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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雁栖湖外墙保温及装饰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国科大雁栖湖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关键词国科大雁栖湖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国科大雁栖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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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国科大雁栖湖项目外墙保温及装饰专业分包一标段
    采购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12-05 19:09:50



采购详情
招标信息声明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外墙保温及装饰专业分包工程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大学雁栖湖集体宿舍建设工程

(1#集体宿舍楼等16项)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任爽联系电话:137*****235

发出时间:二O二二年12月6日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517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大学雁栖湖集体宿舍建设工程(1#集体宿舍楼等16项)项目

工程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庄381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7m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价税分离)

二、现场情况简介

2.1工程周边环境: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2.2现场机械及架体配置:发包人提供室外电梯。其中,室外电梯的供应和运转由发包人负责。

2.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

2.4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电箱(不含二级电箱到三级电箱的电线、电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满足招标方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2.4.1投标人进场前须申报每栋楼所使用吊篮及其它机具台数、机具型号,根据机具台数房顶设置吊篮专用三级分配箱,配置相适应的三级分配箱,要求每台设备一机、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开关箱内要求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及分路漏电开关,选型合理,根据荷载选择开关大小。

2.4.2投标人须按要求每栋楼设置一台三级单相分配箱,配置要求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及双极断路漏电开关,此箱内严禁设插座,各施工电锤等设备设置专用流动开关箱,配置为隔离开关及双极漏电开关,并且有电箱配有接零接地端子,电箱内只准设一个单极三孔插座。

2.4.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两芯线及护套线、塑胶线,招标人要求严格按规范使用ZCV橡套三芯电缆(及三相五线制标准)规范要求现场严禁使用线轴、插线板、灯具高度要求2.5米以上合格灯具及灯架,电箱破损及不合格严禁入场,生活区用电必须服从生活区管理制度要求。

2.4.4 投标人必须配备一名合格电工(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的到安全部备案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入场前未经验收不得入场,以上规定配置不齐,一律不得上岗进场作业,误工各投标人自负。

2.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及投标费用

3.1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专业施工二级以上标准),可以参加中国科学大学雁栖湖集体宿舍建设工程(1#集体宿舍楼等16项)项目的投标。

3.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招标管理费/ 元。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保证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最低价格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元招标管理费。

3、招标过程中如发生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资格入围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等不正当行为,将予以没收该招标管理费。

4、中标投标人,将不再退还招标管理费。

5、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没收招标管理费,并予以在分公司范围通报,停止投标一次。

6、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范围及界面划分

1.中国科学大学雁栖湖集体宿舍建设工程(1#集体宿舍楼等16项)项目1-6#楼及相应区域车库的外墙外保温、外墙装饰全部工作的供货、安装及必要机具的提供。飘窗板、空调机位、雨棚、滴水线等外墙体系的平面、立面的防水基层及防水保护层施工(具体做法见技术要求及图纸)。包括全套材料的供应、运输、保管、卸车、安装、施工、成保及质量保修等。

2.中国科学大学雁栖湖集体宿舍建设工程(1#集体宿舍楼等16项)项目1-6#楼及相应区域车库外墙吊篮安装、拆除及租赁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合同内,并免费提供外墙其他单位使用,吊篮的使用和布置需自行深化考虑。本工程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完成各项试验及检测,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另外墙施工如选用综合脚手架体,由投标人提供,按照外墙保温面积包干,须提中标人提供外立面施工专项脚手架方案,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认可后执行。

3. 配合外墙相关施工单位在后续施工中由于设计修改等原因造成的一次开洞修补工作;

4. 中标单位进场后按照甲方要求绘制全套施工深化图;

5. 外墙二次结构由招标单位完成,结构面及砌筑面交接给中标单位。外窗由外窗专业分包完成;中标单位配合外窗分包进行技术工序衔接。为外墙其他单位提供吊篮使用,如门窗、变形缝等,费用含在报价中。

6.本工程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6.1、一标段:1#、2#、5#楼地下及地上范围,车库车库划分后浇带轴号: 20-22轴、U-S轴、27-30轴、L-H轴。

6.2、二标段:3#、4#、6#楼地下及地上范围,车库车库划分后浇带轴号: 20-22轴、U-S轴、27-30轴、L-H轴。

7.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7.本招标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229天

(2)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暂定为进场施工时间,实际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暂定,实际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采用流水施工,绝对工期不超过工期定额工期标准,并以招标人签发的工期计划通知为准。施工进度需满足甲方整体施工要求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六、发包方工作

6.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6.2保证承包方在进场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并且提供承包方必要的堆料场地及办公场地。

6.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及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水、电提供到坑边。

6.4总包提供垃圾集中清理点,分包单位清理垃圾至指定地点,由总包统一清理。

6.5负责对承包商进行技术总交底,并且对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6.6协调承包商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6.7监督检查承包方施工、协助承包方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验收。

6.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指令承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发包方将视承包方违约。

6.9在施工过程中,如经发包方考察发现承包方确无实力进行施工时,发包方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承包方。

七、承包方工作

7.1承包方驻工地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依据合同条款组织施工。

7.2承包方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发包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把垃圾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如因承包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负责任,由承包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7.3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若发现承包方未按方案施工,每处罚款2万元,并应按发包方要求返工处理,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全部损失;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和组织安排施工,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则视为承包方违约。

