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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委第四巡察组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时间 2023/4/10 关键词委第四巡察组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委第四巡察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东营市财政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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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9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反馈意见后,2022年12月12日,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和杨国强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相互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切实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增强了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明海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12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条细化梳理出25项具体问题和60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方案》印发以来,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形成合力,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层层压紧整改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扎实有序推进。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4次会议加强整改调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从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推进等方面及时督促,定期调度,抓好落实。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工作方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权力制约,制定完善了9项制度、办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2020年12月7日才组织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进行了整理汇编;汇编资料印发至各科室单位、支部及党总支,以党组(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第一议题”贯彻落实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着力深化理解、坚定信仰、融会贯通,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2月底,2023年组织开展“第一议题”传达学习21次,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落实黄河国家战略责任感不强的问题

一是黄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重安排轻监管。董集镇沿黄生态工程缺乏有效的督导和管护措施,2022年8月24日巡察组现场查看发现,大堤两侧长30里的杨树存活率不到30%,龙居镇南展大堤绿化东侧坡面海棠树共5行125株无一存活。工程进展慢于计划安排,陈庄镇黄河大堤防浪林工程、临河村综合整治工程均未按期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黄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重安排轻监管的问题,2022年12月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沿黄生态长廊建设的通知》,对加快工程进度、加强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2022年12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对沿黄生态长廊建设有关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对龙居镇、陈庄镇、董集镇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落实要求;龙居镇、陈庄镇、董集镇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董集镇沿黄生态工程南展大堤两侧已全部完成苗木补植,龙居镇南展大堤绿化东侧坡面已完成苗木补植,陈庄镇黄河大堤防浪林工程、临河村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完成。

(2)2022年12月1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沿黄生态长廊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对相关工程开展自查。2023年1月19日,各县区完成自查,并上报情况。

(3)2023年2月15日、1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利津县2022年沿黄生态长廊建设进行年度考核,不断督促各工程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二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存在违规占用耕地问题,2021 年市审计发现的“广饶县人工掘地侵占耕地问题”未整改到位,今年8月31日至9月1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实地调研又发现广饶街道肖家村存在违规堆放侵占耕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1年市审计发现的“广饶县人工掘地侵占耕地问题”已整改完成。该问题主要涉及到三个图斑,其一是李鹊镇赵寺料场,现场已清理完成;其二是乐安街道料场,现场已清理完成;其三是李鹊镇晾胚厂,现场已清理完成。

(2)广饶街道肖家村存在违规堆放侵占耕地问题,已责成广饶县局依法对该问题进行查处,并于2022年12月23日经省政府批复完善用地手续。

(3)组织县区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土地卫片图斑和“空天地”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区进行整改,并持续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不到位。湿地保护规划未按时完成。《东营湿地保护规划》《东营中心城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经2021年8月市委专题会议作出安排,10月份编制完成,11月份又经市政府“1+N”会议通过,但之后一直搁置,直到今年7月被省委巡视组指出后,才于8月底正式印发,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

(1)圆满完成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对《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2022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落实情况》《省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梁润生副市长分管领域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等分别建立督查台账,落实到责任科室或单位,办公室定期调度汇总,并按时上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2023年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督查。一是对2023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承担各项工作已建立督查台账,落实到责任科室或单位,研究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市级领导走访调研企业反映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承担科室,列入督查按时报送。三是对承担的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进行分解,逐一制定推进计划,列入督查进行调度,确保工作成效。

3.履职尽责打折扣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商业林的培育指导、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存在懒政怠政问题。2022年度中央安排的*****查看详情亩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及配套中央预算资金1500万元分配各县区后,不到现场监督指导,不掌握实际施工情况和质量,各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套种高杆农作物、苗木存活率低等问题,在2022年8月巡察组实地查看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全额拨付到位的中央资金又部分追回,以事后处罚代替监管。

整改进展情况:

(1)积极克服懒政怠政问题,建立项目“周报制度”,督促5个项目县区监管部门,每周星期五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项目督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到项目县区及建设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切实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已先后组织到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高区现场督导及技术指导10余次。

