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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统计大数据平

所属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发布时间 2023/8/8 关键词统计大数据平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统计大数据平”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海城市统计局本级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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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8-09 至 2023-08-15
撰写单位: 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侯威
(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海城市隶属于辽宁省鞍山市,是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全市上下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把改革开放创新作为根本路径,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海城市统计局为更好服务政府决策,助力政府创新理念,实现新技术革命,提升经济工作能力水平。决定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整合数据资源,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测和监督,提高践行统计现代化改革、投身普查调查、实施统计监督的能力本领,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建设内容

1.基础信息库

以国家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和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以多部门行业管理数据信息为补充,建设海城市统计大数据基础信息库。数据库要满足自动更新需求,支持用户按照传统统计分组和地方特色分组进行灵活可配的标签化管理。支持快速灵活智能查询、智能汇总。智能生产GIS分布图。实现企业数据深度审核,解决跨表、跨报告期数据逻辑审核问题。重点监测四上企业经营指标异常变动等。

2.主导产业运行监测

建立主导产业的运行监测机制。针对海城市钢铁产业、菱镁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业、装备制造业、滑石产业、纺织服装业七大主导产业开展运行监测。实现主导产业运行透视,生成可视化产品工艺、流程展示图,生成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表格和直观展示图,生成企业分布GIS。支持用户按照传统统计分组和地方特色分组进行灵活可配的标签化管理,支持快速灵活智能查询、智能汇总。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对主导产业运行及时监测、分析、预警。

3.经济运行监测

通过建设指标监测、行业监测、区域监测三个模块,实现对全市经济运行的监测功能。以GDP核算为牵动,对23个GDP支撑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对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及能源能耗等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实施监测和自动汇总,包括重点指标的增速、奇异值等。实现跨表、跨报告期的对比监测,以可视化展示监测结果。按各镇街、开发区区域进行划分,监测各个区域内的各项主要指标情况,产生详尽数据表供了解详细情况,并以图形化的方式直观展示。

4.数据综合查询

支持自定义查询,为数据查询提供高效工具。满足用户对平台中所有指标进行自由拖拽,快速形成工作中需要的各类汇总、明细数据等并提供可视化图表转换,实现跨表、跨报告期数据查询。支持自动表格组建、编辑、导出功能。同时能够根据不同的数据业务使用场景设置数据条件,最大程度满足数据查询使用需要,切实解决用数时效性问题。

建设数据查询APP端口。对接平台查询,建设APP端口。实现APP数据查询功能。

5.数据采集系统

调研定制报表需求,根据国家一套表制度规范,设计填报表单,提供政府管理端和企业填报端入口。可进行批量导入,形成所有企业、特色指标采集、政企互动的渠道。同时支持实现自动审核、减少人工审核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质量。支持重复指标自动带入,减少企业填报难度。完善报表实施、填报与审核机制,报表发放规律,范围等要求,满足日常报表填报要求。系统中支持统计报表表式在线管理与维护、表内和表间的数据逻辑审核设置,最大限度确保数据质量。

6.领导决策APP

建设领导决策平台,支持全面对接企业名录库系统,支持企业数据按行业、产业进行分类,实现企业信息快捷、精准查询,并以“一企一册”的方式展示主要的信息,方便领导实时、快捷地了解地区整体的企业具体名录信息和生产经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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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领导驾驶舱

为领导建立一个全面、动态的经济发展指挥中心,将经济运行、重点项目、行业专题、产业专题以驾驶舱的形式,通过可视化技术分析研判,多维信息钻取,实现全市经济的层层细化,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动态监测全市发展情况。

8.经普成果开发

将五经普数据成果,运用表格、图表、专题地图三视图动态交互的可视化形式,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层面进行展示。支持用户按照传统统计分组和地方特色分组进行灵活可配的标签化管理,自定义数据查询,通过简单地拖拽,快速形成工作中需要的各类汇总、明细数据,实现智能查询、智能汇总。根据上级年鉴格式和要求,智能生成平台年鉴,可导出印刷成册。实现普查方案、普查简报、普查通知、宣传文件等电子化归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128-8588”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超时解密后果自负。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hczfcgbj@163.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4.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 JH22-******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HZCG*******查看详情)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供应商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 远程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
(磋商)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磋商)失败,责任由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磋商)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磋商)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第20.1条。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磋商)的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统计局本级
地 址: 经济开发区黄河路86号
联系方式: 0412-*******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hczfcgbj@163.com
开户行: 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 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245*****010*******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电 话: 0412-*******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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