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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MW燃煤机组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发布时间 2015/5/4
招标业主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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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2×50MW燃煤机组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第一卷商务部分

按《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

司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通过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内容: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EPC总承包

2、评审时间:2015年5月11日9时30分

3、评审地点: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会议室

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16时

5、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及联系人:

方式:派专人送达至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或以密封型式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吴志鹏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9*****035

联系人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在密封皮外注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6、合格报价单位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合法经营权。

2)通过了行业质量认证体系,并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可以生产销售的证明。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应没有不良的经营记录,在该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7、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二级或以上、企业近三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主要业绩证明。

2)报价单(含增值税17%)。见附件一

3)询价采购文件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询价采购结果通知: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询价单位将通知中标的报价单位。

9、合同书的签订:中标单位按通知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北安与询价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附件一:

询价采购报价单

资金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名称

数量

单位

价格

备注

投标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即:RMB¥

以上报价包括:含运输费、增值税(17%)。

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单位(公章):

第二卷技术部分第一章总的要求一、技术规范1.总则

1.1本规范书用于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供货、安装、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投标方有除本规范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后在技术协议中落实。

1.4投标方对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辅助系统和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5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6如投标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7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工程合同的技术协议附件,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第二章工程概况1.厂址自然条件11厂址概述

国电北安热电厂地处黑龙江省北安市东南端,是祖国最北端以发电、供热为主的国有热电联产企业。北安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麓,地处松嫩平原的边缘地带。北安市东与绥棱县、逊克县接壤,西与克东、拜泉县毗邻,南隔通肯河与海伦市相望,北与五大连池市交界。

1.2交通运输

电厂地处北安市东南端,距离市中心约2公里。市域内有北安到哈尔滨的直通高速公路;黑大、碾北、绥北、鹤嫩四条省内公路干线以及北五高等级公路在北安交汇,是我国最北部的交通枢纽,由黑河通往俄罗斯及东欧国家旅贸大通道的必经中转站。

北安市火车站位于兆麟区境内,滨北、齐北、北黑三条铁路干线交汇于中心城区。滨北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自三棵树站起到北安站止;齐北铁路自黑龙江齐齐哈尔黑龙江北安;北黑铁路是全国最长的地方铁路,南起全国最北的交通枢纽黑龙江省北安市,北抵中俄边境口岸黑河市。

目前规划在五大连池市建设飞机场,该市距北安仅约30km,考虑与北安市联合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北安市可有效利用这一资源,建立高端外部联系。

1.3工程地质

北安市位于小兴安岭山脉西南麓向松嫩平原过渡的中间地带,由第四纪冲击,洪积物组成的堆积地形,受新构造运动影响,形成了波状起伏,岗地和坳谷分明的地貌。东有南北河,南有通肯河,北有乌裕尔河,整个地势呈东高西低,北高南底的状态,地形共分为三个区域,一是东部低山区,高度为海拔400—500米,最高峰为三景峰,高565米。全市森林面积90%以上分布在这一带,主要是针阔交林;二是中部丘陵区,高度为海拔300—400米,国营农场、部队农场分布在这一带。耕地面积占全市的67%以上。草沟草塘面积较大,约占全市的25%;三是西南部平岗宽谷区,高度为海拔180—240米是开发较早的农业区,垦殖率达70%左右。

电厂地层深度30米内均为第四纪古代冲击、洪积、湖泊沉积层,地层由表土层、上部粘土层、淤泥质粘土与下层黏土层,淤泥质粘土原层组成。

厂区地势平坦,根据国家地震局《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2年版)》,本工程地震设计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加速度为0.05。

1.4水文

区域水系:

北安市地处松嫩平原北缘,市区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乌裕尔河、南北河、通肯河3大水系,共有支流29条,河流总长度953km。

市域内3大水系的特点是:支流较多,河网密布,水系丰富。但是由于地势起伏甚缓,河谷比降小,断面窄,流量小,汛期洪水排泄不畅,易于泛滥成灾。

乌裕尔河为全省少有的一条有头无尾的内陆河,其发源于小兴安岭西麓,流向西北,至北安市城区南源流向克山县,最后汇入全国驰名的齐齐哈尔市扎龙鹤类自然保护区广阔的沼泽池中。乌裕尔河全厂576km,在北安市域内流长98km,总流域面积23110km2。

南北河发源于绥棱县山区,纵贯北安东部山区,由南向北流入五大连池市的纳谟尔河;其中北安市域内流长102.8km,流域面积2744km2,其自北向南的支流有北河、鱼亮子、十八里河、北林河、红光河、北小河、腰小河、南小河等共12条。

通肯河系呼兰河的一级支流,是黑河市域内唯一属于松花江水糸的河流,流经北安市南部,是北安市与海伦市的界河,在北安市域内流长104km,总流域面积9875km2,北安流域面积1700km2。

市区现状水系:

闹龙河发源于北安市境内的小兴安岭西南山麓山区和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低山丘陵区。干流有东北向西南流经北安市的胜利乡和东胜乡,于北安市东南5km、乌裕尔河铁路桥上游2km处汇入乌裕尔河,属于乌裕尔河上游右岸一级支流,干流河道长38km,流域总面积382km2,坝址以上河道长31km,集水面积349.3km2。

折铁河(得堤河)发源于克东县,是北安市域克东县的界河,流域内有自民乡,河长10.4km,河宽2-4m,深0.5-1.5m,结冰期11月上旬解冻期4月上旬。齐北铁路在此河通过,主河道与乌裕尔河汇流处2km有铁路桥一座。支流上建有自联水库、先锋水库、八一水库、曙光水库。

蓄水工程:

闹龙河水库:位于北安市城东8km,乌裕尔河右岸一级支流闹龙河上;是一座以防洪、供水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的综合水利枢纽,占地3.5万亩,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控制上游流域面积349.3km2,总库容量9660×104km3;年供水量1600km3,防洪保护面积2.7万亩,保护耕地1.6万亩。