(2)2022年9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督导会议,督促5个项目县区监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设计单位实地到建设单位,逐小班逐地块进行实地测量调查,摸清底数;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作业设计》要求,严格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2年12月28日,对全市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已完成森林改培*****查看详情.93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查看详情亩的101.57%;完成项目投资2101.56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的100%,其中中央投资1500万元,已经全部拨付5个项目县区财政。

(3)针对农高区菁华林业公司、开发区卓盛园林分别套种玉米、高粱等高杆农作物问题,市局项目督导小组先后多次组织开发区分局、农高区分局到各建设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和技术指导,开发区卓盛园林套种高粱、农高区菁华现代林业发展公司套种玉米地块小班,都已经全部机械收割完毕,并进行了土地耕耙、施肥作业。针对部分县区建设单位栽植林木成活率较低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项目县区指导建设单位结合秋冬季造林,已对死亡的苗木进行全部补植完善。

(4)针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全额拨付到位的中央资金又部分追回,以事后处罚代替监管”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成开发区分局开展整改。开发区分局与3家作业实施单位签订《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项目承诺书》,联合第三方验收公司完成县区级验收;2023年2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级验收组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的2021年度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查阅资料和质疑、小班抽查现场核实等程序,对3个建设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目前,开发区分局已按照有关程序,将49.1万元保证金按份额拨付3个建设单位。同时,开发区分局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对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事中监督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二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处置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今年4月,省、市共下达处置闲置土地任务3734亩、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亩,截至今年8月底,尚有984亩闲置土地未收回;至今年9月20日,尚有*****查看详情亩土地批而未供。

整改进展情况:

(1)为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对未供和闲置地块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针对批而未供土地,以供地方式处置的,明确拟供项目、受让人和完成时限,以调整或撤销批次处置的,及时组卷报批;针对闲置土地,以开工处置的,明确达到开工标准的时限,以收回处置的,及时与受让人对接收回事宜。截至2022年9月底,各县区、开发区上报了分类处置台账。

(2)加强了对处置工作的督导调度,按照分类处置台账逐宗地跟进处置进展,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处置任务。根据省处置情况通报,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51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15%,处置2019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04亩,全省排第12名。

(3)督促各县区、开发区通过督促尽快开工、土地收回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闲置土地2931.63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34.58%,全省排第12名。

(4)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率,全面开展了深化“标准地”制度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出让“标准地”79宗7895.25亩,实现了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近年来,对土地使用情况监管不力,平常不监督检查,出现违法问题后简单“一罚了之”,群众反映强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开发区、农高区分局查处 2019 年以来农村村委会“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公共设施或公益设施案例23起,共罚款258.4万元。河口区义和镇宝一村文化大院建设属于下派帮扶项目,项目开工前国土资源部门曾到现场勘察土地性质,但未及时指导帮助完善用地手续,项目建成后于2020年3月罚款9.55万元;另抽查发现,2020年4月垦利区胜坨镇史王村文化广场罚款5万元,2021年10月东营区文汇街道兰赵村公墓罚款5.11万元,2022年1月农高区丁庄街道宋圈村党性教育基地罚款8.12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

(1)督促、指导相关分局对2019年以来农村村委会“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情况下违法建设公共设施或公益设施”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通过罚款、完善手续或移交法院等方式履职到位。督促有关分局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2)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县区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土地卫片图斑和“空天地”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区进行整改,并持续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执法场景应用实训基地,设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挖湖造景问题”、“其他破坏耕地问题”等典型破坏耕地行为四大板块,组织开展多场基层工作人员和村级田长培训,直观生动的让群众了解破坏耕地行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让老百姓成为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的参与者、践行者。二是借助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各县区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三是通过解读培训和集市宣传,积极推广使用“鲁地云”小程序,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发现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推动了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落实落地。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积极宣传当前的耕地保护形势和国家打击违法用地、维护用地秩序的决心,树立“严起来”“零容忍”的工作导向,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提高社会依法用地和耕地保护意识。

2.学风文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研讨材料照抄照搬。有的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研讨材料有50%以上的内容照抄自网络。

整改进展情况:

(1)在局党组2022年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对学风文风进行了深刻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抓好落实。

(2)通过党组会对该问题进行重点强调;由办公室牵头,联合各责任科室、单位,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集中研讨材料提前收集,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格中心组学习纪律,2023年开展2次中心组学习,对研讨发言材料提前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成修改,避免再次出现研讨材料照搬照抄问题。

二是“田长制”推进落实不力。业务培训尚未完全覆盖,一些基层田长不清楚自己的职责。

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到2022年12月底,各县区已完成对2060名末级田长的培训。

3.过紧日子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未严格执行《东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以来共列支会议费26.5万元,在东营宾馆(东营会堂)、蓝海御华酒店等地召开会议33次,其中会议范围为市内的有13次,有的会议可以在局会议室召开而租赁外部会议场所召开,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如2019年7月4日在东营宾馆贵宾楼小会议室召开行业扶贫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座谈会议,参会人员仅15 人,会议费支出2385元。

整改进展情况:

(1)对2019年-2022年会务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其中,2019年会议支出费用*****查看详情元,2020年会议支出费用******查看详情元,2021年会议支出费用*****查看详情元,2022年会议支出费用*****查看详情元。经分析,主要原因是对会议情况统筹不到位,掌握不及时,一些不必要在外举办的会议在外举办,造成浪费。目前,办公室已对局内举办会议情况进行统筹,并制定外出举办会议审批单,严格加强审批。

(2)严格会议管理。所有会议应提前与办公室沟通,由办公室结合会议室使用情况统一调配。能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的,必须在本单位召开。本着严格控制会议次数、会议时间和规模的原则,科室、单位原则上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开短会。本单位会议室确实不能满足召开要求的,必须填写《外出举办会议审批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租赁会场召开会议。

(3)3月15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会议召开的管理。

二是对2019年市委巡察指出的车辆租赁费偏高问题整改不力,公务外出租车不合理,2020年、2021 年机关共列支车辆租赁费70余万元,经抽查2021年10月至11 月用车情况发现,10月8日当天机关自留公务用车仅鲁EVA312、鲁EMO168两辆车有派车记录(机关共有自留公务用车六辆),有车不用,同日又通过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平台租用四辆车出行。

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加强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局内一般公务出行应优先使用本单位车辆和市级公车管理平台车辆。以上车辆保障不足时,相关科室、单位按程序申请同意后,由办公室通过市级公车管理平台系统租赁车辆。

(2)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所有公务车辆出行必须履行完成《公务用车审批单》后,办公室方可安排车辆。同时对公车审批流程和车型等进行了明确要求。能够合并出行的尽量合并出行,尽最大努力减少租赁用车情况。定期对公车使用频次和租赁用车费用进行公示。

(3)3月15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2021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94次,平均每月召开8次,党组会过于频繁。议事规则不科学,党组2021年6月制发的《议事规则》中“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集体决策而又不能及时召集会议的,党组书记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组成员通报。”条款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相违背。党组会议编号不统一,自2021年开始,将党组会议分列为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纪要分别编号。“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东营市湿地保护规划和中心城湿地保护规划项目、金湖银河片区储备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均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即进行招标。

整改进展情况: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并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在《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大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同时《议事规则》中增加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共增加3条内容,提高局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

(3)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共计32条,包括“重大决策”16条、“重要人事任免”6条、“重大项目安排”2条、“大额资金使用”8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根据局党组会议纪要作为决策依据,未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开展。

(4)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一律不得开展,加强“三重一大”涉及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支出事项的审核,工作中凡符合要求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必须上会。

2.管党治党意识不强,责任落实空转虚化的问题

一是专题会议走过场。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老套,采取多年不变的固定模式“先听汇报、听完汇报主要领导提要求”,其他班子成员都不发表意见,“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要求落空。

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一年至少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月10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派出机构党组书记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对工作落实情况,充分听取每个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发挥集体研究优势,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二是任务目标只写不做。虽然每年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但一些任务未落实。2021 年制定的“各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度会”、2022年制定的“探索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等任务,均未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1)对2022年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要点进行梳理,已全部完成。

