2.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条款替换为:

  1.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共同封装于同一密封包装内,并于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字样。

  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单独封装):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及光盘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投标文件封口处均需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4.上述投标文件的封装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等内容;并注明“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以便因投标出现逾期送达到或发生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情况时,招标人可按照包封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具体封装(密封袋/密封箱)封面格式如下所示:

  XX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启的责任。对由此造成误投或提前开启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按废标处理,并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2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规定

  2.23.1

  递交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规定

  2.25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26

  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少于2/3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8.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本条款替换为: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8.3

  投标文件评审

  重大偏差:

  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带“★”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的量化标准:

  1.投标人的报价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差的,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报价内容中的缺漏部分进行核增,对于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不进行核减。

  2.在签订合同阶段,对于报价内容中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招标人将对报价内容和金额同时进行核减;对于缺漏部分投标人应免费补足。

  3.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相关要求对其评审价格进行核算。

  2.29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出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报价最低不是获取中标的充分必要条件。

  2.30

  标包

  t不划分标包

  □划分标包:

  2.3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履约保证金

  2.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 9000 元标准计取收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形式:电汇或支票

  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1*****758*******查看详情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君隆广场1,2号楼南京路85号-1601-1

  电话:022-********查看详情(转财务)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723*****826********查看详情

  中信和平支行大额联行号:302*****3139

  注:电汇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

  增加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有权在3年内禁止投标人参加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投标。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中标原则:选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招标文件解释归招标人。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投标人须知正文

  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

  2.1.1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并获得一笔资金/贷款,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具体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4.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5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2.5.1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5.2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5.3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2.5.3.1资格要求;

  2.5.3.2其他业绩要求;

  2.5.3.3审查标准和方法。

  2.5.4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6.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6.3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

  2.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领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过程,即被认为接收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2.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2.9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 投标文件格式
  • 其他

  2.10踏勘现场及招标预备会

  2.10.1踏勘现场

  2.10.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10.1.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10.1.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0.1.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0.2招标预备会

  2.10.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10.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10.2.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招标文件的澄清

  2.11.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2.11.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2.11.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

  2.12.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3投标文件的编写

  2.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13.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13.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14投标文件的构成

  2.14.1投标函

  2.14.2投标一览表

  2.14.3投标单项报价表

  2.14.4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偏离表

  2.14.5技术规格偏离表

  2.14.6投标保证金

  2.1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4.8资格证明文件

  2.14.9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15投标报价

  2.1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15.2价格部分是对投标项目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个投标人仅接受一个投标价格,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15.3投标人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合同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5.4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提供产品的最终优惠价格。招标人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2.15.5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合同签订方式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据实结算。

  2.15.6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并加以说明澄清。

  2.15.7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2.15.8招标人付款前,中标单位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且该拒付不构成招标人违约。

  2.15.9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中标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2.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16.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6.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

  2.16.3.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2.16.3.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16.3.3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

  2.16.3.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2.1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7.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

  2.17.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2.17.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17.3.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2.17.3.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17.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2.17.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8投标保证金

  2.18.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8.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8.3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在5日内向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2.18.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2.18.4.2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

  2.18.4.3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2.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18.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18.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包括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8.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2.18.5.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18.5.5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18.5.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包括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等行为);

  2.18.5.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包括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8.5.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个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包括①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透露给其他投标人;②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③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④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⑤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⑥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18.5.9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2.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19.1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19.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20备选投标方案

  2.2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20.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的,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1.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1.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21.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1.4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2.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文件进行包封,并于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包。投标文件包封的封口处均需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22.2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单独进行封装,并于封面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为一包。投标文件包封的封口处均需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2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装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等内容;并注明“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以便因投标出现逾期送达到或发生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情况时,招标人可按照包封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22.4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2.22.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22.6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2.23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2.2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23.2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12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4.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22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5开标

  2.25.1招标人将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2.25.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5.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2.25.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25.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5.3.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2.25.4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采购及安装期限、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25.5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分发复印件给各投标人。

  2.25.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6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2.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26.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26.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26.4.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26.4.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26.4.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26.4.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6.5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6.6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2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28投标文件的评审

  2.28.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28.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28.5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28.5.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28.5.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28.5.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28.5.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或加盖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公章带编码、地方章、投标专用章等字样的(如是公章应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唯一有效公章证明,否则盖章无效,按废标处理);

  2.28.5.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8.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28.5.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28.5.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8.5.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8.5.10投标文件格式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的;

  2.28.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

  2.28.5.12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2.28.5.1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者行贿的;

  2.28.5.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出有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28.5.15投标人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或取消投标资格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参加投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或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2.28.5.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2.28.5.1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28.5.18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2.28.5.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且未盖章并签字的;

  2.28.5.2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8.6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9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

  2.29.1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29.2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0关于划分标包

  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2.31相关人员的接触

  2.31.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

  2.31.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1.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2中标通知书

  2.32.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或者中标人候选人没有出现法定的不能中标情形的,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32.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32.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2.4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2.33签订书面合同

  2.33.1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不得在合同签订时与中标人另行展开合同谈判,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3.2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

  2.33.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4履约保证金

  2.34.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34.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35招标代理服务费

  2.35.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2.35.2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35.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下表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查看详情

  0.25%

  0.1%

  0.2%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

  0.05%

  0.05%

  0.05%

  *****查看详情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3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6.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36.1.1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2.36.1.2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

  2.36.2不再公开招标

  2.36.2.1经招标人批准后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2.36.2.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供选择,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37纪律和监督

  2.3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3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3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37.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38质疑

  2.38.1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2.38.2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2.38.3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根据。

  2.38.4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评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8.5投标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2.38.5.1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质疑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书原件(传真件恕不受理)。