先锋水库:位于原自民乡境内,齐北铁路北侧,乌裕尔河右岸二级支流得堤河上,距市区5k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灌溉、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经几次除险加固后,至2002年末,总库容量2047×104km3,控制上游流域面积118km2,防洪保护面积2万亩,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3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下游防洪标准20年一遇。

1.5气象资料

北安市地处黑龙江省北部,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春初、秋末主要受西伯利亚冷高压控制,偏北风多,降水量少,空气干燥,气候寒冷。春末、夏季、秋初多受南来暖空气和河套、蒙古低压影响,多偏南风、气温高,降水量多而集中,空气湿润。无霜期107天。

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282m(黄海高程)

当地大气压740mmHg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1%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37.6℃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42.4℃

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30℃

最冷日日平均气温-35.9℃

极端最低平均气温-37.7℃

采暖期的平均气温-13.1℃

极端最高平均气温33.1℃

年平均气温0.1℃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2.5m/s

冬季主导风向/频率NW/17℃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3.3m/s

全年主导风向NE

基本风压0.218kN/m2

采暖计算开始温度及其期间

冬季采暖期=+5℃的天数为采暖期,每年为207天(计4968h)

冬季采暖时间从当年的10月06日至下一年的05月01日

年平均日照小时数2624h

年日照百分率64%

年平均降水量467.1mm

基本雪载0.4kN/m2

地震烈度六度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严寒地区

最大冻土深度2.5m

1.6燃料1.6.1原设计煤种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三台燃煤锅炉原设计煤种燃煤特性(设计煤种:鹤岗烟煤)。

1.6.2现燃用燃煤

目前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目前实行烟煤、褐煤等配煤掺烧,来煤主要为鹤岗烟煤、宝日希勒褐煤、扎赉诺尔烟煤,华龙国矿、嫩江地煤、海拉尔。

1.7.输煤系统1.7.1输煤系统

我公司输煤皮带间共分为四段,分别为二段地下煤廊、三段输煤栈桥、四段输煤栈桥、五段输煤皮带为厂房内水平设备间,输煤从二段皮带间至四段皮带间为降阶梯逐升布置,五段皮带间为水平布置;二段与三段之间由二号转运间连接,三段与四段之间由碎煤机室连接,四段与厂房内五段连接。

皮带间内分别铺设甲、乙两路输煤皮带机,宽度为0.75米,高度为0.8米。

二段皮带间建筑为地下煤廊,总长为84米,宽为6.2米,高为2.4米,面积为520平方米;甲、乙路皮带机平均长度为75米,皮带机与地下煤廊平行放置,倾斜度为14度。

三段皮带间为输煤栈桥,总长为104米,宽为5.1米,高为2.6米,面积为530平方米;甲、乙路皮带机平均长度为95米,皮带机与输煤栈桥平行放置,倾斜度为11度。

四段皮带间为输煤栈桥,总长为138米,宽为5.1米,高为2.8米,面积为703平方米;甲、乙路皮带机平均长度为132米,皮带机与输煤栈桥平行放置,倾斜度为15度。

五段皮带间为地上厂房水平建筑,总长为144米,宽为12米,高为10米,面积为1728平方米;甲、乙两路皮带机长度为123米,皮带机与厂房输煤间地面平行放置。

公司输煤皮带间建筑总面积为:3481平方米;总延长米为470米。

1.7.2.输煤皮带系统、锅炉磨煤机系统电缆槽盒主要参数:

(1)、输煤皮带间电缆槽盒宽为340mm,高为100mm。

二段皮带间建筑为地下煤廊,电缆槽盒分甲、乙两路布置在地下煤廊顶部下约200mm位置,距离地面约2.2m,单路总长为84米。

三段皮带间为输煤栈桥,电缆槽盒分甲、乙两路布置在栈桥顶部下约300mm位置,距离地面约2.3m,单路总长为80米。

四段皮带间为输煤栈桥,电缆槽盒分甲、乙两路布置在栈桥顶部下约400mm位置,距离地面约2.4m,单路总长为120米。

五段皮带间为地上水平建筑,电缆槽盒分甲、乙两路水平布置在甲、乙两路皮带机中间,距离地面约1.5m,甲路总长为110米,乙路总长为80米。

公司输煤皮带间电缆槽盒总延长米为758米。

(2)锅炉磨煤机电缆槽盒宽为250mm;高度为120mm;

零米锅炉厂房磨煤机处:#2炉—#3炉电缆槽盒总长52米,上层电缆槽盒距地面4.5米,下层电缆槽盒距地面4米。

十三点五米平台#2炉电缆槽盒宽为300mm;高度为130mm;#2炉总长为10米。

十三点五米平台#3炉电缆槽盒宽为180mm;高度为130mm;#3炉总长为15米。

锅炉电缆槽盒总长为77米。

第三章标准和规范

3.1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及其工艺系统和附属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部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签订协议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和增补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最新的标准(GB)和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以及本章约定的其他标准。投标商提供本工程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硬件设备,包括:全部类型的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区域报警控制盘,中央报警控制中心,特殊电缆、材料及相应的辅助设备等;投标商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的消防控制系统所需的全部硬件(包括直流稳压电源)、软件和消防控制盘,消防控制盘应采用分区安装形式,盘上应安装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和手动操作开关、指示灯等;投标商提供的自动喷淋系统制造商,必须推荐国内先进优质产品,为保证备的适配性和整体性,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型号、厂家及原产地。

3.3输煤系统消防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请选所列标准中适用本标的标准)

3.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

编号

名    称

原标准号

现行有效标准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T5161-2002

2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热控篇)(1998年版)

电综(1998)145号

DL/T5210.4-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3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2000年版)

国电电源(2001)116号

DL/T5210.5-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5161.16—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DL/T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9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电建(1996)159号

DL/T5437--2009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2009版)》

3.3.2电力建设工程文件及相关规程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编号

名    称

原标准号

现行有效标准

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80)电技字第26号

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火发字(80)5号

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3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电建(1995)36号

电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4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92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94