(2)组织对东营分局开展下沉监督暨内部审计工作,相关问题反馈至东营分局党组并督促其按期整改。利用“清风自然·廉想”数字“纪”录平台,调度整改进展。

(3)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同时对分局年度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化调度。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不认真,查找问题敷衍应付。有的领导干部2019 年、2020年均只述成绩、未查找问题。有的领导干部2019年、2020年查找的问题一模一样。有的领导干部2019年、2020 年、2021年连续3年查找的问题一样、下步打算一样。有的领导干部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3年查找的问题都主要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11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县级领导干部向党员大会述责述廉会议,领导干部按照述责述廉要求,认真撰写工作报告,杜绝与往年报告类似的情况。

(2)首次部署分局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对分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其作为廉政档案予以收集整理。

四是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以来13名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赌博等受到处理,党组未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也从未研究制定长效防范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双节来临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通知就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提出明确纪律要求;春节前对部分分局、乡镇所开展明察暗访,并就“四风问题”与有关单位干部进行座谈,强调纪律规矩意识。

(2)梳理机构改革以来人员处分情况,对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针对河口分局、垦利分局新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向两个分局制发了《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分局针对违纪违法事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河口分局、垦利分局聚焦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各种形式,深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3年2月1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2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在身边敲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纳入对分局、科室考核,加大违法违纪考核扣分比重;督促各级党组织提高认识,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

3.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对基层党建不重视,从未专题研究。组织生活不规范,湿地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动党支部自2020年3月成立以来未召开过支委会议,2020年6月至8月连续3个月未开展组织生活。党建业务结合不紧密,对于结合项目充分发挥行动支部作用研究不深不透,活动制定多为常规动作,共开展主题党日22次,结合实际制定特色动作的仅3次。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年年找问题、年年不整改,党组及部分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事例相同情况;组织生活会剖析不深刻、批评欠辣味,机关第七党支部12名党员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不同程度存在自我检视剖析不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等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1月10日,召开局党组抓基层党建专题会议、2022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暨派出机构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工作会议。

(2)积极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对接,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行动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行动支部”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科学设立各类专班、临时机构行动支部,确保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党员作用发挥在攻坚一线。经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拟于2023年4月份验收,且专班党员多为市湿地保护中心第二党支部党员,可不再单独申请设立行动支部。

(3)制定下发关于以“问计走基层、新春送温暖”为主题开展好1月份主题党日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2月6日,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全年主题党日开展作出部署安排。开发建设市局电子政务系统党建管理模块,通过数字赋能工作纪实党建管理,有效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2023年2月6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对严肃组织生活作出部署安排。截止2月28日,市局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制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压实材料审核及问题整改责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抽调专人成立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组,确保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按照市专班要求,民主生活会材料及批评意见审核通过后,市局分别于2月9日和2月14日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4.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内设机构领导配备使用不规范。市湿地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主持机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工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科长,实际主持机关纪委工作,等等。

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和分析研判,从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出发,结合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空缺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了2轮次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调任的形式配齐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1人,减少内设机构负责人身份与内设机构性质不一致的情况。

(2)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和调任政策,逐步通过提拔或者调任形式将内设机构领导配备到位。

二是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生态修复科,科室实际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全部是市湿地保护中心人员。

整改进展情况:

(1)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2023年度公务员和定向选调生招录计划,共计划招录5人。

(2)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开展2023年公务员和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目前公务员招录已完成笔试工作,重点加强对生态修复等紧缺专业公务员的招录,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科等科室行政人员配备,逐步减少事业人员在机关科室“混岗”现象。

(3)结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后的人员岗位调整,进一步向市局机关科室补充公务员,逐步解决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情况。

(4)3月份,完成新招录公务员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三是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1月6日干部选任中,民主推荐前,党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上宣布党组此次干部调整方案,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科级岗位区分推荐范围。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将所有符合条件人选纳入推荐范围。在2022年12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拟订调整方案,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其中,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科级岗位进行推荐时,将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人选均纳入推荐范围。

(2)强化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整理形成8套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汇编,组织市局及各分局人事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不断提升政策熟悉程度和业务水平。