  2.38.5.2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内容。

  2.38.5.3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2.38.5.4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8.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

  2.38.6.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2.38.6.2先与质疑投标人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招标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

  如投标人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2.38.6.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2.38.6.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38.6.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2.38.6.6在质疑处理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招标活动。

  2.38.6.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人。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2.38.7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

  2.38.8招标人、评标专家和相关投标人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2.38.9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2.38.10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2.38.10.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38.10.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

  2.38.10.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2.38.11在投标人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质疑投标人、被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

  2.38.12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质疑事情及情节的严重性,对招标项目造成损失的,可依法向地方相关司法部门提起诉讼,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将由虚假、恶意质疑的投标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并附带相应的法律责任。

  2.38.13投诉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6*****070、022-********查看详情转807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综合评估法

  3.1.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1)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实质性响应

  满足全部实质性指标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价格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

  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后审。

  评审因素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在有效期内。

  专票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条款应答

  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非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黑名单

  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遵守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

  3.1.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1 条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在初步审查中,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占【20】分,技术部分占【50】分,价格部分占【30】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依据

  分值

  1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网点物业服务)

  (1)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300.00元/月·网点(含税)】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将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低于成本报价的除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合理低价优先法公式计算: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5;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15

  投标报价

  (午餐配送)

  (1)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00元/人(含税)】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将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低于成本报价的除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合理低价优先法公式计算: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5;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15

  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要求和内容,提供针对银行金融系统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洁服务【服务标准(公共服务区域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电梯间保洁、外场保洁、消杀服务及垃圾分类等方面)、岗位设置(服务人员人数岗位设置、人员岗位职责、年龄、性别、满足项目要求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安排计划、规章管理制度、内部验收标准】、配餐服务(配餐方案及计划、配餐标准及菜品明细、加工流程、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配送服务方案、冷冻和保鲜措施、公共餐饮器具规格标准及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等。

  1)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优于项目要求:15分;

  2)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满足项目要求:10分;

  3)方案考虑基本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要求:5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15

  2、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1)方案详细完整,优于项目需求,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5分;

  2)方案比较详细,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3)方案或稳定性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不完善,存在瑕疵: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3、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

  1)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项目顺利交接:5分;

  2)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项目顺利交接:3分;

  3)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不完善,存在瑕疵;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4、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素质培训、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1)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科学健全,贴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培训方式多样化,有具体的强化措施保障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5分;

  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完整,但是具有普遍性,对本项目没有针对性;3分;

  3)培训方案过于简单,结合实施过程会存在瑕疵;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5、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要求和内容,提出针对性的客户信息保密管理方案:

  1)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5分;

  2)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1分;

  3)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过于简单,结合实施过程会存在瑕疵及不规范;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6、安全作业保障评价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要求和内容,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定期检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安全作业保障体系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强;且提供的安全作业检查记录内容全面、合理、操作简便:5分;

  2)安全作业保障体系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且提供的安全作业检查记录内容较为全面、操作简便:3分;

  3)安全作业保障体系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提供安全巡查记录: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在履行合同期间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

  1)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健全合理,能够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受理投诉的渠道广、投诉受理流程清晰完善。满意度调查方式多样,调查的流程科学合理:5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完整,但只具有普遍性,缺乏对本项目的针对性:3分;

  3)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过于简单,有瑕疵: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8、有关疫情防疫的措施及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及要求提供疫情防疫措施及突发事件应对预案(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事件等),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处置流程、处置预案、防控管理制度、人员及设备调配能力等。

  1)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5分;

  2)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3分;

  3)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1分;

  4)其他或未提供的:0分。

  5

  3

  商务部分

  1、项目实施经验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揽过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说明: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物业(保洁、餐饮)服务,本项计分以项目业绩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的,则还须提供合作方盖章(部门章或公章)的实施案例证明文件)、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有瑕疵(遮挡涂黑)的不得分。

  注:合同服务期内因故中止的合同即视为无效合同,评审过程中不予计入。

  3

  2、认证评价

  1)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2)投标人具备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3)投标人具备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4)投标人具备GB/T22000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注:本项计分以认证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所提供认证证书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管理要求,认证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认证证书有瑕疵、查询不到的不得分。

  2

  3、保洁耗材评价

  投标人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每提供1个合格的CMA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本项计分以CMA检测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有瑕疵(遮挡涂黑)的不得分。

  1

  4、拟投入项目人员评价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保洁人员、厨师、餐饮配送人员等)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人员姓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022年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得分。在此基础上:

  1)拟投入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均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每提供1个证件齐全的人员得0.5分,最高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在满足此要求的基础上,拟投入的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有效期内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加0.5分,最多加2分。

  2)拟投入本项目餐饮服务(厨师)人员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且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每提供1个证件齐全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2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餐饮配送人员均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每提供1个证件齐全的人员得0.5分,最高2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在满足此要求的基础上,拟投入的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本及以上)加0.5分,最多加1分。

  注:本项计分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健康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为准,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有瑕疵(遮挡涂黑)的不得分。

  12

  5、配餐车辆评价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至少2辆配餐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型、车牌号、车辆照片及车辆相对应的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车型、车牌号、车辆照片及车辆相对应的行驶证和租赁协议。提供证明材料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计分以项目行驶证、租赁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没有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有瑕疵(遮挡涂黑)的不得分。

  2

  商务、技术、价格部分最终得分:(100分)

  3.1.3评审标准

  3.1.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根据综合评分(商务、技术和价格合计得分)情况,按照投标人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由综合排名【前1名】的投标人中标,并编写评标报告。如果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技术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1.3.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除因不可抗力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上述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PSBC〔2022〕ZH11023