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建(1995)671号

国电电源(2002)49号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5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建(1995)543号

6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GB/T6583-1994

GB/T9000.1~

19004.1-1994

GB/T19001-2008

7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8

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

电建(1995)420号

9

贯彻《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的措施

电建(1995)791号

10

关于电力勘测设计加强控制工程造价工作的若干措施

电规办(1995)31号

11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92)8号

12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9705-88

GB/T9705-200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13

关于《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几个问题的说明

国档发(1989)18号

14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

能源办(1991)231号

15

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电建(1996)666号

16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17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1822-89

GB/T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18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电建(1997)253号

19

颁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国电建(1998)551号

20

火电工程概算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国电电规(1998)328号

21

电力工程建设招标文范本

电综(1997)607号

2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GB50319-20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2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79号

有效

2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号

2009年版

2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0)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27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819

28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679

29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68

3.3.3相关标准

编号

名    称

原标准号

现行有效标准

1

土建、水工专业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GB50300-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征求意见稿)》

3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替代GBJ242-

82中有关采暖卫生工程GBJ302-88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4防火规范

编号

名    称

原标准号

现行有效标准

1.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96

GB50229-2006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96

GB50229-2006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投标人有责任对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如果投标人在系统设计和产品制造及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节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招标方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招标方认可。

3.4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施工/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价格不变。

3.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人应将本标准和规范之外的,适用于本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其他的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第四章工作内容和范围

4.1北安公司输煤系统消防自动报警、消防系统分段远程投入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通过北安公司的验收工作。

4.2槽盒电缆清扫,锅炉磨煤机处电缆槽盒清扫并对槽盒下部进行改造,符合制煤系统电缆槽盒规范要求。

4.3投标方负责核定现有的消防水泵能否满足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需要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在总承包范围内,由投标方负责。

4.4输煤系统电缆全部粉刷防火涂料。

第五章技术规范5.3消防电气系统技术规范

投标人应负责本工程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工作范围内所有消防电气系统的系统设计、安装、设备材料供货、调试及试运行,投标人应对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提供的所有消防电气设备能安全、可靠、灵活方便、高效经济地运行负全部责任。

如投标方核定需增加消防泵,则招标方只提供电源接入点和控制柜安装位置。其余的包括控制柜、电源电缆等电气设施,部件都由投标方提供。

5.3.1一般功能和要求

水泵控制柜应由水泵厂家提供,控制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和要求:

?各类电器元件符合规范标准。

?控制柜应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控制要求。

?控制屏应用中文和英文显示各项工作参数。

?控制柜防护等级为IP54,为户内立式

?柜内动力线相色规定:相线L1(A相)黄色

相线L2(B相)绿色

相线L3(C相)红色

零线浅蓝色

接地线黄绿双色

?柜内动力线排列次序:从柜前看,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相线均按L1、L2、L3的次序排列。

?应有对水泵电动机的保护功能,如:过载、过压、短路、缺相欠压、过热等,并有声光报警功能,但仅提供报警功能,不允许跳闸。

?设有阻力损失补偿功能,并能通过外部参数(如温度、时间、海拔高度和流量)对设定值进行调节。

?具有进行就地手动操作(可对单个泵测试)和数字远程控制功能,包括装置的开停等。

?控制柜能清晰地显示水泵运行和故障情况,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能用LCD显示系统相关参数。

?具有对系统的监视功能,即对测量值(压力、流量)最大、最小值的限制。

?具有通讯总线功能。

?每台控制柜应提供以下无源触点信号及接口端子,并具有将每台水泵的运行和故障的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的功能。

l由消防报警系统通过无源触点信号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l每台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开关状态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l每台消防水泵启/停状态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l每台消防水泵故障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l控制柜内应根据功能要求留有足够的端子,并预留25%的空端子。

l消防水泵控制柜中应为消防报警系统预留无源触电信号,投标人有责任协调并确定无源触点信号接点的预留位置。

l自动喷淋水泵控制柜应可接受泵组出口水管上的压力传感器的压力变送信号,当压力低于稳压泵启动压力值时,控制柜发出指令开启稳压泵,当系统达到压力设定值时,关闭稳压泵;当压力低于自动喷淋主泵启动的压力值时,控制柜发出指令开启自动喷淋主泵,给喷淋系统提供达到设计值的足够的水量。

5.3.3电器的一般规定

a.塑壳断路器

塑壳断路器应按IEC898标准设计制造,额定电压应不小于440V,额定短路电流不小于35kA,具有短路瞬时,过载延时及接地故障保护。保护倍数10~14。

塑壳断路器采用手动操作并带负荷热过载及短路瞬时脱扣器,特殊要求时可设计成遥控分励脱扣器,带附件及辅助设备。

b.微型断路器

微型断路器应按IEC898标准设计制造,额定电压不小于440V,额定开断电流应不小于10kA,机械寿命不小于20000次,具有短路瞬时、过载延时保护。

c.接触器

接触器为户内使用的空气开断型电磁机械开关,应符合下列标准:

lIEC947-4-1低压开关及控制设备

lIEC158-3低压控制设备第一部分:接触器

lIEC445用字母数字符号识别电气接线端子和接线标记统一通用原则

所有接触器应能在通电持续率为60%,且使用类别为AC3时,能不间断或间断地正常运行。接触器额定操作电压应不小于440V。

额定的操作电流应不小于启动时的额定操作电流。

接触器采用积木式结构,应易于调换线圈及触头。接触器的试验位置应为常开,且在任意的安装位置均可正常操作,所有端子从正面连接。

d.热继电器

热继电器应满足IEC947-4-1有关条款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时间电流特性曲线。曲线公差应不超过±10%。

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范围宜包含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e.电动机启动方式

