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521齐曲村委至隆兴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5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以涪交发〔2023〕2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中龙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交通局以奖代补资金及国省道修复养护工程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百胜镇齐曲村、隆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565km,其中K5+040~K5+185水库段采取微表处处理,其余路段均采用就地碎石化原有面层后,加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厚SBS 改性沥青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本次改造不改变原有公路平、纵、横技术指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90万元 。
2.4 招标范围:S521齐曲村委至隆兴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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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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