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函〔2023〕5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道路客运站点(即等级客运站运营、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照考核评分机制,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省级补贴资金自评合计得61分。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一)地方出台扶持政策情况系数(满分10分)
各县(市、区)均未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不得分;
(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满分40分)
2021年度未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分;
(三)已投入使用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系数(满分50分)
已投入使用的8个等级客运站项目(见附表13)分别为:1.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站、2.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汽车客运中心站、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汽车站、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汽车站、5.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汽车站、6.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汽车站、7.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定汽车站、8.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汽车站。
已在运政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且正常运营,没有未完成省级交通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每站得5分。
本项合计得40分。
二、2022年度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一)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系数(满分10分)
各县(市、区)财政未有投入情况均不得分;
(二)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满分35分)
本辖区此次符合申报省级补贴建设4个项目(见附表8、附表9):分别为上杭庐丰综合运输服务站,上杭才溪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旧县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泮境乡一类港湾式客运站。建设项目实行投资计划管理,列入上年度省级计划,且实际建成,功能符合相关规定。上杭庐丰综合运输服务站投资503万元,得10分,上杭才溪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投资48万元,得2分,旧县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41万元、得2分,泮境乡一类港湾式客运站49万元,得2分。
本项合计16分。
(三)历年列入省级交通建设补助项目数量及建成投入使用情况系数(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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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且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符合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补贴的5个项目(见附表10)分别为:武平中山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武东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永平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东留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漳平新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项目得1分。
连城县宣和综合运输服务站(见附表10)客货功能均完善,2022年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项内容经自评不得分;永定金砂综合运输服务站为2022年在建项目,此项内容经自评不得分;长汀新桥综合运输服务站(见附表10)被新桥镇人民政府置换他用,经自评不得分。
本项合计得5分。
(四)其他考核因数系数(满分15分)
本次没有其他考核因素发生,不得分。
三、抽查上杭、武平、新罗项目进行现场复核情况
2023年8月3日、4日、7日,市交通运输局分别抽查复核了上杭汽车站、武平汽车站、龙岩客运站、龙岩汽车客运中心站2022年度相关运营情况记录等,均持续运营并提供相关材料,前往武平中山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武东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永平综合运输服务站、武平东留综合运输服务站开展省级补贴运营资金现场复核抽查工作,均在运营状态;前往上杭庐丰综合运输服务站、上杭才溪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旧县镇一类港湾式客运站、泮境乡一类港湾式客运站开展省级建设补贴资金申报现场抽查复核工作,以上4个项目均已建成。
四、以上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和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项目总得61分。
五、公示:
现将以上龙岩市2022年度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附表8龙岩市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情况表.xls
附表9.龙岩市2022年度港湾式客运站建设情况表.xls
附表10.龙岩市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xls
附表13.龙岩市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