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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品安全监督 知识产权 抽检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发布时间 2022/6/7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知识产权抽检   近期更新5614项目点击关注“食品安全监督,知识产权,抽检”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疆诚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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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2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金昊?浙商大厦15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554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2年)-餐饮食品检测

数量:263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餐饮食品检测,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2年)-食用农产品检测

数量:420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食用农产品检测,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①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7、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待检类别及检验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金昊?浙商大厦15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金昊?浙商大厦150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金昊?浙商大厦1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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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地 址:米东区府前中路1400号

联系方式:139*****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金昊·浙商大厦1501号

联系方式:15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淑敏

电 话:15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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