  专业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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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评估/咨询/法律/其他】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1.1 服务内容为 。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1.1.2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1.1.3 服务成果:本合同及附件2、附件3中所列的各项交付成果。

  1.1.4 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甲乙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1.2 服务期限: 。

  1.3 服务人员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是指受乙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具体工作的乙方相关人员。乙方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服务人员种类、数量及团队的主要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2、合同附件3,如乙方服务人员变动,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当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或核心服务人员离职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可预见实际损失。

  1.4 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实施考核,服务费用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4。

  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价款 元整(¥ ),税款 元整(¥ ),价格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

  2.1.1 最终的合同结算费用应结合服务考核得分结果据实结算,结算上限不超本合同总价。

  2.2 本合同项下服务费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人员招聘、培训、现场管理、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2.2 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2.3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4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

  2.5 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5.1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即人民币 整(¥ )。

  (1)经乙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结算确认书,正本一份。

  (3)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4)经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依据。

  2.5.2 验收付款

  完成服务内容后,提交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交付物,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费用的 %,即人民币 整(¥ )。

  (1)经乙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服务成果最终验收证书,原件一份。

  (3)乙方提交的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扣税凭证),乙方应自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之日起20天内送达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而导致甲方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

  (4)经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依据。

  2.6 根据附件2和附件4,如甲方对乙方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本周期服务费的结算金额。甲方实际应支付服务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2.7 乙方承诺其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8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20天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20天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甲方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

  2.9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到乙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纳税人类型:

  乙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乙方账户变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10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或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任何未支付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3.1 选择下列2种方式中的第 种进行履约保证。

  (1)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4.2 甲方有权制订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别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3 甲方有权审阅乙方拟定的服务制度和提出的服务计划、服务报告等相关文件。

  4.4 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对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及工作场地进行突击性检查,以确保乙方服务过程符合甲方的要求。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并提出意见。

  4.6 甲方有权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差错要求整改及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7 甲方应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陈述开展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

  4.8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4.9 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支持。

  4.10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乙方承接的服务事项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乙方有权就合同开展的相关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

  5.3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由第三方代理,不得将任何主要或非主要服务事项分包。

  5.5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或相关货物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金融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合同义务,且不得存在违反劳动法、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和财务数据作假等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5.6 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

  5.7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定期通报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服务活动突发性事件。

  5.8 乙方应对甲方移交的工作设备和资料建立清单,负责日常设备和资料使用和妥善保管。

  5.9 乙方应妥善保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工作记录,并在服务结束前向甲方移交。

  5.10 乙方根据承接的服务事项和甲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加强对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5.11 乙方应当根据委托事项的要求,适时派驻人员现场协助处理。

  5.12 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受托事项下获得或形成的有利于甲方的信息或资源用于其他客户服务事项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5.13 乙方应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向服务人员支付工作报酬、缴纳社保,自行解决与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承担因服务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等。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1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下抓取、处理甲乙双方约定业务品种之外的甲方任何业务。乙方应对乙方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辅导,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工作安排。

  5.15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所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对甲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内部、外部审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提供的服务过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监督、检查、监控的内容及频次见附件2);乙方须遵守甲方外包作业管理规定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第六条 保密

  6.1 本合同所称涉密信息为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获取或者知悉的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

  (2)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

  (3)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

  (4)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

  (5)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

  (6)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双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涉密资料,同时双方应组织与本合同相关的员工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保证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并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 双方有义务对涉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涉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何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6.4 双方应就涉密信息资料、数据的交接签订书面清单。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任何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或合作)终止后最多 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者按照对方要求的方式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何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6.5 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或受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6.6 上述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任何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6.7 任何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时间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7.2 除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正或修改,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更正或修改,或更正和修改后的服务质量仍未达到合同及附件2载明的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7.5 因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若甲方已经赔偿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6 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的,甲方有权收回委托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委托,所需费用额度从本合同服务费总额中扣除。

  7.7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等的起诉与索赔。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造成甲方发生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乙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或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活动。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7.9 甲乙双方在签订及履约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有关的其他责任:

  (1)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的;

  (2)乙方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7.10 乙方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

  (2)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

  (3)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的不当行为。

  如乙方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乙方不当行为对甲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不同年限的全面业务禁入措施。

  7.1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因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1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8.2 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事件发生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条 知识产权

  9.1 本合同项下产出的所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甲方对服务成果进行二次开发的成果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成果对外披露或使用。甲方在该项目中对乙方用于本项目中的自有产品享有无限期的无偿使用权。

  9.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人身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9.3 如果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而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指派代表参加诉讼,对甲方的应诉进行支持与协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等责任;服务成果被法律文书认定侵权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替代服务成果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9.4 本合同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或终止而失效。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通知

  11.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如下地址:

  甲方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乙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11.2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1.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1.4 乙方通讯地址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按原联系方式寄送的均视为送达,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

  12.2 本合同全部文本使用中文。甲、乙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果不是中文,应附上中文翻译文本(打印)。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任何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6 本合同中的标题及附件之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的含义和解释。

  12.7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2.8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12.9 附件列表:

  附件1 价格清单

  附件2 服务规范应答书

  附件3 服务建议书

  附件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附件5 结算确认书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附件7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约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如有)

  附件8 关于文件真实性和投标产品及服务情况的承诺书

  附件9 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履约保函

  保函号:

  出具日期:

  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 (“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目(“项目”)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事项下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 】元的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认乙方未能履行其根据合同以及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后的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等)(“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意见,本行将在收到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并按照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费,不论该等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均不能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应维持至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之日。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PSBC〔2022〕ZH13004

  保密协议Ⅱ

  (适用工作秘密商业秘密)