当电动机功率<55kW时,采用直接启动;当电动机功率≥55kW时,采用软启动。均采用一拖一形式。

?直接启动装置

电动机启动装置应符合IEC947-4-1要求,额定操作电压应不小于交流440V,额定操作电流应不小于电动机满载运行时的电流。

短路保护装置应满足IEC有关条款的要求,确保能承受的短路电流不小于规定值,并能确保电动机回路最大启动电流。

启动器应能满足自动及手动操作要求,额定控制电源电压应等于交流系统额定电压,控制回路为交流系统时,额定控制回路电压为220V。

启动装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元件:

l一只塑壳断路器

l一只接触器

l一只热继电器

l一付开停按钮

l一只紧急停车按钮

l一只控制继电器

l一只远距离自动控制--手动转换开关

l一只运行指示灯

l一只故障指示灯

l泵运行参数显示屏:应可以显示水泵工作电流、水泵运行小时积累、开关泵次数记录等参数。

l综合报警

l控制部分

无论在手动、就地手动、远程控制状态下,均应提供(但不仅限于此)水泵安全运行所必须的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

启动装置应依照IEC947-4-1进行操作试验及绝缘试验等定期试验。启动器应能满足电动机在额定参数条件下时全压启动,并能迅速有效地通断回路。该装置应具有电动机及馈出线的控制和保护功能,应同时满足就地控制及远距离操作的要求。

l启动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等。

?软启动装置

该装置应符合IEC947-4-1要求,额定操作电压应不小于交流440V,额定操作电流应不小于电动机满载运行时的电流。

该装置额定控制电源电压应等于交流系统额定电压,控制回路为交流系统时,额定控制回路电压为220V。

该装置在应用过程中应能有效地减少对电网的冲击和污染,保护负载,延长使用寿命。

该装置应具有如下功能:

l电动机软启动功能,启动时间可调。

l电动机软停止功能,启动时间可调。

l初始电压可调。

l限流功能可调。

l堵转电流产生时,该装置能在200ms内自动切断,并发出故障信号。

l该装置应具备故障自我诊断和显示、保护功能。

l该装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元件:

一只断路器

一只接触器

一只热继电器

一套软启动器

一付开停按钮

一只紧急停车按钮

一只控制继电器

一只远距离手动—自动控制—遥控转换开关

一只运行指示灯(绿色)

一只故障指示灯(黄色)

三、控制部分

l启动装置应依照IEC947-4-1进行操作试验及绝缘试验等定期试验。

l启动器应能满足电动机在额定参数条件下时软启动,并能迅速有效地通断回路。

f.电流互感器

按IEC185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选用,也应考虑到使用处的特殊要求。

电流互感器应满足初级额定短路电流及初级额定负载电流,除分段柜外,电流互感器均应装置在馈电回路侧。电流互感器采用环氧树脂型,应符合规定的电流的要求。精度等级及负载,应配合继电器、仪表仪器的运行要求。电流互感器输出为0~5A,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精确度为0.5级,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精确度3.0级,二次侧一端接地。

g.电流表

电流表采用嵌入式安装,指针式,要求符合IEC51/73标准,塑壳,碳黑遮光屏,240度移动角。

电动机回路电流表在正常范围采用开放式刻度,工作范围以外采用压缩式刻度,用于指示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开放式刻度约占刻度范围的60%,提供红色标记或指针用于指示电动机正常满载电流。

按钮和指示灯

按钮和指示灯式样应协调,启动按钮及指示灯采用绿色,停止按钮采用红色,急停按钮及指示灯采用红色,自锁型。电动机机旁提供的急停按钮,应配备必要的钢结构支架、托板等附件,以及能清楚地表示所控制设备的标志。

?按钮、指示灯配中文、英文标牌,文字最小高度为3mm。

?所有设备、技术均符合IEC标准。

?耐压等级为交流660V。

?工作频率为50Hz。

?控制电压为AC220V和24V。

?最大环境温度为50℃。

h.控制继电器

产品应符合IEC65、IEC435标准。

继电器辅助触点最小额定值为220V,10A。

继电器采用积木式,相似于接触器的结构。继电器带可见指示器,用于指示继电器是否带电。时间继电器采用电子可调式。继电器和定时器应安装在导轨上,便于维修和保养,导轨上留25%的空位置,以便将来增加继电器。

i.电流变送器

电流变送器用来检测电动机的电流。

电流变送器输入:0~5AAC;

频率:50Hz;

输出信号:隔离的、线形的,4~20mADC,负载阻抗大于500W。

j.端子

用于控制的端子采用螺丝压紧连接。当有很多根连线时,应采用跨接片。

用于电源进线和馈出线的端子,采用铜螺母和馈紧螺母连接,端子的尺寸和空档应适应电缆的规格和连接片。

相线之间用隔板分开,电源端子进线上加保护板,上面用黄底黑字作警告标志。

每一节端子配清晰的、持久的、与施工图相符合的回路名称标记。端子的安装高度离柜底大于300mm,小于700mm。应提供电缆支架及夹件(安装在底版和端子之间)。

连接线

箱内连接线采用PVC绝缘电缆,耐压等级为0.6kV,截面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芯导线,符合IEC有关标准。所有导线采用连接片连接。

箱内布线沿水平和垂直方向敷设在金属或PVC线槽内,不允许斜角穿过任何框架或在自粘式线缆架上敷设。

在每一连接点和端接处,对每一根导线提供与施工图相符的标记圈套,双向标记应相同。

投标人还应提供箱外连接绝缘电缆,长度按照现场确定。

k.标牌

标牌采用有机玻璃前刻字,颜色由招标人认可。

5.3.4控制柜箱体要求

控制柜门上应有一个功能标签。该标签为一块无色透明的塑料材料,厚度不小于3mm,倒角后的厚度不小于1.5mm。每块标签背面应镂刻并上漆。所有的标牌需经招标人核准。标签需用螺丝、铆钉或仪器框架固定在门上(不允许用黏合剂)。每项安装在内部的装置,应有一个标签来指示其在回路图中的参考编号和熔体的电流等级,该标签应在白色的塑料上镂刻黑色的字,并用螺丝固定(不允许用黏合剂)。