(3)在2023年2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拟订调整方案,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其中,对分局进一步使用为党组成员人选进行推荐时,将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人选均纳入推荐范围。

(四)关于聚焦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2021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均指出“全市地热井219口,均无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的问题,巡察发现,整改任务推进缓慢,截至2022 年8月,全市在用地热井93口,仅有48口地热井办理了取水许可,31口办理采矿许可,办结比例仅为33%。2022年7 月地热井使用情况调查中,发现8口井手续不全,其中7口为新成井,依然没办理许可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

(1)依法关停违规开采地热井,2022年8月,我局对全市地热开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农高区对无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手续的地热井关停封井。2022年9月,组织矿产督察员对全市地热井关停封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地热井关停封井落实到位。2022年11月,对部分县区进行了监督检查。1月30日至2月10日,组织对全市地热井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排查没有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全市有4个地热探矿权和拟保留28个地热采矿权。截止目前,4个地热探矿权已全部完成探转采手续办理。保留的28个地热采矿权(2个区块弃用地热供暖),已全部完成挂牌出让,截至目前,有18个区块已全部完成采矿许可办理;3个地热供暖区块正在推进采矿许可办理(垦利西隋、农高区孵化园、利津北宋);剩余5个区块需到省水利厅办理取水许可。

2.整改机制不健全,整改深入性、持续性不够的问题

2019年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林业苗圃土地租赁费未及时收缴”“批而未供土地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虽然对这两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没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本次巡察发现,相关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截至2022年8月底,根据合同规定2021 年3月至2023年3月两个合约期租赁费17.43万元应收未收。2022年7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通报2022全省16地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情况,东营市仅完成10.56%,列全省倒数第一。

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租赁合同要求,积极催缴土地租赁费用,多次与苗圃租赁者进行沟通。今年先后两次到市苗圃就苗圃管理、租金缴纳、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与苗圃租赁者进行了沟通交流。3月份,市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种效师等就苗圃驻地管理等到市消防支队进行了协调沟通,为下一步苗圃春季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生产经营条件和氛围。目前,因疫情影响加之苗圃春季生产之需,租赁者临时没有资金缴纳2021—2022年租金,待苗圃生产经营好转后,力争协调其10月份缴纳所欠租金。今后,加强沟通,搞好服务,督促租赁者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交纳租赁费用。

(2)结合市林业苗圃生产经营现状实际,积极为市林业苗圃租赁者在林业育苗、市场营销、生产经营环境营造等方面,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3月份,市湿地保护中心分管领导和种质科有关同志积极到苗圃对接,在白蜡嫁接、草皮施肥浇水管理等方面,进行了5次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为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对未供和闲置地块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针对批而未供土地,以供地方式处置的,明确拟供项目、受让人和完成时限,以调整或撤销批次处置的,及时组卷报批;针对闲置土地,以开工处置的,明确达到开工标准的时限,以收回处置的,及时与受让人对接收回事宜。截至2022年9月底,各县区、开发区上报了分类处置台账。

(4)加强了对处置工作的督导调度,按照分类处置台账逐宗地跟进处置进展,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处置任务。根据省处置情况通报,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51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15%,处置2019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04亩,全省排第12名。

(5)督促各县区、开发区通过督促尽快开工、土地收回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闲置土地2931.63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34.58%,全省排第12名。

(6)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率,全面开展了深化“标准地”制度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出让“标准地”79宗7895.25亩,实现了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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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以整改落实的显著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强化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干部任用、工作作风等日常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驰而不息抓好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目标任务再细化、标准要求再提升、工作力度再加大,充分利用“清风自然·廉想”数字“纪”录平台,采取定期调度、会议销号的方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确保全面见底到位。对巡察整改已完成的事项,年内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形成管长远、管根本、有实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效果。同时,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开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谋划动员不足方面