  合同编号:

logo

logo

  甲方(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就项目(下称“项目”)事宜开展合作,双方针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对方保密信息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接受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甲方(“透露方”)获得的甲方通过口头、书面文件、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及其他方式披露的在披露时为“保密”的信息。其中,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发现、发明、开发,包括对未成功的方法的掌握;

  1.2 科学(工程)信息,包括包含于专利申请中的信息,例如:研究发现、材料、过程、仪器与设备的设计、工程辅助性工具、安装手册、计算机软件、架构和逻辑。“软件”是指任何有意义的、可执行的或人类可读形式的计算机程序或储存于计算机系统的数据数值,无论其存在于源代码或者目标代码中,亦无论其以何种形式或者介质记录;

  1.3 科技管理信息,例如:建议、计划、设计、图纸、样品等技术文档,对部件、系统执行目标和标准的开发及对开发领域的分析;

  1.4 商业和市场信息,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的信息,例如:建议、风险投资的计划、财务数据、会计账簿、市场研究、建设计划、营销策略以及渠道、与第三方签署的商业合同以及合同所涉及的信息及函电、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的信息、未公开的新产品、战略计划、现存及计划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客户网络结构和设计、客户的专有信息及保密信息;

  1.5 人事信息,例如:工资以及福利制度、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图、各项人事制度、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工作评价在内的员工档案信息;

  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声明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其他内容;

  1.7 签署人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三方或客户洽谈或实施项目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或客户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客户保密、专有或非公开的信息;

  1.8 基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中有关客户、机构、产品、交易流水等各类基础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和测试数据,同时还包括:涉及各计算机系统的所有样本数据信息、所有数据模型资料和相关数据结构说明资料。

  本条款上述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签署人均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2)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3)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透露方以外的渠道获取的信息;(4)不是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成为公开信息的内容;(5)透露方向无需承担保密责任的第三方泄露的信息。

  第二条 接受方明确透露方所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均为透露方或第三方所有,透露方或第三方拥有以上文件和信息的知识产权。接受方承认透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或)一切有关的权利,接受方应当考虑透露方的利益对该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第三条 接受方承认并同意,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授予接受方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亦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使用第三方许可透露方使用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第四条 接受方从透露方处所接收的文件,接受方明确对这些文件只有临时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

  第五条 接受方承诺仅为与透露方开展的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第六条 接受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透露方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也不得在未得到透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将所掌握的保密信息擅自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七条 未经透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本数据、数据模型以及数据结构等信息资料),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接受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第八条 接受方承诺对透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泄密后的违约责任),对泄密人员追究违约责任。接受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透露方同意接受方有权向其职员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透露或使其职员接触保密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这些职员应是在透露方与接受方开展合作期间必须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接受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职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在保密期限内(不管是否离职)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如接受方未采取上述措施给透露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方承诺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保密信息,并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

  • 如遇中国境内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提供或披露涉及透露方的涉密信息(包括接收方工作成果等),接收方将如实向对方解释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在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后提供,配合透露方采取措施,将披露的信息限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程度;如遇向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港澳台)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国企业、政府、国际组织、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等批露,接收方将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配合邮储银行采取措施,提供涉密信息前需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履行相应批准手续;需经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审查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必须在获得批准后提供。
  • 接受方承诺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成后,应及时将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交回透露方或按透露方要求予以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

  第十二条 透露方保留在合同(或合作)终止或透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或要求接受方销毁透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当透露方要求接受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有形载体。

  第十三条 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如因乙方违反保密要求导致甲方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并据其解释。

  第十八条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雇员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雇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整的,已方承诺自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遵照执行;如遇邮储银行各项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进行调整,乙方承诺从甲方将相关要求告知乙方之日即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20.1 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若第一条规定的保密信息转为国家秘密的,乙方同意配合邮储银行履行一切必要措施及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及邮储银行制度中关于国家秘密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另行签署关于国家秘密的保密协议。

  20.2 协议效力不以项目结束而终止,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自透露方初始提供之日起,保密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甲方保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技术规范

  一、项目背景

  邮政储蓄银行西青区行及下辖网点的物业服务工作,包括办公区、业务大厅、储物间、杂物房、走廊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和区行及下辖网点餐饮配送工作。

  二、服务地点 (后期可能变动以后期采购人确认为准)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天津西青区支行(二、三楼办公区)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2

  天津西青区支行(一楼营业部)

  3

  天津西青区尊美街支行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名众广场底商

  4

  天津西青区中北支行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11号

  5

  天津西青区张窝地丰支行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玉台路77号

  6

  天津西青区微电子园区支行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微电子工业园区一号公寓底商

  三、物业服务范围包括

  1、清洁保洁;

  2、餐饮配送;

  四、物业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服务标准:

  1、客户满意度:98%以上;

  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3、食品安全及质量检验合格率100%;

  4、环境卫生、消杀达标率:100%;

  六、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保洁人员

  1.男女不限,户籍不限,55周岁(均含)或以下;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各类传染疾病(包含隐性),并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适应保洁工作要求;

  3.具有一定的保洁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清洁工具,会使用各种清洁用品;

  4.具备有效期内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5.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本职工作。

  6.服从公司及客户的工作安排,能够接受岗位调动。

  7.负责区行及下辖网点日常保洁工作。

  否

  每天早7:00-下午14:30,每周7天

  2

  餐饮人员

  1.男女不限,户籍不限,55周岁(均含)或以下;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各类传染疾病(包含隐性),并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适应餐饮工作要求;

  3.具有3年或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酒店、大型企业厨房操作经验;

  4.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5.负责区行及下辖网点每日餐饮工作。

  否

  每周7天

  3

  配餐人员

  1.男女不限,户籍不限,55周岁(均含)或以下;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各类传染疾病(包含隐性),并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适应餐饮配送工作要求;

  3.具有一定的餐饮配送及食品安全经验;