应提供所有主回路的接线,并应在箱内与端子排端接,保证电缆在现场整齐的端接。

应提供所有辅助回路的接线,包括传输单元之间的内部接线。功能单元之间的接线应在端子排中端接,并在接点处贴上一警告标记。外部控制设备的接线应在端子排端接,以保证控制电缆在现场整齐地端接。每个功能单元及外接端子排应用一块凸出的三聚氰胺片进行分割,并贴上一警告标记和功能组记号。

每扇柜门需有一个可锁的镀铬手柄,当门关紧后,门上的衬垫应能有效地密封。所有的外部附件,如门铰链、手柄和外壳固定螺栓等都需经防腐蚀及抛光处理,保持外观整洁划一。

不允许使用自攻式螺丝。

电缆、导线等不允许用黏合剂进行绑扎。

控制柜内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线缆的进出,并附有固定设施和填料。所有熔断器、开关、隔离设备等应安装在底板上,采用母排连接,正面检修。

外部门和开关的手柄、按钮和指示灯罩应互相协调。

户内控制柜防护等级为IP54。

采用铜导线将门与接地的外壳相连。门上设置开启限幅机构,防止损坏铰链和油漆表面。

控制柜安装所需要的附件应由投标人提供。安装方式应由投标人负责说明。

落地式控制柜安装在经耐腐蚀处理的槽钢上,槽钢用螺栓牢固地与地坪连接。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穿线管、线缆、仪表管路等控制柜连合处的边界工作,包括管线固定及箱底密封所必须的附件。

投标人应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合适的线缆夹具,确保进线电缆的重量不由电缆密封套承受。

投标人应提供便于安装的提升钩。必要处,投标人还应提供用于箱内阻抗发热时的通风或冷却设施。箱内所需配的电气元件、线缆进出线及接地端子等,在控制柜制造前提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以免遗漏其中的电气元件。

控制设备的检测

所有开关及控制均应具有各组成部分所指定的测试证书。所有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如有必要,进行检查。所有电气回路进行机械检查,控制单元进行模拟试验。

安装完毕应对所有在运输过程中断开的回路进行检测。所有控制单元也应从新检查,控制单元可进行模拟试验。所有检测应依规定的程序执行并记录结果。所有试验结果应提交招标人。

5.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5.4.1概述

5.4.1.1本技术规范编制的主要原则和适用范围

5.4.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它提出了该部分设备、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5.4.1.1.2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阐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

5.4.1.1.3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提出修改的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5.4.1.1.4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试验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5.4.1.1.5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附件9技术规格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5.4.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附件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5.4.1.1.7投标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1周内,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给招标方,并同时提供供货清单。

5.4.1.1.8本工程所采用的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中的硬件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先进优质产品。

5.4.1.1.9专利涉及到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5.4.1.1.10投标方对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件。投标方对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3家以上产品,由招标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最终确定。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5.4.1.1.11投标方或设备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者或供货厂(商)(包括分包厂商)应具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或规模更大,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设备的业绩,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 消防改造业绩。投标方应提供详细、明确的业绩表(包括供货数量、型号及供货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其他不相关业绩无需提供。

2) 必须通过国家防电磁干扰标准和中国国家级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证书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在评标时有权拒绝该公司投标。

3)投标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4.1.1.12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商务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商务招标为准。

5.4.1.1.13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4.1.1.14投标文件采取问答方式,逐条答复“承诺按条款要求执行”或提出差异,并在差异表中逐条汇总。

5.4.1.2投标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方除应提出基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本工程设备技术建议书外,还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格式及章节编排,逐条响应,投标方认为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条款,投标方应在相应条款下以加粗字体加以阐述。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书,招标方在评标时,有权按弃标处理。

5.4.1.3备品备件

5.4.1.3.1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5.4.1.3.2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技术附录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5.4.1.3.3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5.4.1.3.4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5.4.1.4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5.4.1.4.1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5.4.1.4.2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放入技术中,投标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4.1.4.3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方选购。

5.4.1.4.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5.4.1.4.5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5.4.1.5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5.4.1.5.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投标方根据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5.4.1.5.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5.4.1.5.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4.1.5.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4.1.5.5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2标准和规范

5.4.2.1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方自其他单位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或GB/T)和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5.4.2.2执行的标准:

见技术要求有关标准、规范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空白部分由投标方填写)

5.4.3.1一般要求及系统描述

本期工程的电厂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采用智能模拟系统。该系统由下列主要设备组成: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及消防通讯设备、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各类模块等。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及消防通讯设备主机设置在输煤控制室内(具体位置由甲方确定),以此作为本期工程的消防控制中心。根据工艺系统布置,输煤系统为一个报警区域,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先进的微计算机技术和模拟量传输技术,采用多重传输方式对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息、各种设备的动作和控制信息进行传输及控制。所有信息均能在控制器大型中文液晶显示屏显示。消防喷淋装置实现输煤段分段控制。

根据电厂实际环境条件,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应具备防高压高频电磁干扰、防粉尘积聚、防爆、防水和潮湿等能力。投标方应保证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备在电厂环境恶劣的条件下仍能满足性能要求。

输煤系统报警区域包括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及取样间等防护区,区域监控盘设在输煤控制室内。

3.2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报警与灭火系统配置

由消防和火灾探测系统保护的设备/区域为:



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报警与灭火系统配置表表3-2

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火灾探测器类型

报警控制方式

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

输煤系统

1

输煤栈桥

线型感温

自动报警,人工确认后手动灭火

湿式喷水、水幕

2

转运站

线型感温

自动报警,人工确认后手动灭火

水幕、消火栓

3

碎煤机室

线型感温

自动报警,人工确认后手动灭火

水幕、消火栓

4

输煤5段

线型感温

自动报警,人工确认后手动灭火

湿式喷水、水幕、消火栓


3.3火灾探测报警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所有设备均应通过中国国家消防器材检测中心认证。所有设备均应有中文标签。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盘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国消防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3.1主盘1块