未采取有效方式传达学习黄河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动员不广、氛围不浓,干部职工对黄河国家战略缺乏了解;在承担的重点任务内容与我市实际和自身职责结合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思考谋划,没有制定具体贯彻意见或实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10月至12月,按月调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其中,12月份工作推进情况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2)2022年9月,研究制定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分工方案。2022年11月,制定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3)2022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落实省厅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对全系统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4)2022年10月至12月,在局网站、公众号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进行分期刊发,共3期。

二、关于责任感紧迫感不强,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没有放在心上方面

对全市生态湿地保护缺乏统筹谋划,对中心城湿地之外的湿地保护缺乏有效措施,东营区龙栖湖、利津县太平河省级湿地公园因生态功能退化和资源利用价值丧失,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列入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

(1)给东营区政府和利津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湿地公园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内建设活动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大两处湿地公园问题整改力度。目前,结合下沉东营分局监督契机,对东营区龙栖湖日常监督、年度评估报告和水系连通工程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太平河湿地公园按照年度整改方案完成了重点段的土方工程、边坡整理、给排水工程和、人工湿地建设和宣教展馆整理布展。

(2)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工作,对两处湿地公园进行了勘查,从生态资源禀赋、日常管理、撤销程序、撤销依据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

(3)督促各县区加快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进展,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对全市湿地公园2023年度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摸底,并积极争取省级生态修复资金。对全市湿地公园实行清单化调度管理,特别是对环保督查涉及的两处湿地公园从日常管理、生态修复、基础工程建设,科教宣传、年度评估、问题整改等15个方面加强督促调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湿地公园从17个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

(4)积极对上争取,做好2023年度全市湿地修复工程需求资金申报工作。对全市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工程进行了摸底,全市湿地公园修复工程资金需求7591万元,并积极做好争取工作。

(5)对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了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按程序公示,市政府刊文上报省厅。

三、关于重点工作质效不高,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有差距方面

牵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市里方案要求2021 年9月底前建立理论实践创新基地,2022年6月底前形成重要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表、编制《东营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生态产品分类目录,均未按期完成,距离为黄河流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营模式”“东营方案”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

(1)依托中咨集团、中科院生态中心等科研机构,构建起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五个一体系”,在科学开展黄河三角洲自然资源分等定级,编制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完成全市2020年度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并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根据试点工作探索,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试行)》等3个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文件。

(2)组织中科院生态中心,科学分析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面临的问题挑战,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东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多轮征求意见。因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经省政府批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相关指标仍需根据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做适当调整,目前正在与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衔接,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复实施。

(3)经多次谈判协商,形成黄河三角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创新基地框架协议,东营市联合中咨集团、中科院生态中心、中国林科院、山东大学等共同创建黄河三角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创新基地。中咨集团、中科院生态中心和中国林科院等单位均已派人进驻东营开展相关工作。

(4)2022年10月,推出5个生态产品价值典型案例,完成五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宣传视频制作;东营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典型经验材料,经市委改革办、省委改革办报送中央改革办和自然资源部;省委改革办、省政府调研室、新华社、大众日报社等均就东营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相关典型经验信息报省委省政府领导或报刊刊发推广;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被省委深改委评为改革试点成果,省政务信息专门刊发推广东营市试点经验。

四、关于攻坚克难劲头不足,面对问题困难缺乏动真碰硬勇于担当的信心决心方面

清理闲置低效用地力度不够、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措施不硬,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尚有1800亩供而未开发的闲置土地未收回、9440亩土地批而未供。

整改进展情况:

(1)为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对未供和闲置地块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针对批而未供土地,以供地方式处置的,明确拟供项目、受让人和完成时限,以调整或撤销批次处置的,及时组卷报批;针对闲置土地,以开工处置的,明确达到开工标准的时限,以收回处置的,及时与受让人对接收回事宜。截至2022年9月底,各县区、开发区上报了分类处置台账。

(2)加强了对处置工作的督导调度,按照分类处置台账逐宗地跟进处置进展,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处置任务。根据省处置情况通报,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51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15%,处置2019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查看详情.04亩。