  4.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本及以上);

  5.负责区行及下辖网点每日餐饮配送工作。

  否

  每周7天

  注:中标人指派工作人员进入本项目须持有疫苗完成接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入场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等。

  中标人指派工作人员因其自身疾病和身体不适造成在岗期间伤、亡情况,由中标人负全责,不因本约定情形发生,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人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

  七、服务质量要求

  1、日常保洁服务要求

  清洁 区域

  清洁项目

  清洁频次

  工作内容及清洁标准

  每天

  每周

  每月

  外围

  地面

  循环清洁

  针对出入口人员流量较大问题,保洁人员应做到循环巡视维护。保证地面无污渍、无尘渍、痰渍、杂物,外围台阶下无杂草。

  门框、玻璃及装饰

  循环清洁

  定期

  大清

  门框循环抹尘,玻璃每天用玻璃清洁剂及擦拭工具清刮1次并保持循环抹尘。保证光洁明亮、无手印。

  指示牌、停车牌

  循环清洁

  定期大清

  每天循环清洁,每周使用全能水大清1次。保证无污渍无尘。

  监控设施及照明设备

  清洁、抹尘2次

  定期大清

  每天对外围区域照明设备及监控设施进行抹尘,每周对设施设备进行大清。保证设施无污渍

  大堂

  区域

  地面

  循环清洁

  做到循环巡视维护。保证地面无污渍、无尘渍、痰渍。

  墙面及墙面装饰物

  清洁2次

  2.5米以下部分循环保洁,擦拭墙面开关、感应器等附属设施。保证墙面干净、无灰尘、地面无污渍。

  天花、风口、灯饰、悬挂装饰等

  抹尘1次

  定期

  大清

  灯饰及2.5米以下悬挂装饰每日抹尘1次,保证光洁明亮,无手印

  大门门框、玻璃及玻璃装饰

  擦拭1次

  定期大清

  门框循环抹尘,玻璃每天用玻璃清洁剂及擦拭工具清刮1次并保持循环抹尘。2.5米以上区域玻璃幕墙使用玻璃清洁剂全面大清一次。保证光洁明亮、无手印。

  指示牌、宣传牌

  清洁2次

  每天循环清洁,每周使用全能水大清1次。保证无污渍无尘。

  各类柱子、扶手及工作台的擦拭

  循环清洁

  定期大清

  循环清洁、擦拭。保证表面无污渍、保持干净。

  大堂

  区域

  待客桌椅

  清洁2次

  循环清洁、擦拭。保证表面无污渍、保持干净。

  消防设施、设备

  擦拭2次

  定期大清

  每天做好设施擦拭,每周使用全能水做好擦拭除渍1次。保持光洁、无尘、无污渍,内部区域无杂物。

  垃圾桶

  擦拭2次

  定期大清

  垃圾超过垃圾桶2/3区域,袋装随时清倒垃圾。擦拭垃圾桶外侧、桶盖。每周定期对垃圾桶进行全面清洗。

  24小时取款区域

  定期巡视清洁

  定期大清

  每天对取款区域地面及设备设施进行擦拭,每周在银行职员指导下对取款机器区域进行精细清洁。保证无污渍

  办公区

  领导办公室

  定期清洁1次

  定期

  大清

  每天上班前半小时对银行领导办公室进行卫生清理,每月对办公室玻璃及沙发、办公区域使用全能水进行大清。

  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顶部等

  清洁2次

  定期

  大清

  2.5米以下部分循环保洁,擦拭墙面开关等附属设施。保证墙面干净、无灰尘、地面无污渍。

  待客室

  清洁2次

  定期

  大清

  每天巡视一次待客区,对待客区桌椅进行抹尘并做好随时待客工作结束后的环境维护工作,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会议室

  清洁2次

  定期

  大清

  对会议室区域的地面、墙面、桌椅进行抹尘、擦拭。并做好会议结束后的环境维护工作,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卫生间

  定期巡视清洁

  定期大清

  每天不少于4次巡视卫生间的卫生环境,及时清理垃圾桶杂物。每周对卫生间设施使用洁厕剂等专业药剂进行擦拭。

  公共区域玻璃部分

  清洁1次

  定期

  大清

  每天对办公区玻璃进行清洁,保证整体表面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干净。每月定期对所有玻璃部分进行大清。

  特殊天气清洁:雨雪天,15分钟内在入口处放上防滑地垫及提示牌。随时将各层、各区域的水滴拖抹干净,防止人员摔倒。雪天,及时清扫积雪。

  2、日常保洁服务项目机器、工具及物料配置

  序号

  工具名称

  数量

  更新频次

  备注

  1

  工作服

  1

  1/1年

  需保证每位员工冬、夏各两套

  2

  工牌(头花)

  1

  1/1年

  需保证每位员工工牌及头发整洁

  3

  清洁工具车

  1

  1/1年

  放置清洁工具、材料/多功能

  4

  小铲刀

  1

  1/3月

  顽固污渍清理/高档

  5

  云石铲刀

  1

  1/3月

  顽固污渍清理/高档

  6

  平板托

  1

  1/3月

  墙面除尘/高档

  7

  塑料扫把簸箕

  1

  1/3月

  垃圾清扫、收集/中档

  8

  水桶

  1

  1/3月

  带榨水功能

  9

  榨水桶

  1

  1/3月

  办公区使用

  10

  高级尘推架

  1

  1/3月

  90厘米规格

  11

  日式拖把

  1

  1/2月

  办公区使用

  12

  玻璃刮

  1

  1/1年

  玻璃清洁/中档

  13

  抹水器

  1

  1/3月

  玻璃清洁/中档

  14

  标识(工作进行中)

  2

  1/3月

  提示

  15

  标识(小心地滑)