(1)主盘(设置于输煤控制室)应满足下述功能:

a.分布智能CPU处理器件,单机容量可达500点以上(需要现场实际确认);带有程序输入键盘。机柜式,机柜尺寸另行协商确定。系统在主CPU瘫痪时应具备降级模式运行功能,即回路卡上的CPU仍能正常工作,并可以做出适当联动,增强系统可靠性。

可直接采用普通双绞线布线,在不需要线路增强器情况下,回路总线信号可传输距离可达到3800米。

b.智能屏幕汉字显示功能(中文液晶显示屏),有背光辅助照明,字体清晰。

火警显示。

故障显示。

电源显示。

联动显示。

c.可配接多种探测器;可根据环境情况设定9个级别灵敏度;也可在不同的时间自动调节

探测器的灵敏度;能对智能探测器进行灵敏度自动调整和补偿;能用曲线模拟显示火灾浓度。

d.有火警优先于事故报警功能。

e.系统有自动巡检功能;监视系统总线回路上的模块工作情况,及时报告系统的非正常状态,并准确报出地址。

f.系统采用先进的多重总线制。

g.有火警记忆功能:控制盘可以存储不少于3000条的信息。

h.有消音复位功能。

i.有抗电磁干扰能力,要求供货商提供电磁兼容性数值。

j.显示火警部位,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k.有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l.有标准的串行通讯接口,可与其它系统相接;能显示区域盘的所有状态信号。

m.有警报输入(确认和复原)、外部电源故障信号输入、外部保险装置的故障信号输入等诊断功能。面板上有火灾报警“FIRE”和故障“FAULT”显示灯,当探测器脏污等故障需要维护时,维护“SERVICE”显示灯将显示。

(2)控制装置

控制器具备以下功能:

喷水系统阀组控制与显示;水喷雾系统雨淋阀组控制与显示;控制阀组的启停,显示报警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的工况;

显示消防水管道上的压力、消防水池水位液位极限。

(3)系统供电装置

供电接口为AC220V、50Hz。

备用电源(免维护蓄电池、本系统成套)。

免维护蓄电池功能:交流电消失后,能自动投入运行,并能在监视状态下针对本系统所有设备连续供电10小时;能同时满足主控制盘所有设备任何工况的供电要求;能自动用交流充电;能提供24VDC、不小于30A的有效稳压输出电源,供联动控制设备使用。

3.3.1.1感烟探测器

形式:点式、智能型

功能:内含微处理器,能抗灰尘附着、抗电磁干扰、抗湿度影响、抗腐蚀。其本身具备自动测试功能,可以把所在环境的变化参数以模拟量型式传送给报警主机,进而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报出探测器的正常、脏污、预报警、报警、故障等状态。其灵敏度可以按级别,根据不同的时间设置不同的灵敏度。要求双LED灯,360°视角便于现场人员及时发现火警。具有新的光学感烟系统。

工作温度:-10℃~+50℃

工作湿度:≤95%

3.3.1.2感温探测器

内含微处理器,能抗电磁干扰、抗湿度影响、抗腐蚀。其本身具备自动测试功能,可以把所在环境的变化参数以模拟量型式传送给报警主机或区域报警盘,进而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报出探测器的正常、预报警、报警、故障等状态。其灵敏度可以按级别,根据不同的时间设置不同的灵敏度。要求双LED灯,360°视角便于现场人员及时发现火警。具有新型精确的感温元件。

报警温度为:60℃~90℃。

工作温度:-10℃~+75℃

工作湿度:≤95%

3.3.1.3 手动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厂房内普遍设置,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米。该设备为红色,按下后,指示灯亮同时向报警控制盘送出报警信号。

防水型。

结构坚固,安装方便。

有自锁功能。

为按下报警方式。

有复原按钮。

工作温度:-10℃~+50℃。

工作湿度:≤95%。

3.3.1.4智能型输入模块

智能型输入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智能型输入模块可安装于被监测设备就近的模块箱内,由中标方根据产品情况合理配置。

智能型输入模块应具有独立地址,可直接接入探测器总线控制回路,进行数字信号传输,通过输入模块可实现对被监测设备的状态监视及实现各种逻辑控制功能。

消防设施的状态信号应可通过输入模块送至消防控制中心、分控室,并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上显示。

输入模块的输人端应用无源触点输入。

模块与被监测设备的连接应受到集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监控。线路的开路、短路均能在集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屏上显示。

输入模块用于对设备状态监视。

3.3.1.5智能控制模块

智能型控制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智能型控制模块可安装于被控设备就近的模块箱内,由中标方根据产品情况合理配置。

智能型控制模块应具有独立地址,可直接接入探测器总线控制回路,进行数字信号传输,通过控制模块可实现各种逻辑控制功能。

对消防设施的控制输出信号要求无源或24V/DC触点输出。

模块与受控设备的连接应受到集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监控。线路的开路、短路均能在集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屏上显示。

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设备起停。

3.3.1.6短路隔离模块

每个报警控制回路上应合理设置隔离模块,应能有效地将短路的探测器或线路隔离。每一故障影响的探测器数量应不多于20个。

3.3.1.7火灾声/光警报器

火灾声/光警报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火灾声/光警报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技术指标:

l)工作电压:DC24V±15%。

2)监视电流≦10mA,工作电流≦100mA。

3)报警声压>90dB(距中心lm处),闪光75cd。4.5消防系统技术规范

4.5喷水系统技术规范

第一章技术条件

1.1总的要求

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本工程消防设施成套设备,范围包括本体及控制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对本技术规范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规范的“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1.4投标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自动水消防设施(包括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测试按国内相关的最新版本的规程规范要求执行。

1.1.5在接到预中标通知2周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1.6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若设备采用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括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7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1.8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包括分包/外购产品)负有全责。

1.1.9投标方应在招标方和设计院建立合格分包方档案。

1.1.10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11所有设备应明确交付地点为建设工地现场,第一次试运所有辅机润滑油均由投标方加油。

1.1.12本工程喷水消防系统的全部控制报警阀组(包括湿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喷头、就地灭火控制盘等采用国产优质品牌。

