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农村客运站点运营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照考核评分机制,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运营省级补贴资金自评合计得44分。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1.各县(市、区)均未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不得分;
2.2021年度未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分;
3.已投入使用的8个等级客运站项目已在运政系统内
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且正常运营,每站得5分。本项合计各项目自评得40分。
本辖区符合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8个项目(见附件1)分别为:1.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站、2.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汽车客运中心站、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汽车站、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汽车站、5.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汽车站、6.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汽车站、7.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定汽车站、8.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汽车站。
二、2021年度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且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4个,每个项目得1分。本项合计得4分。
本辖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补贴4个项目(见附件2):分别为:武平中山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武东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永平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东留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
现将以上龙岩市2021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运营省级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龙岩市2021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表.xls
附件2 龙岩市2021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