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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分路计量设备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发布时间 2023/5/6 关键词分路计量设备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分路计量设备”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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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询价公告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总部于 2021 年年初下线了分路计量模块、 霍尔传感器线上采购功能,且 2021 年包头分公司通过小额采购方式签订的分路计量设备采购合同份额已满,目前已无法通过线上采购上述物资。

采购预算: *****查看详情.60 元(含税,税率 13%)。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限价 *****查看详情.60 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分路计量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2.2合同有效期:截至本次采购项目规模执行完毕或2024年12月31日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差异化备电设备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或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0)在本项目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1)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参选人需对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及重要商务条款完全应答满足,否则将否决参选人评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请联系采购人庞宇韬,联系电话185*****666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的递交:联系采购人庞宇韬,联系电话185*****666

6.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6.3唱价地点:联系采购人庞宇韬,联系电话185*****666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联系采购人庞宇韬,联系电话185*****666

进行唱价。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0号

邮 编:******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85*****666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3年5月6日

,包头市,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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