1.1.13投标方应至少具有如下资质性文件:

系统供货授权证明。

系统供货、安装、调试资质。

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测试结论。

为便于对投标方的资格审查,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真实的资格文件和工程业绩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1.1.14所有文件,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1.15投标方负责全部自动水消防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指导及现场调试工作;自动水消防设施的验收随全厂消防系统整体验收,投标方无条件配合火灾报警厂家做好自动水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

1.2工程概况

1.2.1消防给水水源

本期工程消防给水的供水水源来自厂区内工业水池。然后通过泵房内的消防水泵和消防水管网供给电厂厂区各消防水用水点。

电厂消防给水采用独立供水系统。本期工程在消防给水泵房内共设置电动消防水泵2台,一用一备,其中一台为变频泵,24小时保持连续运行,水泵的型式为离心泵,型号为6SA-6A,流量为170t/h,扬程为84.5米;电机型号yz8ds-2,功率为75千瓦;消防水泵控制装置的控制方式:就地启动和远方控制启动两种形式,平时一台变频泵连续运行,保持厂内消防水压力在0.5MPa以上,当发生火灾时消防管网中的压力下降,联锁电动消防泵启动。当电厂失电时消防泵应有一套独立的保安电源,保证在失电时能够正常启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装置采用消防配电控制设备,用于消防泵动力配电、启停联锁控制。消防管网稳压压力恒定为0.5Mpa。

1.3标准和规范

消防系统的设计、制造必须满足最新版的国家和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标准规范,同时也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劳动保护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和有关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要求。如果本规范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协议的要求为准。在不与上述规定标准规范(规定)相矛盾的条件下,可以采用行业标准。投标方设计制造所执行标准如与下面标准矛盾,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这些要求,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通过中国国家权威机构检测。

1.4技术规范

1.4.1设计和运行条件

1.4.1.1运行条件

在运煤栈桥(隧道)与转运站、碎煤机室的交界处等设置消防水幕,其它不能够满足消防规范处设置消防水幕。

1.4.1.2设备的安装地点及标高

厂房内的消防设施安装的环境温度:正常:20℃最高:40℃

1.4.2技术条件

1.4.2.1技术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的消防系统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

1.4.2.1.1所有系统设备应通过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测试,投标方应负责将材料送到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检定合格报告。

1.4.2.1.2输煤系统需要消防保护的消防设备、喷头及配件等全部由投标方提供;以下是本技术规范书采用的灭火设施设置范围。

投标方所设计的建筑物水消防系统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7MPa,并以此为控制压力来配置水消防系统的管道、阀组、喷头的设施。不得采用小管径、高流速大阻力的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指自动喷水、水幕、水喷雾等系统)。投标方应将消防系统所需的压力提给招标方或设计院并经招标方和设计院确认(从最不利点计算至供货界限点)。

1.4.2.1.3喷水消防系统

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和闭式喷水系统。

对于喷水系统,喷水支管及喷头的间距按2.5m布置。喷头应采用直立型快速响应玻璃球闭式洒水喷头。

每组雨淋阀组前、后均要求设置信号蝶阀。

1.4.2.1.4本工程喷水消防系统的全部控制报警阀组(包括湿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喷头、就地灭火控制盘等采用国产优质品牌。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本工程全部的功能齐全的喷水消防系统,投标时,投标方应根据电厂水消防系统设计经验,对表中各防护对象提出优化的灭火系统方案作为备选,供招标方在评标时参考。

a)水喷雾灭火系统

1)水喷雾消防系统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5s。

2)该系统由水雾喷头与雨淋阀组及连接它们的空管组成。水雾喷头的喷水应覆盖被保护设备的每一位置,并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灭火强度。

3)水雾喷头,雨淋阀组等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并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通过。

4)水喷雾系统应由下述设备组成,但不限于此:

雨淋阀组

过滤器

水雾喷头

管路系统、支吊架及组件,其中雨淋阀后管段均为内外热镀锌钢管

就地控制盘

5)雨淋阀组应由下述部件组成,但不限于此

●水源控制阀

●雨淋阀

●压力开关

●电磁阀及其驱动配管

●雨淋阀进水端压力表

●水力警铃

●其他部件

6)雨淋阀组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并便于操作的地点。本工程雨淋阀均安装在室内。

7)水雾喷头的安装布置应能完全包络保护对象;变压器区等高压带电区域水喷雾系统的安装应满足与高压电气(裸露)部分最小安全净距的要求;保护变压器的水雾喷头放置在室外,应考虑防风沙。

8)该系统有三种控制方式:

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控制。

上述的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应设自、手动操作转换开关,能将自动操作转换为手动操作,该转换开关和系统手动控制应设在就地控制盘上,此外手动操作也可通过直接操作阀门实现。

b)闭式喷水灭火系统

1)闭式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应包括: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过滤器、放气阀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设施。

2)发生火灾时,探测系统动作,将火灾信号报警至集控楼;当温度升至喷头动作温度时,玻璃球爆破,水从管路中流出,系统启动灭火;水流驱动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将系统动作信号传至消防总控制盘。

3)该系统为自动灭火方式。

4)当采用预作用系统时,须设置手动及紧急启动装置,并应排气迅速。

c)雨淋系统及水幕系统

1)雨淋系统及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立即自动向配水管道供水。

2)该系统由喷头与雨淋阀组及连接它们的空管组成。

3)雨淋系统及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同时具备下列三种启动供水泵和开启雨淋阀的控制方式:

控制(采用电磁阀);

消防控制室(盘)手动远控;

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

上述的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应设自、手动操作转换开关,能将自动操作转换为手动操作,该转换开关和系统手动控制应设在就地控制盘上,此外手动操作也可通过直接操作阀门实现。

4)雨淋系统及水幕系统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雨淋阀组

过滤器

开式喷头

管路系统、支吊架及组件,其中雨淋阀后管段均为内外热镀锌钢管

就地控制盘

1.4.2.2.5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采用直立型喷头(易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