  2

  1/3月

  16

  伸缩杆

  1

  1/3月

  高空清洁辅助

  17

  除尘毛刷

  2

  1/3月

  楼层附属设施(开关、标识、墙体腰线等)

  18

  刮条

  2

  1/3月

  玻璃刮、地刮配件

  19

  刀片

  2

  1/1月

  小铲刀使用

  20

  钢丝球

  1

  1/1月

  顽固污渍清理

  21

  垃圾袋(大)

  100

  1/1月

  办公区所有垃圾装袋

  卫生间垃圾收集

  垃圾筐更换

  22

  垃圾袋(中)

  100

  1/1月

  23

  垃圾袋(小)

  600

  1/1月

  24

  尘推油

  2

  1/1月

  地面纤尘

  25

  除胶剂

  1

  1/1月

  除胶

  26

  空气清洗剂

  4

  1/1月

  卫生间使用

  27

  全能清洁剂

  2

  1/1月

  清洗大理石地面

  28

  嘦易洁清洁剂

  2

  1/1月

  局部除污使用

  29

  消毒液

  1

  1/1月

  疫情防控消杀

  30

  品牌香皂

  5

  1/1月

  行内使用

  31

  品牌卷纸

  6

  1/1月

  行内使用

  32

  品牌抽纸

  5

  1/1月

  行内使用

  33

  品牌洗手液

  5

  1/1月

  行内使用

  34

  尘推布

  2

  1/2月

  90厘米规格

  35

  毛巾

  10

  1/1月

  高档物品擦拭/分干、湿

  36

  小喷壶

  3

  1/1月

  楼层岗盛放清洁剂、84消毒剂、不锈钢保养剂,尘推油、空气清新剂,车库岗、办公室岗盛放清洁剂、消毒剂

  37

  胶皮手套

  8

  1/1月

  劳动保护

  备注:1、投标人应提供但不局限于上述物品和更新频次;清洁、易耗品如有不足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2、投标人如不能及时提供上述物品和更新频次,则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服务费。

  3、区行办公区及网点垃圾清理服务要求

  ①服务营业网点的保洁人员需在短时间间隔内多次巡视网点外围、大堂区域、柜台、自助银行区是否有垃圾(含杂物、纸张、细小碎屑、烟头、尘土等),及时清理垃圾、倾倒垃圾,并保证网点卫生质量可以满足外部机构各种卫生服务检查要求。

  ②由投标人指定保洁人员或专业人员负责服务范围内采购人方的垃圾集中清理、转运等事务,日常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不得长期暴露或随意堆放。

  ③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方其他临时需求,如增设垃圾桶点位、根据网点客流情况调节清洁频次等要求。

  4、餐饮配送服务要求

  1)服务模式

  ①投标人负责供应采购人午餐。

  ②投标人需要提前一周为采购人提供下一周的食谱。

  ③用餐形式:定点配送。

  2)供餐标准、方式及结算方式

  ①按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全年向采购人按每日订餐份数提供餐饮服务。

  ②午餐供餐方式:餐盒打包配送形式。按采购人提供的标准供应,不另外分摊人工成本等其他费用。

  ③投标人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供菜谱目录,经采购人同意后实行。

  ④午餐提供适合南北风味的菜肴4种,主荤2种,半荤1种,素菜1种,主食3种,汤或粥一种,每周一次面食,尽可能满足不同就餐者的需求。

  ⑤食谱每周更新一次,口味应融汇东西南北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区域特色,达到营养均衡、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60%不得重样。

  ⑥食谱需根据采购人反馈的口味需求,定期进行菜品、菜式轮换。

  ⑦午餐配送要求:配餐路线按照西青区支行(营业部及办公区)—尊美街支行—中北支行—张窝地丰支行—微电子园区支行以上路线配送,到达西青区支行的时间,每日不得晚于上午11时50分,以保证餐食品样、温度及新鲜度。

  ⑧确保每日提供足量、同标准的回民餐(清真餐)。

  ⑨采购人每月支付中标人餐费。结算标准:区行按照签订的每份单价(含税)合同标准与中标人进行统一结算,员工按照7元/份(含税)标准与中标人进行结算。

  3)服务范围及时间

  ①投标人为采购人员工提供午餐膳食服务,包括原材料采购、保管、食品加工制作、运输等工作。

  ②投标人提供每日用餐具体时间为:午餐:11:50-12:10。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③投标人按时供餐,应尽职尽责保证菜品质量、数量、卫生、可口、品味多样化,符合营养结构和卫生标准。供餐时间内保障质量及数量。

  4)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保障食品加工厨房内做好除四害的工作,做到厨房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工作台、货架、调料台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随时保证清洗干净;瓜果蔬菜与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油、盐、酱油等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②餐具每天、每顿全面消毒。使用后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开水消毒等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④投标人负责服务人员岗前教育,内容包括卫生、消毒、安全、消防、设备操作等内容,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投标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厨房要定期消毒,保持厨房内外干净整洁。

  ⑥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服、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消毒双手,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回来后再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并消毒;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⑦投标人为采购人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配送人员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接受采购人要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来执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采购人隐瞒配送人员的健康状况。

  ⑧当投标人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属单位时,要自觉履行采购人所属单位的消毒程序及措施。如投标人配送人员患传染病,投标人应立即更换配送人员,以杜绝各类传染病或疫情传入单位。如因投标人配送人员本身的原因导致各类疫情或传染病传入采购人单位,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⑨投标人应当保证经营资质的持续合法,投标人服务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雇员,投标人承担一切雇主责任。投标人和投标人工作人员产生任何劳资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⑩服务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服务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及服务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同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要求。

  ?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服务规范书提出异议,那么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完全满足本服务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应答环节加以详细描述。

