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至2023年度供暖季用煤采购项目W*******查看详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至2023年度供暖季用煤采购项目W*******查看详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至2023年度供暖季用煤采购项目W
*******查看详情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3,2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冬季采暖用煤及相关伴随事项,包括装卸、包装、运输、打垛、保险、以及煤炭检测、供暖运行期间专用的上煤铲车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人员、材料和设备费用等。
★二、基本情况:
采买燃煤数量*****查看详情吨。
4500千卡/千克的用煤采购,数量*****查看详情吨。
4700千卡/千克的用煤采购,数量*****查看详情吨。
★三、煤质要求:
货物名称 | 低位发热值 | 技术参数 |
沫煤1 | ≥4500千卡/千克 | 35%≤无灰基挥发份≤45%,干燥基全硫≤0.6%,焦渣特性≤3,灰分≤30%,全水≤15%。 |
沫煤2 | ≥4700千卡/千克 |
★四、投标报价:
拦标价设为:
(1)4500千卡/千克:*****查看详情吨,最高单价限价:1140元/吨,预计总额为1140万。
(2)4700千卡/千克:*****查看详情吨,最高单价限价:1180元/吨,预计总额为1180万。
产品价格含税。
★五、供货方式及付款:
成交供应商根据学校要求将煤炭运至煤库,经合同双方检验合格后学校留存,结算实际供货金额的85%,供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支付剩余煤款。
★六、煤炭交货地点: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指定货物存放场地。
★七、煤炭进场检验及不符合要求措施:
煤炭每次集中进场时,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煤炭使用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负责检斤及随机取样送检,每2000吨随机抽取一个煤样,两个样出一份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不合格煤炭学校不予接收,并责令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更换质量符合要求的煤炭。如不更换,合同自然终止,学校不予支付未结算煤款,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参与学校以后类似招标活动。
★八、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承担煤炭运输、进场、运行期间相关人员及车辆等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九、违约责任:
由于运输不及时影响正常供暖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不予支付(退还)未结算的煤款。
十、售后保障:
投标供应商在沈阳或沈阳周边城市有供货(存储、销售)地点,保证货物可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到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号项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供货,采购人下达每批次送货指令后2日内将煤炭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8.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自备上网功能)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报价,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8.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5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凡是进入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地前均需主动出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严格测温。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邮箱地址:
*********查看详情@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4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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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