(3)督促各县区、开发区通过督促尽快开工、土地收回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截至2022年12月底,处置闲置土地2931.63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比例134.58%。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问题查摆不够精准,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浮于表面,存在简单应付思想。今年5月24日至30日,市纪委专项监督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分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党组只针对4项牵头工作的5项具体任务进行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是“在合规园区外供应工业用地”“到项目县区督导、技术指导不及时,项目推进较为缓慢”等表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10月,针对黄河流域专项监督的4项牵头工作5项重点任务,组织责任科室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廉政风险隐患9项,制定预防措施12项。

(2)2022年10月,组织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牵头负责的全市森林改培工作,底数不清,项目安排仅按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进展情况仅凭电话了解,后期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9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召开全市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督导会议,督促5个项目县区监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设计单位实地到建设单位,逐小班逐地块进行实地测量调查,摸清底数;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作业设计》要求,严格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及时督促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高区等5个项目县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防止资金滞留滞留或挪作他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2月9日,市局向5个项目县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东营市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的通知》,明确要求有关县区要结合县级验收结果,尽快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到各建设单位,做到应拨尽拨。2021年12月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县区财政,截至2月28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高区、河口区已全部拨付到位。3月17日,东营区将该项目剩余中央预算内资金124万元,按份额全部拨付到3个建设单位,至此东营区中央预算内资金484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3月17日,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行文《关于对2021年度东营市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垦利区财政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提高重视,责任到人,明确目标时限,按程序及时将剩余资金249.16万元拨付到各建设单位。3月28日,垦利区财政、林业部门已经按照有关程序将剩余资金249.16万元拨付到9个建设单位,至此垦利区中央预算内资金280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3)市局成立督导小组,建立“周报制度”,不定期对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高区等5个项目进行督导。截至2022年12月底,市督导组先后到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高区现场督导及技术指导1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进展。

七、关于整改责任扛得不牢,存在“前紧后松,持续发力不够”的问题方面

没有根据分工及时修订整改台账,调度整改工作只限于责任分解,对有没有真改、是否有效不掌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也没有做到一抓到底。

整改进展情况:

(1)对电视问政涉及的10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对整改工作逐一进行“回头看”,完成问题整改现场核实,没有需要列入督查整改事项。

(2)建立完善2019年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将台账发相关县区和科室,财务审计科定期调度、跟进督导,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3)建立了“清风自然·廉想”数字“纪”录平台,将巡察整改事项纳入平台管理,按月集中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市局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对平台系统应用进行讲解,对集中整改期任务落实进行部署,压实整改责任。

八、关于作风建设仍有顽疾方面

2020年党组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根治“作风散漫、推诿扯皮”问题。2021 年 1 月收到*****查看详情热线转办工单,市局与东营港、垦利、河口三个分局相互推诿、来回转办 6 次才明确土地权属,落实处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在全系统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制定行动方案,对照方案明确重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求真务实、严守底线”4个方面,深挖22类具体问题。二是建立推进台账。对照问题逐条逐项建立台账,相关科室、单位受领任务,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定期更新调度,通过挂账销号解决问题。三是注重结合融合。把作风整改做在平时,将开展作风能力提升行动与抓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抓巡察问题整改、抓年度各项考核相结合,在工作中锤炼能力、改进作风。四是持续搞好宣传。根据省厅“围绕找问题提报信息简报”的要求,结合各科室查找的问题,定期报送工作做法,撰写了《市局召开“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会,深入查摆业务工作中存在问题》信息简报,累计向省厅报送简报信息12篇,在第1-6期简报均刊发了我局内容,其中查找“十个不”问题、“调查研究法”查摆问题等做法信息被省厅重点刊发。

九、关于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存在“打折扣”现象方面

片面认为环保督察与土地、规划没关系,对47家化工企业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问题的整改不达标,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月专门下发《关于持续做好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化工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后虽整改达标但拖后7个多月,对我市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9月30日,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及时调度跟进全局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2)2022年9月底,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开展手续不全化工企业整改销号工作,并踏勘现场进行核实,按要求向市工信局提报相关佐证材料。2022年11,市局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违规化工企业手续办理佐证材料;2022年12底,省自然资源厅向省工信厅出具复核意见,省工信厅向我市发函,同意开展销号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邮政信箱: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邮箱dyzrzy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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