  ?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协议的能力,及履行协议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投标人需要在服务期内缴纳一定比例的食品安全保险,以应对不卫生食品、变质食品引起的腹泻、食物中毒等,或其他不可预见性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和赔偿金等,以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无力赔偿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5)服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以采购人员工为本,配餐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为采购人提供健康优质的餐饮配送服务。

  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天津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餐厅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对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认真做好食品操作;每餐保留食物样品(每餐的样品保存不少于48小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留样并定期送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因食物、餐具不洁等出现员工健康的事件,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③投标人配餐所用餐具要符合国家对餐具的卫生使用标准,有固定的消毒设施设备,并保证每日进行消毒及登记,以备查。

  ④投标人内部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评估体系和系统,以应对配餐中对口味、质量、样式、类型等的调整。

  ⑤投标人在餐饮制作和配送过程及饮食质量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天津市食品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采购人的卫生、安全检查。保证餐食质量,制作出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菜单、做到每周变换餐饮品种,保证食品卫生。

  ⑥由于投标人所派工作人员违反食品卫生的规章制度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投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在出现食物中毒等严重违约事件时,向投标人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属投标人责任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对就餐员工进行相关赔偿。

  ⑦除因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确保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安排)将所需配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不出现拖延或延误现象。不论任何原因,凡因投标人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配餐送达目的地,从而影响了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秩序,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⑧投标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内部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将严守保密规定。

  6)清真食品相关服务规范

  ①投标人将制定并严格遵循针对本项目的清真食品管理制度,制定确保清真的具体措施,严格遵循清真食品生产操作规范,提供符合清真要求的食品。

  ②投标人将在针对本项目的釆购、库房保管及餐饮技术指导监督岗位中配置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并充分了解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及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应定期对本项目的实施团队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③投标人将编制印发清真食品员工手册,教育员工尊重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了解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禁忌,掌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和要点。

  ④投标人所提供的清真食品须到清真专营商或符合清真要求的食品供应企业购买,包装应标有“清真”字样,坚持清真食品釆购索证制度和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应确保清真食品原料在运输与储存中的单独专一性,不得与其他食品混运混存。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清真食品从原料加工到烹任销售均应在清真档口内集中完成,如实行中央厨房加工管理配送清真半成品与成品的,应在有明显标识的独立清真食品生产区域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封闭盛具、专用运输工具和专用货梯配送。

  ⑥投标人其清真餐饮配置的所有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冷库及清洗设施应齐全并保证专用,不能与普通器具混用,保证专用并独立洗涤。

  7)食品安全事故

  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若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立即终止合同。

  8)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①投标人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负责餐饮制作和配送范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②原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所有原材料必须保证健康、无污染、源头可追溯。

  8)服务考核

  ①投标人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并相对固定;保证到具有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地方采购动物性食物;蔬菜当天采购,不买霉烂变质食品,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蔬菜用农药测试卡检验农药含量;购买包装食品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拒绝“三无”商品;食物进场再次检验。投标人还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主要主要食材(冷链冻品)核酸检测报告。

  ②对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处罚决定,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否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对于投标人承认的处罚金,采购人可从支付投标人的餐费中直接扣除。

  (1)投标人不能正常供餐时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投标人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材料;

  (3)采购人员工食用投标人食物发生食物中毒。

  八、合作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需的企业资质,完善度财务制度,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服务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着装整洁、整齐,佩戴标准工号牌,礼貌服务,在工作场所不讲粗话、看书报、聚堆闲谈,在工作场所不准有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

  3、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订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4、采购人监督投标人的管理工作及实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向投标人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若投标人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委派一名专业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及从业技术经验(餐饮及保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物业管理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对项目派驻人员进行整体管理运营。并预留该项目经理的手机号,要求电话号真实有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并要求做到及时处理,设置回访制度和记录。

  6、投标人服务(保洁、配餐)人员年龄需55岁以下,形象良好,每周7天在岗,如遇突发情况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相关工作人员。

  ★7、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所需的社会保险及雇主责任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拟派遣相关服务人员进驻采购人办公场地或与采购人接触时,自行配备防疫物资,并承担与防疫相关的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9、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派遣相关服务人员进驻项目后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清洁工具、设备,均由投标人足额自行提供。

  11、本项目需由投标人每月提供优质客用清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香皂、洗手液、卫生纸、抽纸等。

  12、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保留部分现有的现有服务人员。

  九、应急服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防患于未然。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保证物业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事件的突发性和紧要性要求服务人员及时、准确的应对,把采购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体现物业服务的高水平、高质量。

  十、人员保密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保密管理政策规定。

  2、中标人录用前必须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签订保密协议书,组织岗前保密培训;制定人员保密工作制度,建立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保密教育。服务人员对陌生人员或社会媒体询问采购人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严禁擅自接受询问。务必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每名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采购人内部情况及工作相关信息。中标人应与曾服务此项目的解聘、辞职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保证加强教育管理,禁止各岗位服务人员随意发表、交流、讨论、传播采购人单位内部人员信息或工作事项,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十一、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1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如因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投标人应在2日内补齐, 且缺编人员不得超过2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十二、进驻和接管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日常工作稳定有序持续进行,要求中标人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进驻、接管方案,指派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负责物业全面接管工作,确保物业按时顺利交接,平稳过渡。

  ★投标人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并保证按照项目需求中要求配备全体服务人员并按时进场服务。进驻、接管保留相关记录,做到物业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十三、费用分割