1.4.2.2.6水幕系统均采用水幕喷头,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1.4.2.2.7每一个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前的消防管道上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1.4.2.2.8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采用信号阀。当该阀关闭时,在就地控制器上有声光报警,以通知运行人员。此外,报警阀前(或后)应有压力维持系统,当消防管网失压后,突然恢复压力时,报警阀不会打开造成误喷。

1.4.2.2.9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1.4.2.2.10每个自动水消防系统控制阀后最不利点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的出口流量系数应等于该系统最小流量系数的喷头。

1.4.2.2.11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及水喷雾灭火设备的供水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按1.10MPa考虑,投标方应根据各灭火设备所需供水压力计算确定与供水管道的接口处是否需要加装减压设施,减压设施由投标方提供。

1.4.2.2.12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对象是设备及贮罐时,其系统管道、喷头、支吊架的布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正常的运行操作及检修条件。固定在设备上的支架(应是被保护设备允许的设置的)应是可拆卸的。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布置应合理牢固,防止喷水时管道及喷头晃动。

1.4.2.2.13水喷雾系统喷头的选型及布置应覆盖整个防护对象表面,并完全满足附表所要求的设计喷水强度。

1.4.2.2.14投标方应根据管道布置提出支吊架设计位置、型式等的详细设计,并开列材料清单。

1.4.3就地控制盘具备下列功能

1.4.3.1可以接收火灾报警系统发出的指令启动雨淋阀,可将雨淋阀动作信号传输给报警控制器;

1.4.3.2有手动和自动方式选择;

1.4.3.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具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接的接口。

1.4.4铭牌和标记

1.4.4.1设备及附件应分别设置固定铭牌及各种标志。铭牌应耐腐蚀,并牢固地安装在水泵壳体明显的位置上。铭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JB8标准的规定。

1.4.4.2铭牌的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的主要参数、出厂编号及日期等。

1.4.4.3重要部件根据图纸,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1.4.4.4投标方中标后,按招标方提供的编码规则进行KKS编码标识。

1.4.5外协及外购部件

投标方应列出重要外协及外购部件的名称、数量及制造厂商,并须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4.6安装、调试要求

1)本工程自动水消防设施由投标方负责系统拟定和设计。本系统设备数量多、系统复杂,投标方按所供消防产品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提供完整的系统设计布置方案及相应的图纸并提交招标方和设计院,投标方配合设计院。

2)投标方应提供自动水消防系统的设备布置和荷重资料,以及设备基础要求、电气控制接线原理图及电气控制要求、控制系统说明等。

3)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所保护区域建(构)筑物/设备总平面布置和剖面图等设计基础资料。

4)投标方应对全套设施的总体质量负全责。

5)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由投标方应配合验收工作,对于暴露的各种缺陷,及时进行处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1.4.7专用消防系统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本节所提出的是专用消防系统安装施工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按照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组织安装施工,编制详细的各项专用消防系统安装施工技术细节(包括安全体系、质量体系、进度计划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专用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

1.4.7.1喷水消防系统施工要求

喷水消防系统的施工首先要遵守现行的规程、规范要求。

1.4.7.1.1管网安装

1)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2)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管网与外界的接口暂时无法相接时,接口处亦应封闭。

3)管材:系统在雨淋阀后管道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

4)管道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8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8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雨淋阀后的管道应采用沟槽连接或螺纹连接。

5)螺纹连接时,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6)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7)管道横向安装应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配水干管及立管,由湿式阀组或雨淋阀组的放空系统将水释放至排水系统。

8)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设计有要求的按设计方施工图执行,未有要求的按《自动喷水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要求执行。

1.4.7.1.2喷头安装

1)喷头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3)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4)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梁、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中未明确的,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中相关要求。

1.4.7.1.3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2)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湿式报警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

4)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动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关要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应便于火灾时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1.4.7.1.4其他组件安装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的,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保证无渗漏。

末端试验装置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的,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1.4.7.1.5水压试验、冲洗及防腐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2)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3)自动喷水消防系统工作压力为0.8-1.00Mpa,试验压力为1.50Mpa。

消防管道的冲洗要求执行《自动喷水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

所有管道及管件均应采用防腐处理,防腐等级为加强级,管道外表颜色安装招标方的要求(当招标方无要求时,消防给水管道外表涂层红色)。

1.4.7.1.6喷水系统部分的施工除遵守以上所提及的条款以外,还应以遵守最新版本的相关规程、规范。如以上条款与最新规范有差异议时应以最新版本规范为准,并书面向业主说明。

技术要求规范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

设计采用的规程、规范及标准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5229-9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版)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本期室内消火栓系统接入电厂原有消防给水系统。

水消防系统的设置应覆盖所有室内建(构)筑物。并配置室内消火栓。

喷淋系统

设计采用的规程、规范及标准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5229-96)

喷淋设计规范

本次喷淋设计是在原有的每段输煤栈桥上设置喷淋系统,管道接入中心消防泵房

水幕系统

设计采用的规程、规范及标准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5229-96)

喷淋设计规范

水幕系统设计是在输煤栈桥的两侧分别设置两道水幕喷头,对每一段输煤栈桥内的火灾进行隔离,系统管道接入中心泵房.

4.6清理和防腐

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油迹、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和其他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掉,发运时,产品内外应该清洁,所有设备应由投标人在工厂完成最终油漆工作后才能交货。

☆4.7性能保证值

4.7.1投标人应保证整个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系统的设计和提供的全套系统的设备、配件、材料等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工况、各种环境气温下的正常运行、检修和维护等。

4.7.2投标人应按本规范书中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工艺系统在各种工况下的性能。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工艺系统性能的主要考核点如下:

4.7.3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内工艺系統及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4.7.3.1报警联动测试达到100%合格:

4.7.3.2消防水系统密闭性100%合格:

4.7.3.3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4.8输煤系统消防改造工程EPC项目的性能指标

4.8.1招标方提出本工程性能指标值及允许的偏差范围

报警联动测试达到100%合格,消防水系统密闭性100%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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