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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镇智慧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智慧垃圾分类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关键词智慧垃圾分类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智慧垃圾分类”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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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横店镇智慧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GCZJZXYXGS2022-004

项目名称:横店镇智慧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最高限价(元):*******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横店镇智慧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亭体完成建设接到采购人的指令后,45天内需要所有的相关垃圾分类服务到位;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则需采用下列B或C选项规定的方式投标。
A、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也无需再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B、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由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协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
C、向中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
D、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开标室4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开标室4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查看详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横店镇华夏大道3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查看详情

质疑联系人:吴健夫

质疑联系方式:138*****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中山路323号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晓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168

质疑联系人:赵向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9-********查看详情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系人 :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查看详情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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