  1、投标人派驻服务人员的服装、清洁用品(洗手液、洁厕灵、厕纸、洗手后擦手抽纸等)、保洁耗材和保洁工具(如:清洁剂,百洁布、洗洁精、洗衣粉、扫把、簸箕、拖把、消毒液及消杀所需工具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且列支物业费中。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其工资、社保等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及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3、合同有效期间,双方按月度实际费用及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标准据实结算,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配送费用(采购人按照自然月的实际用餐天数、实际用餐人数,结算每月餐费)、保洁服务人员费用(投标人按照自然月的实际用工人数,结算每月劳务费)等。

  4、投标人为邮政储蓄银行开具相应金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邮政储蓄银行在月底前按照合同约定将上月度费用支付到投标人指定账号。

  5、采购人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中标人所需办公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防疫所需核酸检测等项目的工作,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

  7、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派驻服务人员的食宿。

  8、中标人负责办理服务人员在津务工的就业证、暂住证等各种证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9、如产生额外服务费用、扣款费用等其他非费用,于每月度底进行核对结算。如采购人有新增的网点时,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做为合同附件。

  9、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服务费用调整,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0、本项目其他日常运营费用投标人按招标要求进行测算。

  十四、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定期现场随机检查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每月通过向职工问卷、微信等方式调查测评满意度。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做细化考核内容、标准。综合平时的量化考核,每月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投标人的实际效益挂钩。

  3、根据上季度满意度综合评比,如分值在90分以上,支付上季度合同费用。如分值在85-90分,支付95%合同费用,5%的费用作为次季度问题整改的保证金。如分值在75-85分,支付90%合同费用,10%的费用作为此季度问题整改的保证金。如分值在75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十五、物业服务过程中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

  注: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实质性条款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做废标处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码:CG2022-ZB【LZ】/083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评标索引目录(格式2)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目录)

  3、投标函(格式3)

  投标函

  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CG2022-ZB【LZ】/083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CD-R光盘三份,U盘一份)。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4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12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查看详情.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的决定。

  5.我方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一览表(格式4)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内容

  报价方式

  投标单价(含税,价税合计)

  增值税税率

  备注

  1

  网点物业服务

  固定单价

  元/月·网点

  %

  2

  午餐配送服务

  固定单价

  元/人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①投标人需对报价内容做出的固定且唯一的价格,区间价格报价方式视为无效报价。

  ②报价表中的报价要求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所报价格超过小数点两位,两位小数点后一律省去。

  ③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请提供相关税务证明,并承担因发票抵税产生财务、税务风险和责任等一切相关事宜。

  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网点物业服务费用5300.00元/月·网点(含税)、午餐配送每餐18.00元/人(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圆角矩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圆角矩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盖章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6)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事宜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圆角矩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圆角矩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编制要求: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格式7)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候选供应商适用)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天津西青区支行 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成交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8、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8)

  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我方参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投标人名称

  【XX公司[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发起人及出资信息”的查询截图。

  2.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XX公司、XX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XX和XX[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标包[分包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XX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XX和XX[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署的除外)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资质等级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选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XX】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10、制造商授权函(格式10)(本项目不适用)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招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服务】商,主要【制造/服务】地点设在(原厂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投标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制造/服务】招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要求提供的由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服务】,按照中选合同提供【货物/服务】,并对【货物/服务】质量承担责任。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11、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格式11)

  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

  资格条件

  应答明确表达是否能够满足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索引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在有效期内。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XX承诺函/说明函”

  2.1.3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食品经营许可证”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示例:不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与XX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5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XX页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示例:联合体/非联合体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示例:代理商/非代理商

  2.2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示例:满足/不满足

  示例:证明资料详见响应文件第XX页“XX承诺书”

  2.3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示例:列入/未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示例:满足/不满足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书(格式12)

  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书

  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投标人全称)承诺:

  1.(投标人全称)拟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2.(投标人全称)保证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均是真实有效的。

  3.若能够中标,我方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关义务,保证提供的服务、所有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质量合格,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

  因(投标人全称)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全称)依法承担。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投标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格式13)

  投标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投标人全称)承诺:

  我公司(投标人全称)参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此项目,我方将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此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4)

  (1)营业执照

  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

  编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

  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技术规范书加★条款应答及证明资料

  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规范书加★条款应答及证明资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应答示例: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证明材料详见XX。

  (5)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下列附件。

  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投标人全称) 参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的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应答表(格式15)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应答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1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6、商务评标索引表(格式16)

  商务评标索引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项目实施经验

  2

  认证评价

  3

  保洁耗材评价

  4

  拟投入项目人员评价

  5

  配餐车辆评价

  (1)项目实施经验

  投标人承揽的同类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期限

  合同金额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1

  2

  3

  4

  …

  注:投标人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揽过同类项目【物业(保洁、餐饮)服务】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协议证明或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的,则还须提供合作方盖章(部门章或公章)的实施案例证明文件】、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2)认证评价

  编制要求: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2000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保洁耗材评价

  编制要求:投标人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提供CMA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投入项目人员评价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执业资格证

  拟担任职务

  拟服务经验年限

  1

  2

  3

  4

  …

  注:投标人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并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健康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审依据要求执行。

  (5)配餐车辆评价

  编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17、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表(格式17)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G2022-ZB【LZ】/083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技术规范书要求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备注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技术规范书进行逐条点对点应答,具体应答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13.2条。

  18、技术评标索引表(格式18)

  技术评审索引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服务方案

  2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3

  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

  4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5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6

  安全作业保障评价

  7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8

  有关疫情防疫的措施及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1)涉及技术评分的相关内容

  编制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技术部分评审依据要求执行。

  19、技术建议书(如有)

  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

  2.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0、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编制要求:1.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先后顺序提供。

  2.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文件原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2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编制要求: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注册资本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企业体系认证

  财务状况

  是否处于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是 □否

  是否处于法院清盘令下。 □是 □否

  是否正在进行自动破产申请。□是 □否

  信誉承诺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备注

  无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招标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西青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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