7.4明确工地管理人员和劳动力人数,并向发包方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满足施工需要。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需经过项目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一旦上岗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项目同意更换人员,对承包方罚款5万元/次。

7.5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每批次材料进场时须进行验收,禁止出现未经过验收私自进场,一旦发现每次罚款5万元/次。

7.6承包方负责材料运输及进出场,进出场材料必须经发包方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总包提供分包材料堆放场地,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保温等材料的保管和防雨雪工作。若堆放于本项目场地范围之内,则甲方/总包在认为必须时有权要求其移出堆放地点,并不得损坏其它各专业承包方的材料及设备,如有损坏,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同时承包方负责交验前的成品保护。

7.7没有发包方的事先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或肢解承包方工程,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8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满足报验要求的各类资料,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做复试、见证取样等工作,材料复试等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在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

7.9吊篮由外墙施工单位安装及拆除,总包单位进行验收,费用包含在外墙单位报价中。施工单位负责对自有分包单位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

7.10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以及发包方发出的涉及本承包工程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7.11承包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注册等手续,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并承担因未及时办理以上手续而带来的所有后果。

7.12承包方必须积极主动与发包方其他承包方单位密切配合,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7.13承包方开始第一段施工时需做施工步骤样板,符合发包方要求并完成样板验收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7.14承包方在负责自有人员、材料、机械的场外及场内的安全及保险(如必要必须进行投保)。

7.15承包方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发包方的有关规定,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16承包方在未接到发包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供应。如政策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无法实质上的响应,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发包方。

7.17承包方不得拖延供应或暂停供应施工用主材,如确有困难无法保障供应,必须提前7天向发包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否则,发包方将视承包方违约,发生一次,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查看详情元。如承包方无论以任何理由拖延供应或暂停供应两次以上,发包方将立即中止与承包方的供应合同,双方办理结算并结清款项后本合同失效。

7.18负责向承包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承包方人员因不遵守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承包方必须为其进场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7.19工程完工后,承包方有义务配合发包方进行工程验收。

7.20无论何时承包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验收,但亦不能免除承包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责任。

7.21在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承包方组织生产;承包方应尽到对发包方的指令性失误或错误(必须在造成损失前)提醒的义务,如有必要需甲乙双方论证可行性后,再进行施工。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现场条件:

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九、报价要求

9.1本次招标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报价;

9.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全部实施于本招标方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室外电梯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材料及设备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临时设施费、管理、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费、检测试验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另外,门窗洞口外侧收口及滴水线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9.3投标方报价时需提供各项综合单价的组价明细。

9.4承包方提供材料品牌约定:外墙真石漆立邦、多乐士、华润三选其一进行申报,并在投标报价中注明选用申报品牌。

十、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北京)计算工程量

10.2结算公式:结算总额=合同单价×工程量-扣款

10.3特别强调:如出现施工方案与图纸(含变更洽商)有做法冲突之处,最终结算以后者为准。承包方在施工前必须对以上不一致向发包方进行核实,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结算争议。承包方单位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其他专业队伍的额外配合、额外施工、额外返工等情况,其工作由承包方自行协调,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不能自行解决,由发包方出面协调安排,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将从工程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十一、工期要求

11.1本合同工程工期:根据发包方工地现场实际要求。如因气候原因,经项目发包方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

11.2承包方在未接到发包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11.3如承包方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向发包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发包方将视承包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质量要求

12.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12.2工程质量标准: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奖,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奖。

12.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12.4材料供应: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2.5承包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业主、发包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12.6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承包方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指派人员的检验,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负责无偿修理及偿付逾期违金。

12.7承包方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配合比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采用,应有合格的出厂证明。如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权随时发出用合格材料取代不合格材料,并将不合格材料运出现场的指令。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执行,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12.8承包方在工地必须保存齐全的工程技术资料供发包方代表、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随时查阅。工程竣工时,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交四套属于承包方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竣工资料,承包方提供所有资料必须符合ISO9002标准及发包方的要求。

12.9进场后须向发包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后,发包方予以无息返还,否则全部扣除此保证金。

12.10承包方须配合发包方完成各部位成品保护工作。

十三、安全要求

13.1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措施。

13.2承包方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13.3承包方严格按照北京市及发包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13.4因保温施工材料为易燃品,承包方应负责准备好足够的消防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动火作业时作业场所灭火器配备数量与用火器具按1:1比例配备到位。材料存放及施工操作应远离火源,防止发生事故。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工人及管理人员安全帽、反光马甲由发包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3.5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管理,提供发包方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十四、工程保修

承包方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五年;在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在工程保修期间,承包方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承包方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发包方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承包方保修款中扣除。

十五、投标书包含内容

15.1招标人制定格式的投标单价及组价明细单,

15.2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合法委托人证明

15.4各种资质证书

15.5投标文件应正本副本各一份,如有冲突以正本为准.

15.6招标人将于2022 年 12月6日 9 时整发放招标文件;同地同日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

15.7线下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月 12 日 10 时,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时,投标人需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递交到生产资源管理部,线下开标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69号院中建二局三公司北方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线上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相关表格、报价报价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按要求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交易网络平台完成提交。(网址:http://jc.cscec.com/index.do )。

15.8投标人在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如没有问题,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内容完全理解,投标价格不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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