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庆市卫健委医鉴办监控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货物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等。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投标书制作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包括:
6.1 营业执照复印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3 投标报价明细表(详情见采购清单附件)。
6.4 质量服务承诺书。
6.5 以上内容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
7、报价要求:
7.1 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7.2 付款方式: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全款支付。
8、中标后20个工作日完成监控设备安装与调试,并交付使用;
9、特别说明:
本次采购评审时不要求供应商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监控设备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15日15:00。开标地点:市卫健委4022会议室
联系人:王雨凯电话:0556-*******查看详情
四、评标办法
投标公司开标时自行携带标书正、副本于开标日下午14:50送交市卫生健康委4022会议室,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以最低价中标。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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